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取证班解密2020教材/新证券法考点,名师系统辅导,直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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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业人员申请执业证书的条件和程序
1、证券业务从业资格条件:①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资格考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
2、申请从事一般证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②被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聘用;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⑤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⑥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⑦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的条件:
①已被机构聘用;
②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③不存在《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④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⑤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⑥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4、执业证书的申请程序:
②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初审并确认,书面申请表由机构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证券业协会;
③证券业协会对机构提交的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30日内审核完毕。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应当依法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①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秩序的,在两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②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执业证书的,不予颁发执业证书;已颁发执业证书的,由证券业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
③机构办理执业证书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或者不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由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证券业协会对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子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④机构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的,由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⑤从业人员拒绝协会调查、检查的,或者所聘用机构拒绝配合调查的,由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给予从业人员暂停执业3个月至12个月,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的处罚;对机构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⑥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违反《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被证券业协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证券业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⑦证券业协会工作人员不按《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证券业协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三、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5、从业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对在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国家司法机关和政府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的;(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从业人员对客户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机构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上述保密义务。
四、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实施对象、内容、期限及程序
1、实施对象:
①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内设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证券从业人员;
④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证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⑤证券服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和证券服务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内设业务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
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
2、内容:禁入期间内,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3、期限
①情节严重的3年-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②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者在重太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等情节较为严重的5年-10年;③终身禁入
4、程序:告知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中国证监会将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或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布,并记入被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的诚信档案。
五、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2、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干扰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
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过程中,不得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3、涉及限制客户资产转移、改变客户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对应关系、客户账户资产变动记录的差错确认与调整等非常规性业务操作,应当事先审批,事后复核,审批及复核均应留痕。
七、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人员不得存在的行为
不得提供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不得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无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活动。
八、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1、通过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证券公司员工,经所在机构向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注册,可以取得证券经纪营销执业证书成为营销人员,此类人员不得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以外的证券经营业务活动;
4、营销人员应按照证券业协会对从业人员的统一要求参加后续职业培训,规范执业行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九、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执业行为的范围、禁止性规定
1、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应当与其服务的证券公司的管理能力及证券营业部的客户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的合理区域相适应。
2、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②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④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⑤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⑥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⑦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⑧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⑨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也不得有以下行为:
①以所服务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的名义,与客户或他人签订任何合同、协议;
③在执业过程中索取或收受客户款项和财物;
④向客户提供非由所服务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⑤违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1、包含:基金销售机构总部及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中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管理的人员,包括部门基金业务负责人;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宣传推介活动、基金理财业务咨询等活动的人员。
2、资质要求:
①基金管理公司的全部基金销售人员应取得从业资格;
②证券公司总部及营业网点、商业银行总行及其一级分行、专业基金销售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总部及营业网点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管理的人员应取得从业资格;
③证券公司总部及营业网点、商业银行总行、各级分行及营业网点、专业基金销售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总部及菅业网点从事基金宣传推介、基金理财业务咨询等活动的人员应取得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十一、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的行为规范
1、销售证券投资基金行为规范
(2)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制度,加强对基金销售业务合规运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基金销售业务的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
(3)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确保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安全、高效运行,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
(4)未经基金销售机构聘任,任何人员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7)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
(8)基金销售机构所使用的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及其说明应当向基金投资人公开。
(9)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基金销售机构时,应当对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审慎调查,基金销售机构选择销售基金产品应当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
(10)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充分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12)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开户资料和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
(13)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销售业务,应当由基金销售机构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书面销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14)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明文件置备于基金销售网点的显著位置或者在其网站予以公示。
2、代销金融产品的行为规范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证券公司增加常规业务种类的条件和程序,对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申请进行审批。
(2)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适当性原则,避免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3)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建立委托人资格审查、金融产品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销售适当性管理等制度。
(4)接受代销金融产品的委托前,证券公司应当对委托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确认委托人依法设立并可以发行金融产品后,方可接受其委托。
(5)证券公司应当审慎选择代销的金融产品,充分了解金融产品的发行依据、基本性质、投资安排、风险收益特征、管理费用等信息。证券公司确认金融产品依法发行、有明确的投资安排和风险管控措施、风险收益特征清晰且可以对其风险状况做出合理判断的,方可代销。
(6)证券公司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代销合同。
(7)证券公司应当在代销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公司住所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金融产品说明书、宣传推介材料和拟向客户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8)证券公司应当对所代销金融产品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划分风险等级,确定适合购买的客户类别和范围。
(9)证券公司向客户推介金融产品,应当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和收入状况、金融知识和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基本情况,评估其购买金融产品的适当性。证券公司认为客户购买金融产品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适当性的,不得向其推介;客户主动要求购买的,证券公司应当将判断结论书面告知客户,提示其审慎决策,并由客户签字确认。
(10)委托人明确约定购买人范围的,证券公司不得超出委托人确定的购买人范围销售金融产品。
(11)证券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客户披露委托人提供的金融产品合同、当事人情况介绍、金融产品说明书等材料,全面、公正、准确地介绍金融产品有关信息,充分说明金融产品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风险特征,并披露其与金融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2)代销的金融产品流动性较低、透明度较低、损失可能超过购买支出或者不易理解的,证券公司应当以简明、易懂的文字,向客户作出有针对性的书面说明,同时详细披露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情况,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
(13)证券公司应当向客户说明,因金融产品设计、运营和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产生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14)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不得有下列行为:
(15)证券公司从事代销金融产品活动的人员不得接受委托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十二、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分类及其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1、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主要包括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两类。申请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期货业务有关的严重行政处罚;
⑤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⑥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2年以上的经历,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具有从事期货业务两年以上的经历;
⑦通过中国证监会统一组织的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三、证券投资顾问与证券分析师的注册登记要求
1、注册登记: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其申请从事的证券业务类别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的人员,其申请从事的证券业务类别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析师)。
2、向证券业协会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①公司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证明复印件;
②申请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基本信息表,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所在业务部门、工作地点等信息;
③申请注册为证券分析师的人员基本信息表,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所在业务部门、工作地点等信息;
④公司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管理制度、证券分析师人员管理制度及人员分类情况说明;
⑤公司关于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书;
⑥证券业协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者证明文件。
3、变更登记:10个工作日内,向原注册地登记。
4、注销登记: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协会。
十四、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遵循的执业规范
1、遵循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
十五、对署名证券分析师发布研究报告的基本要求
1、对内容和观点负责
2、尚未注册,但通过考试,经同意可以用“研究助理”等名义列示。
3、加强质量审核管理,由署名证券分析师之外的证券分析师或者专职质量审核人员进行质量审核。
十六、、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
2、不得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十七、保荐代表人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
1、维护发行人的合法利益,对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发行人信息保密。
2、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因迎合发行人或者满足发行人的不当要求而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实施非法的或者具有欺诈性的行为。
3、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4、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保荐机构、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八、保荐代表人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或被采取的监管措施
十九、财务顾问主办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②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③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④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⑤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⑥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⑦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⑧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十、财务顾问主办人执业行为规范
1、签章及报告制度
2、保密及培训制度
二十一、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执业注册的有关要求
1、执业注册条件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应当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执业注册。申请投资主办人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②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研究、投资顾问或类似从业经历;
③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且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④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禁止注册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注册为投资主办人:
①不符合《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第三十一条(申请投资主办人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规定的条件;
②被监管机构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未满2年;
③被证券业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未满2年;
④未通过证券从业人员年检;
⑤尚处于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期内;
⑥其他情形。
【习题巩固】
1、下列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内涵的说法,错误的是()。
A.向他人输送或谋求不正当利益
B.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的自律规则
C.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诚实守信
D.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答案】A
2、《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失信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为(),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和判决承担较大侵权、违约民事赔偿责任的信息,其效力期限为()。
A.3年;5年
B.3年;6年
C.2年;3年
D.2年;5年
【解析】《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失信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为3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和判决承担较大侵权、违约民事赔偿责任的信息,其效力期限为5年。
3、以下最可能进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业务的是()。
A.取得证券经纪营销执业证书,但2年没有年检的甲
B.取得证券经纪营销执业证书,同时兼任风险管控工作的乙
C.通过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取得从业资格的丙
D.通过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取得从业资格并取得证券经纪营销执业证书的丁
【答案】D
【解析】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营销活动人员资格管理的通知》,进行证券经济业务营销业务的人员应该通过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取得从业资格并取得证券经纪营销执业证书,参加年检。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人员不得从事营销、客户账户和客户资金存管等业务活动。
4、从业人员取得执业证书后,辞职、不为原聘用机构所聘用的,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内向协会报告,由证券业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A.十日
B.三十日
C.五日
D.二十日
【解析】从业人员取得执业证书后,辞职、不为原聘用机构所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与原聘用机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0日内向协会报告,由证券业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0日内向证券业协会报告,由证券业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5、以下属于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人员可以从事的工作是()
A.营销
B.客户账户存管
C.客户资金存管
D.合规资格审查
【解析】根据《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的人员不得从事营销、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等业务活动。
6、下列关于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及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正确的有()
Ⅰ.保荐代表人应当维护发行人的合法利益
Ⅱ.保荐代表人对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发行人信息保密
Ⅲ.保荐代表人应当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
Ⅳ.保荐代表人应当满足发行人的所有要求
A.Ⅰ、Ⅱ、Ⅳ
B.Ⅰ、Ⅱ、Ⅲ
C.Ⅱ、Ⅲ、Ⅳ
D.Ⅰ、Ⅲ、Ⅳ
【答案】B
【解析】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珍视和维护保荐代表人职业声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保荐代表人应当维护发行人的合法利益,对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发行人信息保密。保荐代表人应当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因迎合发行人或者满足发行人的不当要求而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实施非法的或者具有欺诈性的行为。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7、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不得有()行为。
1、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
3、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4、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A.1、2、3
B.2、3、4
C.1、3、4
D.1、2、4
【解析】选项1、2、4属于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不得有的行为,选项3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属于规定的业务。
8、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报告制度,并对中国证监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审慎回复。回复意见应当由()签名,并加盖财务顾问单位签章。
①部门负责人
③财务顾问主办人
④项目协办人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答案】C
9、下列属于证券业从业人员申请执业证书条件的有()。
1、已被机构聘用
2、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3、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4、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B.1、3、4
C.1、2、4
D.1、2、3、4
【解析】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以上四项均是证券业从业人员申请执业证书的条件。
10、下列人员不符合申请证券分析师资格条件的有()
Ⅰ.李某最高学历为高中,并通过证券分析师资格考试
Ⅱ.董某进入证券行业刚满一年
Ⅲ.付某为美国国籍
Ⅳ.侯某仅通过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一门科目
A.Ⅱ、Ⅲ
B.Ⅲ、Ⅳ
C.Ⅰ、Ⅱ
D.Ⅰ、Ⅱ、Ⅲ、Ⅳ
【解析】申请证券分析师资格需满足的条件包括:①年满18周岁;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④已被机构聘用;⑤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与证券业务有关的严重行政处罚;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32条规定的情形;⑦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⑨具有从事证券业务2年以上的经历;⑩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