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律师函没有法律效力。
律师函是一种非官方文件,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2.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找法网提醒您,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一般是其执业权利,执业权利具体来讲包括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加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且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除此之外,律师还享有诉讼过程中受到保护的权利,且有获取承办案件的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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