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老高(化名)诉小强(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来,小强于2021年向老高借款1900元后仅还款300元,之后就杳无音信。因没有借条,老高为追回借款,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搜索“法律咨询”寻求帮助。
不久,“好再来”法律咨询团队(化名)主动与老高联系,承诺会全力帮他追回借款,并声称法院一定会支持诉讼费、咨询费等为了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欠款人承担。老高信以为真,遂向其支付了1000元。在收到费用后,该团队起草了起诉状,并以老高的名字邮寄立案。之后,他们又联系老高,称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出庭,需要再交3000元的律师费,老高不曾多想便再次支付费用。
“法律咨询公司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颁发营业执照,并进行管理的企业。”承办法官介绍,按照规定,法律咨询公司只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严禁超出经营范围,不得从事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业务,严禁通过转委托他人参与诉讼的变相方式牟利。只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才能依法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民事、行政案件代理人或者刑事案件的辩护人,担任法律顾问或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等。
今年以来,顺昌法院频繁收到此类涉网络法律咨询案件,很多案件的当事人分不清法律咨询服务与律师服务的区别,稀里糊涂地签署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支付咨询费。而一些法律服务类企业在收费之后,可能马上就会换一副面孔,应付了事,或者其服务效果根本达不到承诺。最终,不少当事人不仅没有挽回纠纷中的损失,反而会再损失一笔法律咨询服务费。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在通过网络选择律师时要额外谨慎,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信息,不要随意透露个人详细资料,防止信息泄露或被不法分子利用。对于提前要求支付全部费用,收费异常低廉或承诺百分百胜诉等情形要保持警惕,避免因选择法律服务不当带来的风险,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黄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