漯河市农信社市级律师库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漯河市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漯河市农信社市级律师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农信社市级律师库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漯河市辖内各农信社。
2.3招标范围:本次入库的律师事务所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风险代理、非诉专项业务等法律服务四个方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6入围家数:20家(当参与项目投标律所数量不足40家时,按不低于实际参与项目投标人数量2:1的比例入围市级律师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3.1.5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声誉良好(提供律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承诺书);
3.1.6具有较强的与司法及执法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沟通协调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3.1.7未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正在办理以辖内行社为对立方的案件(提供承诺书);
3.2律所委派代理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3.2.1.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原则上应具有三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擅长金融法律事务,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提供承诺书);
3.2.2.从事本项目律师工作团队人员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3.2.3.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3.3其他要求: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3.3.2能够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提供承诺函);
3.3.3不接受挂靠、借用别家律所资质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
3.3.4未被列入河南农商银行系统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未处于禁入期内,或者近三年内在参与河南农商银行系统内各市县行社的采购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情形,(提供承诺书);
3.3.5本项目不接受被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省辖市农信办、农商银行及各县(市、区)农信联社、农商银行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已解除黑名单的除外)。(提供承诺书)
3.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4售价:文件费:500元,技术服务费:100元/家;两项费用可一并缴纳。请各供应商在“标书费查询”模块查看费用缴纳的银行账号信息,按照页面提示信息完成缴纳和查询到账后,在文件下载页面领取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楼1603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