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法院、司法局,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公室:
为更好推动网上诉讼服务的开展,方便律师办理诉讼业务,省法院、省司法厅决定于4月中旬组织全省律师开展网上诉讼服务功能介绍及使用方法专题在线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11日10:00—11:00;4月12日10:00—11:00。
二、培训对象
全省律师
三、培训内容
中国移动微法院、福建律师服务平台、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庭审、网上送达等功能介绍及使用方法。
四、培训方式
(一)本次培训采取互联网远程培训方式,依托“腾讯课堂”平台进行远程视频授课;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采取网络授课的方式,请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律师参训,详细告知参训方式。各地法院积极配合做好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参训人员进入“腾讯课堂”时,请及时备注自己的“姓名、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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