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与因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全权代理。包括:前期调查;参与调解;提起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该项代理权行使前应经甲方书面认可);提出上诉;申请强制执行,代为接受、处分执行款物。
三、代理方式:风险代理,即甲方不预先支付律师代理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根据约定比例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四、代理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按执行回款物价值的
2、执行回款物后,乙方有权优先扣除相应律师费用。
五、其他费用说明
1、乙方为代理本案所发生的调查费、公关费、交通费、全部由乙方负担。
2、执行失败,乙方无权收取代理费。
3、如执行房产或其他经甲方同意的非现金财产,则由甲方负担评估费、过户费等涉及债权实现的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常收费。
4、诉讼程序中产生的诉讼费、执行费、等必要费用由甲方依法缴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案件进展程度。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有权根据委托权限,依据事实和法律自行安排执行活动。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执行回款物到达乙方账户后,乙方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不得侵占甲方的执行款项。
3、乙方应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被执行人隐瞒、转移财产,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需按诉讼标的额的10%向乙方律师支付律师费。
九、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含:一审、二审、执行程序)。
十、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案件背景】
离职数月后,一家公司仍拖欠我们22万元工资。为维权,我们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风险代理协议》,约定由其指派律师作为我们的委托代理人,为我们提供一审和二审审理、执行全程的诉讼法律服务,代理费用以最终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30﹪计算。此前,律师事务所只向我们表示无需先交付代理费,并没有说明为什么要签订风险代理合同的其它理由。提起诉讼后仅过了一周,在法官努力下,公司很快付清了全部欠薪。面对律师事务所只通过短期工作就获取我们6.6万元费用,实在于心不甘。请问:我们能反悔吗?
【律师解答】
答:你们有权反悔。
本案所涉风险代理合同违法。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只是在案件执行后,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比例付给律师事务所一定费用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律师事务所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委托人将给予高额回报。《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其中表明,风险代理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律师事务所已经履行告知义务,委托人仍然固执己见;二是必须不属于所列四类案件范围。结合本案,从律师事务所只是向你们表示过无需先交付代理费、并没有说明为什么要签订风险代理的其它理由上看,明显意味着律师事务所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你们也没有坚持要求实行风险代理;你们向公司索要的是被拖欠的工资即劳动报酬,不符合规定要件。
本案所涉风险代理合同无效。《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与之对应,本案风险代理合同的违法性,无疑决定了其从一开始便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你们自然有权拒绝支付高额代理费用,而只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xxx
本协议书是甲、乙双方对所签订的号《聘请律师服务合同》第五条有关风险代理和收费的内容的补充约定,本协议书签订后,上述合同第五条的内容按以下约定执行:
一、甲方提出并要求乙方对其委托的案件或事务实行风险代理,乙方审查其符合本协议书第二条后接受风险代理。
二、风险代理范围仅限民事案件或事务,且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社保或低保待遇;
(三)请求赡养、抚养、扶养、抚恤、救济、工伤赔偿等费用;
(四)请求劳动报酬。超出本条范围的风险代理无效。
三、风险代理收费:
(一)律师费的收取比例为合同标的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
(二)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查档费等其他单位的收费不属律师费,甲方自付。
(三)律师办案所需的通信、交通、食宿、复印等费用不属律师费,由甲方另付。
(四)收费方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1、双方分担风险方式:本协议书签订时甲方先支付乙方50%的律师费,即人民币(大写),若败诉或未完成委托事务,则剩余50%律师费甲方免付;
(1)在案件胜诉或委托事务完成后收取;
(2)按照办理进度分阶段收取,具体进度及相应阶段收费双方另行协商并制作《分阶段收费表》。
四、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纠正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委托关系按《聘请律师服务合同》非风险代理的规定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xxxxxx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xxxxxxx一案,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xxxx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委托权限
四、代理形式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办事进度和办理成果支付律师费。办案过程中甲方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鉴定费、上诉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4、对收回的现金及物品,有及时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代理费。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事先支付给乙方的前期律师代理费。具体为:甲方于签订合同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一审律师费xxxx元;甲方于二审程序启动之日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二审律师费xxxx元;甲方于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xxxx元。前期律师代理费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内。
2、判决胜诉后,甲方按生效判决书确定数额的xxx%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生效判决书确定数额包括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数额、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计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xxx%。(或者:判决胜诉后,甲方按诉讼标的与判决书确定的数额之差xxx%支付代理费。
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
计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张的诉讼标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法院支持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xxx%。
3、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xxx%支付给乙方(包括诉讼费用对方应当承担的部分)。
收回现金、金融票据的,按照票面金额计算。
收回有价证券的,按照证券流通价值计算。
收回其他财产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与债务人和解结案的,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抵债金额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过诉讼方式结案的,按照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人财产之金额或司法评估结果作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
风险代理过程中,甲方自行放弃权利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仍应按照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金额作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
4、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的同时支付给乙方代理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xx%。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
3、甲方未及时向法院交纳起诉费、上诉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司法费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xxxx%(或按《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和工作进度支付律师费)。
4、若甲方不按时支付前期律师代理费,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协议,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xxxx%(或按《xx省律师收费标准》和工作进度支付律师费)。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按约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负责人:
甲方(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有限公司因与(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其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为甲方的本案一审、二审(如有)诉讼阶段的代理人。
第二条乙方律师应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履行代理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乙方征求甲方同意后另行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承担以下的义务: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和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该要求。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代理律师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承担以下的义务:
1、代理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依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或因紧急事件须临时调整代理律师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和代理律师就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外,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但是如有必要需代理律师代缴代付予其他机构的费用除外;
6、乙方律师提供的服务必须忠实于法律和事实,不得向甲方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意见,乙方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向甲方提供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意见的,应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但赔偿的金额以乙方基于本协议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为限额;
8、乙方及代理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案件的进展情况,亦不得泄漏案件中了解的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
第七条律师代理费及其支付
(一)律师代理费: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案的律师代理费按照“基础代理费”+“风险代理费”计取,其中:
1、“基础代理费”及其支付: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案的“基础代理费”¥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本协议签订后,无论本案出现任何结果甲方均应支付该“基础代理费”,乙方亦无须退还。
2、“风险代理费”及其支付:
(1)甲方应按照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甲方减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风险代理费”,即:
“风险代理费”=(“原告起诉标的总额”-“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甲方应承担金额”)×%;
若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甲方不承担责任的,或原告撤诉的,则“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甲方应承担金额”视为“零”。
上述所称“生效裁判文书”包括限不限于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书、驳回起诉裁定书、撤诉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等,甲方如与原告达成的和解协议亦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应在本案取得上述生效裁判文书之日起五日内按上述约定比例及计算方式向乙方支付“风险代理费”。
(二)甲方应按约定将律师代理费转账支付至乙方的账户内[户名:XX律师事务所,账号:,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后,应据实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如甲方要求乙方在其付款前出具发票的,甲方仅限转账方式支付)。
第八条其他费用
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代理律师在办理案件中应由甲方支付的以下其他费用不包含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双方就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约定如下:
2、乙方及代理律师办案所需差旅费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票据,据实另行支付;
3、法院工作人员办案所需的差旅费用或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应据实报销;
第十条如乙方违反或解除本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违反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应交未交费用仍应予补齐。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取得生效判决(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等)时止。
第十二条乙方和代理律师均无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委托人如确有需要乙方和代理律师提供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之外的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第十四条如因本合同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但若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签订于四川省成都市。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栏)
签订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律师、__律师、__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_______元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仲裁委仲裁。
___年_月_日___年_月_日
甲方因与______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_______一案,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事先支付给乙方的前期律师代理费。具体为:甲方于签订合同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一审律师费____元;甲方于二审程序启动之日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二审律师费____元;甲方于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元。前期律师代理费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内。
2、判决胜诉后,甲方按生效判决书确定数额的___%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生效判决书确定数额包括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数额、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计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___%。(或者:判决胜诉后,甲方按诉讼标的与判决书确定的数额之差___%支付代理费。
计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张的诉讼标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法院支持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___%。
3、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给乙方(包括诉讼费用对方应当承担的部分)。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
3、甲方未及时向法院交纳起诉费、上诉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司法费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__%(或按《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和工作进度支付律师费)。
4、若甲方不按时支付前期律师代理费,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协议,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__%(或按《_省律师收费标准》和工作进度支付律师费)。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委托方: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86号金成商务楼。
法定代理人:刘兰玉,男,该所主任。
委托代理人:该所律师。
甲方因与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案,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风险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甲方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差旅费。办案过程中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需要鉴定的鉴定费由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1、一审判决胜诉后甲方按判决书确定数额的.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乙方败诉则不支付代理费。对方不服上诉的乙方则代理二审,二审胜诉后,甲方则在二审判决送达后的三天内按照判决确定数额的%支付乙方代理费。
2、执行过程中若乙方为甲方收回的是现金,则按照收回现
金数额的%支付乙方代理费。如果收回的为非现金资产,该资产收回时需经甲方同意,同意后该资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该非现金资产后应按评估数额的%支付乙方的代理费。该资产变卖成现金后按其现金数额的%支付乙方代理费,但应扣除事先按评估数额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评估数额的%支付。
3、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后的三天内支付乙方代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额代理费用中的%的金额为甲方开据正式的律师代理费发票。%的金额可以用其他发票冲抵或由甲方自行冲抵,作为乙方已经用去的办案差旅费用的补充。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标准按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支付。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办理失误造成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代理事项的,应按委托事务标的和以上标准赔偿乙方的代理损失。
3、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债权诉讼及执行时效丧失或者丢失重要的证据材料导致败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的按规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九、履约保证
十、其它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对代理事务在月内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应提交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