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21年1月11日,周一,张家口沙城隔离点。
与孙律相识,可追溯至2003年非典前后,当时我供职于燕赵晚报大周刊主持“周末说法”栏目,曾邀其助理点评一消费维权专题,孙律挥刀夺爱,亲自担纲说法嘉宾,独辟蹊径,甚为精彩。此后请其吃饭,法大、武大、北大,好不神聊,至今难忘,自此以兄台称之。两年后,我改行调入冀华。五年后,孙律入伙冀华,同朝颂咏,法治满怀。又过几载,孙律拂袖远走,领帅大成,挂印盈科,于2019年兼任律协副会长,孙律在台上,我在台下,仍以兄台相称。
该文有“二起典型股权商事诉战”一节,“股权讼战无讼为上”,主题很好。重点提及冀氏兄弟股权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称这场官司是原告律师挑起,让兄弟情谊,荡然无存!如果律师品业精良,诉前和解,则无诉为上。“争取无讼于律师,不但需要专业的优秀,更需要品质的善正”。“但却和无良法律人合力……痛下杀手连环三招,被告虽系六十多历经世道沧桑的老者,也是惊慌失措,四面楚歌,愤怒恐惧,慌不择路。”
一年多不见,孙律“道法”竟至于此
冀氏兄弟股权纠纷案,我们代理原告冀录堂一方,坎坷六年,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改判,至今也一年有余。我执业14年,此案是与孙律对庭的唯一案件,省高院二审改判以及最高院再审立案听证、提审改判,与孙律有过三次对庭,其中滋味,在此不缀。
我们于2019年底拿到最高院的胜诉判决,原告冀录堂做好锦旗要敲锣打鼓来冀华感谢,我们谢绝了。冀华培训委两次邀我线上做个专题讲座,碍于同孙律多年情分,不好展开讲,我也婉言拒绝了。期间,有糊涂律师无视最高院的再审判决,继续拿省院的二审判决发公众号宣传其胜诉佳绩,我方也没有理会。
胜之不武,弗胜为笑。为律者,应秉持法律人的涵泳优游,更何况与对庭的孙大律曾是兄弟!
孙律执业三十年,常登临法律讲堂,传道授业,拥趸有多。为教学方便,编造点案例或法律故事,在所难免。但篡改案情,杜撰判果,诋毁同行,则不应该!
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少之又少,再将“股权、最高院再审、孙伏龙”这样的关键词设定进去,仅剩冀氏兄弟这一个案件。律师检索能力都很强,揭示出来,孙律的”道法”还能达自然之境吗
井陉县冀鑫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简称冀鑫民爆),系老大冀录堂辛苦几十载创下的基业,原从一国有企业以承包租赁方式经营民爆业务,后吸引老二组建民企冀鑫民爆。老二接过经营权后,数年苦心运作,多次假冒老大签字,制造股东会决议、虚假增资稀释老大股份,以其妻子名义设置关联企业转移利润,领取老大分红,以个人或子女名义在北京、海外购买多处房产,拒不向老大通报公司经营情况,最后擅自与省外公司并购,将冀鑫民爆的全部业务和资产转移。老大因此气急卧床,疾病缠身,并产生家庭矛盾而离婚,居无定所。老父亲多次从中劝和不成,含恨而终。
2013年12月7日,冀录堂一家人慕名找到冀华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由张力、焦新见两律师组建律师团队,先后参与的律师有张凤、崔文龙、翟羽、任立坤、张爱鑫、吴同兴、赵冲、李潇等10余人。案由涉及公司盈余分配纠纷、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纠纷、增资无效纠纷等。一年后,该案于2015年3月30日在石家庄中院立案,历经中院一审、省院发还重审、省院二审、最高院再审(提审)等五个程序,开庭十余次。2019年12月28日,最高院送达(2019)最高法民再64号判决书,我们胜诉了。判决结果是,支持原告冀录堂的主张,认定公司增资无效,确认冀录堂享有40%股权,公司向冀录堂分配利润713.9万元。
苦盼六年,老大冀录堂捧着最高院的判决书,老泪横流!
结案后,我们团队律师曾将该案报送省律协案例库。结案评语是这样写的,“该案是兄弟反目、大小股东之争、公司盈余分配纠纷的典型案例。讼争六年,跌宕起伏,经历了《公司法》司法解释(一)至(五)的变迁,道阻且艰,准确适用法律,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事实,任重道远,充分发挥了律师的作用。最高院的判决再次肯定了我国公司登记外观主义和公示作用的意义,表明了法院一般不随意解释公司性质并不轻易介入公司利润分配的裁判立场。但控股股东明显滥用权力、不配合法院的举证责任分配、蔑视法庭的,法院可以判决分配。”
孙伏龙律师参与了该案纷争的后半场。彼时,我方刚拿到中院重审胜诉的判决,被告老二提起上诉并临危易帅请孙律师出马。此时,我方律师已多次规劝当事人和解,且有了差距不大的和解意向。可自孙大律一出手,却使和解告终,火速开庭出判,火速虚假签字将企业注销。
孙律师自诩品业精良,擅长“诉前和解,无诉为上”,案件至此,还有得谈吗?
“无讼,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是冀华创所初期的理念。争讼如战,始于两军对垒,终于城下之盟,是为无讼,已成为诉讼律师的惯用手法。果如此,作为原告的老大,如盘子外找菜,那叫不讲理。现实是,最高院的判决已下,省院判决被撤销,是谁的就应是谁的,谈不上恩赐。孙律再谈无讼为上,指责老大,贬损原告一方,是不是犯了矫情孙律师所言“专业优秀,品质善正”岂不成了自讽
值得钦佩的是,省院二审二役,孙律长袖善舞,硬生生把一个兄弟俩的民营私企判做国有企业,打了个“翻身仗”!这其实是鱼死网破。如无最高院的再审,对喜欢不讲理的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而言,肯定是拍案叫绝!孙律也曾发朋友圈自贺。但,最终还是挡不住最高院精英法官的金辞玉判。
孙律文中有言: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不在逻辑;法律人的故事是温情感怀的。孙大律只说对了一半,法律人当然需要经验,但其生命力却在逻辑。一切的事实、命题、证伪、论理与结论都要回归逻辑。不讲逻辑,就是不讲理,就没有了温情与感怀的真实,就会招来诸如“讼棍”这样的骂名。
做好法律人,首先要尊重事实,遵守道理。也就是俗话说的“摆事实,讲道理”。再漂亮的言辞,再高深晦涩的宏论,都要回到这个起点。孙律的公众号“伏龙道法”的“道”即此道也,不能歪解。
为律者,不管你头衔有多高,名气有多大,始终还是律师。官司不论胜败,律师的人品与能力,或良善或伪莠,由当事人去评判,用事实去评说。一案一事,案结事了,有真感受就写几句,没有则罢。咱们都曾是冀华人,以务实为要,都不是靠编故事攒书吃饭的,没必要张冠李戴、瞒天过海的撕扯。
孙律说的对,“正义有时虽会迟到,但如果有优秀律师,和坚定不屈的当事人一起,坚持争取,正义终会来到”。我们原告律师陪伴冀录堂先生奔波六载,终在最高法院拿到了正义的判决,但跟孙律讲堂上说的恰好相反。
也许孙律还会说,这个案子老二虽输犹赢,因为最高院再审前,被告老二凭省院的生效判决,假冒老大签字将冀鑫民爆注销,成功转移了公司财产。如此,即使老大在最高法院拿到胜诉判决,也是一纸空文。这也许是律师的价值与谋略所在,但不能成为大律师的高光闪耀。这种猥琐谋略的实施,恰恰是目前老二本人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核心理由。
孙律文中还提到,“和无良法律人合力”云云。孙律举了两个其亲办案例,我更愿相信孙律说的“无良法律人”是另外一个。不管是谁,孙律指责对方律师“无良”,也是不妥。受人之托,终人之事,就法言法,律者本分。输了官司,就以道德绑架的口吻撒气,着实不妥。同行之间,不宜如此攻歼撕裂,你听到的所谓无良,你的亲历又有几何没有事实根据的话不乱说,感情色彩太浓的话不宜公开去讲。此中道理,想必孙大律能够明白一二。
《道德经》有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我本月4日到沙城,8日核检报告为阴性,但还是被隔离,因有顺义、邢台、石家庄的行程经历。室外车声嘈杂,室内寒彻心扉。环顾四周,死寂寥寥,唠唠叨叨,自然而动。
为此文,惟望孙律择暇把“二起典型股权商事诉战”篇章删去,道歉就不必了。
附:1.《转型中国法律真故事与事功成败——河北武大校友大讲堂首讲成功举办》
2.(2019)最高法民再64号《民事判决书》(摘要)
李世清资深学院派律师(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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寥寥数语,时而说理,时而规劝,如春风细雨,沁人心脾!法律人善思善辩,案结事了,尘埃落定,不必顾及窗外嘶哑嘈杂,吾看张兄心静如水!此乃大家也!遇见便是缘份,切莫为一案伤神,更不必兴师动众,一切都皆会道法自然,也将是张兄所追求的真正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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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朋友)
法律的本质在于定分止争,无讼则是法律人追求的目标,但并非终极目标!法律其实是最低层面的道德要求,作为法律人最应当保持自己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