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0日,由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联合主办的“2021艺术法论坛暨中国艺术法教育联盟年会”,在中央美术学院主会场与线上分会场同步召开。本次论坛邀请了国内外艺术法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艺术法教育与法律实务领域的专业人士,围绕“中国高校艺术法教育的发展规划与路径”这一主题,通过主旨发言与圆桌论坛的形式各抒己见,汇集中国各高校乃至全球艺术法教育工作者的经验与愿景,旨在共同推动中国艺术法的学科建设,为艺术法领域的人才培养指明方向。
论坛现场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中央美术学院艺术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杨杰主持并发言
嘉宾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院长余丁教授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院长余丁教授首先通过线上视频的方式,代表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向大家表示热烈欢迎。余丁院长回顾了首届艺术法论坛的丰硕成果与中国艺术法教育联盟的成立,并对本次论坛的成果提出期待,希望能够通过论坛明确中国艺术法高等教育的基本思路、框架与路径。随后,余丁院长梳理了中央美术学院艺术法学科的发展历程,并对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与付出表示感谢,预祝论坛圆满成功。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致辞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提出,将艺术法作为学科来对待时,应该明确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知识体系,融通法律知识与艺术知识。在艺术法的概念中,法的概念已经相对明确,但艺术的范围与定义仍不够清晰,因此出现了如将戏剧作品仅仅界定为剧本等实际问题。实务人员在面对技术类问题时往往懂得借助于该领域专家的判断,但涉及更为复杂的艺术领域问题时却没有形成请教该领域专家的意识,导致了如假画问题并不能妥善解决等一系列问题。故而,刘春田教授认为,从复杂的领域剥离出相对简单明确的界限,以此划定研究范围,是艺术法应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瑞起教授致辞
主旨发言
美国律师协会艺术法分会创始人和前主席杜博夫先生演讲《美国大学艺术法教育概况》
中央美术学院客座教授兼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周林教授演讲《关于艺术法学科建设的思考》
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教授托马斯·霍伦教授演讲《艺术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武汉大学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玉军教授演讲《艺术法教育的定位、需求与目标》
武汉大学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玉军教授就宏观层面上艺术法教育的需求、定位与目标等方面发表了看法。郭玉军教授认为,艺术法的需求十分迫切,其中最基本的就是艺术法教育,特别是普及教育,理论与实践平衡的专业化升级教育,应当用艺术法的教育进一步唤醒艺术法。具体来看,普及教育需要兼顾知识与教育对象的普及,从业人员、市场监管者也有提高法治意识的必要;升级教育则旨在培养高质量英才,要求他们拥有敏锐感知,全球化的视野,能够解决前沿、痛点、难点问题。此外,郭玉军教授还强调了艺术法教育的公共使命,兼顾职业化教育与实证化教育,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山东艺术学院讲师吕晓晓博士演讲《关于艺术法教学内容的思考》
圆桌论坛
此次圆桌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余润德主持,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作为与谈人,圆桌论坛主题为中国高校艺术法教育的发展路径。参与圆桌论坛的嘉宾有: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刘双舟,德国北威州科学与艺术研究院教授彼得·迈克尔·吕恩(书面发言),法学博士、德中艺术对话协会主席刘晓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平,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CEO、嘉德教育中心理事长寇勤,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倪朱亮,华南师范大学助理研究员、博士张艺。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余润德教授主持圆桌论坛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刘双舟教授演讲《艺术法的研究范畴与研究模式》
德国北威州科学与艺术研究院教授彼得·迈克尔·吕恩书面发言《德国艺术法教育概况》
德国北威州科学与艺术研究院教授彼得·迈克尔·吕恩针对德国基础法律教育和艺术法的教育概况进行介绍。在德国,对于法律人而言,法律教育主要在法学院完成,并需要通过两次国家考试,而艺术法的教育则是在完成基础法律教育之后,在开始职业生涯以后才逐步开始。他认为,相对于法学教育而言,艺术法教育涉及的领域更为宽泛,“法律人撒开了一张巨大的网,艺术上的特殊性也被这张网所覆盖。在这张网之下,艺术家应该理解,法律人的世界不仅仅是一个边界,而首先是一个可以发挥的空间”。面对非系统化的艺术法教育问题,吕恩教授提出反思,“在艺术法方面,法学院可以提供哪些课程或可以做什么?而法律人在艺术法方面应该接受什么样的进一步的培训或是提升自己在艺术法方面的素养,同时如何向艺术界、艺术从业人员或艺术市场传达艺术法的问题”。
法学博士、德中艺术对话协会主席刘晓辉演讲《德国司法实务中的艺术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平教授演讲《高校艺术法教学模式探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平教授就目前北京大学的艺术法教育模式做出较为全面的阐述。张平教授认为,艺术法涉及的范畴广泛,因此需要学生拥有一定的法学基础进行研究。同时,高校艺术法专业人才的培养应进行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的艺术法教学,即根据艺术学院学生的需求进行普及性的教育,通过案例教学和场景教学让学生接触实践,对于艺术法教育的规划与路径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建议。
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CEO、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嘉德艺术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德教育中心理事长寇勤先生演讲《艺术与法的市场交集》
在艺术与法律的市场交集方面,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CEO、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嘉德艺术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德教育中心理事长寇勤认为,“艺术市场的恢复和发展或者说建立与发展,是整个艺术法实践与研究的最核心推动”。对当前艺术法教育的研究,寇勤先生强调艺术法基础数据收集的重要性,并且应加大对艺术法的推广普及,“对今后整个市场的发展会起到很好的前期铺垫和教育的作用”。随后,其从艺术法的维度方面提出了适时推进、适度发展、应用优先的价值理念。同时,寇勤先生表示,希望未来可以联合有关机构共同研讨、推动艺术法教育的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倪朱亮教授演讲《艺术创作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倪朱亮从创作者的角度谈了他对艺术创作的独创性和挪用的问题的理解。倪朱亮教授对艺术创作的独创性标准展开研究,即艺术作品的审美意义如何区分“独”和“创”的价值判定方面,提出了形式主义独创性标准和历史性独创标准的论述,为艺术创作者在艺术创作实践中提供深入的艺术法理解和认识的基础。此外,倪朱亮教授对于挪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于挪用在著作权法中难以界定的一些问题提出看法,从历史主义的独创性标准肯定了作品的价值与作者的创作真实性。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作圆桌论坛与谈人发言
线上互动问答环节
本次论坛在主旨发言和圆桌论坛嘉宾发言结束后,设立了线上互动与问答环节。与会嘉宾就艺术法教育对象,艺术法专业教育现状和前景,以及艺术法体系构建等问题进行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余润德教授作圆桌论坛总结发言
作为本次圆桌论坛的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余润德做总结发言,本次圆桌论坛从实务出发,内容详实且宏大,从宏观政策层面到微观具体法律问题,探讨艺术法及艺术法教育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中肯建议。余润德教授以“异彩纷呈,各抒己见,全面广博,专业学术务实,问题与展望并存,前景广阔,意义重大”作为本次圆桌论坛的关键词,精炼八位圆桌论坛发言人的观点。
大会总结
中央美术学院客座教授兼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周林教授指出,本次大会由多方支持,大家都为论坛的成功举办做出了贡献。周林教授继续提议将每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五设立为艺术日,“艺术是人之为人的最好证明,这是我对艺术的理解。艺术不仅是美,是好看,在人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的塑造方面,艺术是最好的媒介”。
周林教授对明年艺术法工作进行展望。他希望,在下一个艺术日到来时,能够在建立艺术法教育专人数据库、艺术法案例数据库以及艺术法教学资料的数据库三个方面取得进展。最后,周林教授希望有更多的法学院开设艺术法课,有更多的艺术院校的学生对艺术法产生兴趣,也希望有更多的律师事务所走进校园,为艺术学生、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瑞起对大会圆满举办以及团队付出表示感谢。刘瑞起院长认为,此次论坛主题设置为艺术法教育的目的是将艺术法教育和教学的问题进行充分地讨论与交流。刘瑞起院长肯定了艺术法教育的重要性,实际上这与研究对象以及学生培养等方面都具有关联性。同时,刘瑞起院长也指出此次会议参与者以教育工作者和高校老师为主,希望下一届可以加强有关艺术创作者、艺术家的参与及其行业方面、市场方面、律师方面的参与。
经过一天的充分讨论,专家各抒己见,观点精彩纷呈,2021艺术法论坛顺利结束。大会结束后,艺术法教育联盟的成员和组织单位进行闭门会议,共同研讨未来艺术法教育联盟的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