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那点事儿

当时因为“工伤获赔180万,律师费竟高达90万”的标题党新闻被热传,写的这篇小文。

一、风险代理制度的起源及发展

风险代理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工业革命时期,在当时的工业革命的大背景下,在工业革命引起的社会经济大繁荣时期,大量的工伤事故和运输事故的受害者因为无法负担律师代理费用而不能追讨他们的工伤赔偿。因为没有律师愿意办理此类风险高、回报少的案件,所以这些工伤受害者也无法通过法律的手段获取工伤赔偿。正是基于这种社会现象,伴随着大量劳工侵权案的涌现,风险代理制应运而生。律师风险代理开始主要是适用于工伤案件,后来继续发展为个人伤害领域。诉讼的风险从当事人转移到了律师身上,如果败诉的话,当事人也不会有损失。风险代理制的出现既解决了经济困难的人因为无法承担律师代理费用打不起官司的难题,也解决了律师不愿意办理此类风险较高案件的问题。

在日本,律师风险代理制度的适用比在美国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更大。其更大的适用范围主要体现在:在民事案件中,除最初手续费外,大多数情况下的报酬都是胜诉时的成功报酬;在刑事辩护中,则除了最初手续费外,还依照对被告的量刑情况收取不同的胜诉费。

在中国大陆,风险代理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出现,农民工维权律师周立太就采取风险代理方式帮助了大量农民工。但直到2004年《律师执业行为规范》颁布,风险代理收费制度才开始逐步规范。2006年《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律师事务所可以进行风险代理收费,但前提需要告知委托人政府指导价,如果委托人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方可采取此种代理收费方式。

文件名称

发布机构

律师收费暂行办法

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发布

1956年7月20日

1987年6月10日

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

1990年2月15日

2002年8月6日

律师收费规定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991年

1997年3月1日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计划委员会、司法部

2006年12月1日

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

2000年4月4日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12月17日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

2017年8月15日

2019年7月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要求山东等十省再次评估的通知

2019年11月12日

从以上表格中可以看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发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仍有现行有效规定,广为流传的放开律师收费到底放开了什么,下面逐一分析。

三、放开律师收费到底放开了什么

为促进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中明确决定放开律师服务费、基层法律服务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同时明确说明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70号)同时废止。

因此,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与风险代理制度属于不同的概念范畴,上述两次调整改革放开的是市场调节价的范围,而不是允许风险代理

的范围。从山东省等地放开律师收费实际废止的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四、何为风险代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综上,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前置程序是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

综上,风险代理只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严格禁止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案件以及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案件实行风险代理。具体而言:

1.群体性案件

例如裁员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无论代理劳动者一方还是用人单位一方均不可风险代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并未明确界定“群体性诉讼案件”的范围,实践中一般参照律师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加以认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规定,群体性案件是指一方当事人众多(十人以上)、基于同一或类似的事实问题或法律问题而引发的共同诉讼或非诉讼(包括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等)案件。

该规定与风险代理的起源地美国不同,美国大量的群体性案件、集体诉讼都是律师推动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万事和为贵,不鼓励引发争议、诉讼的行为。

2.刑事诉讼案件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在刑事案件代理中禁止风险代理。

之所以在刑事辩护案件中禁止适用风险代理制度主要基于以下理由:第一,刑事辩护律师收费的性质;第二,律师或当事人的利益冲突;第三,缺乏财政支持;第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

3.行政诉讼案件

在劳动用工时产生的纠纷中行政类案件还是比较常见的,例如请求社会保险机构给付社会保险待遇、工伤认定等,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禁止风险代理。

和谐社会不鼓励与政府机关发生争议、诉讼。

4.代理申诉案件

代理申诉案件禁止风险代理是比较新的规定且在最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的文件中没有提到。

除上述类型外,因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案件也是禁止风险代理的,在代理劳动者一方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案件禁止风险代理:

1.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3.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办理除上述类型之外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在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以上案件禁止风险代理可能是因为我们有强大的法律援助体系吧。有观点认为,如果说禁止风险代理,只是影响了一般公民对于诉讼的选择,那么对于穷人而言,风险代理制度的禁止适用无疑是切断了他们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其收入仅能维持生存,根本负担不起诉讼所需要的费用。因此,先办案后交费的风险代理制度就成为了他们进入法院的钥匙。民工律师周立太就是通过风险代理为农民工讨薪,代理工伤案件,累计为民工挽回了数亿的损失,不仅成为了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典范,而且也证实了风险代理适用的必要性。难怪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研究中心李本主任于2007年10月在华中科技大学举办的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研讨会上表示,与崇尚风险代理的美国相比,中国的《律师收费管理办法》中有关风险代理制度的限制有些奇怪。

五、地方性规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代理办法》(川人社发〔2020〕33号)第十九条规定,仲裁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履行代理职责,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对劳动者实行风险代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1〕82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律师不得对涉及财产关系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采用风险代理。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劳动争议案件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不得超过标准收费。律师不得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劳动者劳动争议案件。

THE END
1.小谈刑事案件是否可以风险代理?关于律师执业过程中,能碰见的问题可真是各式各样的。 当下行业协会以及司法局监管都比较严格的当属刑事案件的代理了。 在代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比较敏感的就是代理权限、服务范围以及收费情况。 今天这篇小文章简单对刑事案件是否可以风险代理以及相关规定进行简单梳理。 https://zhuanlan.zhihu.com/p/696514888
2.律师风险代理费超过30%合理吗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时,如果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委托人与律师要签订委托合同的,确定风险的承担,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超进合同约定标的额30%,是不合理的。下面就https://mip.66law.cn/laws/1068398.aspx
3.民间借贷纠纷中,风险代理的律师费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吗?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合同纠纷中,合同中经常会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但真正打起官司来后,很多当事人会选择风险代理的方式,就是自己拿到钱了,再给律师费。此种情况下,是不能在本案中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因为律师费还未给付。必须要给付了律师费了,再另案起诉被告支付律师费。如果嫌麻烦的话,可以尽量不采取风险代理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72323.html
4.婚姻继承案件可以风险代理吗婚姻继承案件是不可以风险代理的,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婚姻、继承案件除外。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54268.html
5.约好的“风险代理费”可以拒付吗?独家李佩佩心都快凉了,几经周折,找到了某律师事务所,得到了另一种选择:风险代理。律所可以指派律师担任老两口交通事故案件的代理人,先不收钱,等打赢了一审官司,风险代理费从法院判下来的钱里收,不用老两口自己再掏腰包。李佩佩吃下了定心丸,她相信律所能依法帮助自己打赢官司,拿到赔偿款,才会这么许诺。于是,她毫http://www.mzyfz.com/index.php/cms/item-view-id-1299392.shtml
6.婚姻财产分割律师可不可以风险代理?专家导读 我国的离婚案件是不允许风险代理的,因为风险代理具有一定的逐利性。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一、婚姻财产分割律师可不可以风险代理 我国的离婚案件是不允许风险代理的,https://mip.64365.com/zs/980523.aspx
7.“风险代理”风险到底有多大,从一例律师因风险代理被处罚说起据重庆市律师协会2022年8月2日通报:近期,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一起违反风险代理管理规定收取费用,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超出了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的律所和律所负责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关于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 https://www.jianshu.com/p/904ca3da8363
8.律师实行风险代理的3个法律要点(附典型案例)衡量代理费收取的标准主要还要看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合同约定的代理义务并达到了约定的代理效果,只要律师已经尽到代理义务且达到约定的代理效果的,仍可以按约定收取风险代理律师费。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广州宝信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君和政通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2016)粤01民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582829
9.北京市律师民事案件风险代理收费是否可以超过标的额的30%?律师只有在办理民事案件时可以采用风险代理,民事案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依据上述办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北京https://www.beijing.gov.cn/hudong/xinxiang/fgw/sindex/bjah-index-dept!detail.action?originalId=AH20021800646
10.律师风险委托代理合同(通用18篇)律师风险委托代理合同(通用1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律师风险委托代理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https://www.oh100.com/a/202302/6183844.html
11.律师风险代理律师风险代理权益维护148在线律师网一、何谓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收费,也称胜诉收费,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约定的一种律师服务收费形式,具体而言,是指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案件胜诉或者约定的法律事务达到特定的结果后,由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服务费。 律师的这种收费方式在国外称胜诉酬金(Contingency Fees)或附条件收费。在日本,按照http://www.148-law.com/hazard/risk.htm
12.委托律师风险代理费最高收取30%已下调为最高18%而根据《辽宁省律师收费标准》(八)行业指导价名录下的服务项目,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一般情况下不得高于争议标的额的30%,特殊情况下双方可另议。 由此可知,新规已将最高30%调整为分段计算方式,且最高比例为18% (三)建立风险代理告知和提示机制 https://www.yoojia.com/ask/17-12093309794436781973.html
13.律师风险委托代理合同(精选15篇)2.代理费两万元实行胜诉(即为乙方通过和解、诉讼追回款项十五万元)为标准的风险代理收费制,如果不能达到十五万元,甲方按所该两案(通过和解、法院执行)追回款项的.15%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3.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约定的代理费由乙方在收到该两案(通过和解、法院执行)所追回的款项中予以扣除。如案件败诉,则甲方https://www.ruiwen.com/weituohetong/7073951.html
14.律师哪些案子不能风险代理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并非所有类型的案件都可以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以下是不能进行风险代理的案件类型: 一、婚姻、继承案件 这类案件涉及家庭关系和财产继承,具有人身性质和法定性,因此不适合采用风险代理。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 这类案件涉及社会保障和民生问题,律师的代理费用不应与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c57ec8e91b20f9001012
15.不能做风险代理的案件有哪些律师普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https://www.110ask.com/tuwen/6418786161806065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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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风险代理的律师费能否在诉讼中一并支持?原告某银行诉被告甲公司及担保人乙、丙、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某银行因本案诉讼与某律师事务所(乙方)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并约定:案件实行风险代理,代理费用为3万元,其中签署本协议后向乙方预付代理费30%,法院判决后预付30%,剩余代理费根据案件执行回的金额按比例进行支付。协议签订后,原告某银行于协议签订之日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0/06/id/52556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