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我省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体系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规范监管与服务发展并重,着力推进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
一、多维推进协同监管
一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江苏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成员单位,修订完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加强部门监管协作和信息互通,专题通报各成员单位平台经济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联合发布网络市场十大典型案例,共同促进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区域一体化监管。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网络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指导平台企业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指引”等协作事项,与一市三省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网络交易监管交流互学、工作联动和数据共享等机制。三是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聚焦网络市场重点难点问题,每年开展一次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涉网案件2806件,有效净化了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二、加强平台商户监管
三、注重竞争合规指导
四、着力构建全过程监管体系
五、强化数据安全监管
贵委在提案中不仅指出了我省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体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还从综合监管、全覆盖全周期监管、智慧监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对我们加快完善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体系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围绕贵委五方面建议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努力促进我省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
一是健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综合监管制度。部门之间,依托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与公安、网信、通管、邮政等重点成员单位,以及交通运输等平台经济新业态较多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力争在直播带货、网络拍卖、网络货运、跑腿服务等重点领域取得新的监管协作成果。区域之间,依托长三角网络交易监管一体化机制,围绕国内头部电商平台协同共治,在监管数据共享、网络案件协查等方面做深做细合作项目,形成更多制度成果。
二是构建全覆盖、全周期的平台监管体系。按照管线下就要管线上、线上线下职能一致、业务归口一致向网上延伸的原则,理清监管职责,理顺监管机制,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实现审批、主管与监管一致,避免出现监管盲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共享和交换,着力构建平台企业全周期信用监管体系。
三是坚持反垄断与竞争倡导并重。一方面,依法查处平台企业强制实施“二选一”、“算法共谋”、相互屏蔽封杀导致数据孤岛等各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另一方面,贯彻寓监管于服务理念,全面加强竞争合规指导,发挥反垄断专家库作用,加强反垄断执法、经营者集中合规辅导培训,借助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法律法规,倡导公平竞争理念,提高企业合规经营能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告诫,做到依法规范监管和鼓励创新发展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