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朝阳区港澳通行证办理方式,法律分析:(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
法律分析:(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一)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
(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港澳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
(四)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的。
法律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以由本人向边境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出入境通行证,并从公安部规定的口岸出入境。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的,可为其签发1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3个月1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公民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为其签发3个月1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
办理长春港澳通行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采集指纹信息;
2.受理机构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人补正内容;
3.审批机构审核并作出决定,不予批准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领取证件。
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限:
1、普通的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
2、对于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限通常为3年;
3、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还可能受到持证人护照有效期的影响,若护照有效期不足,则通行证有效期不会超过护照有效期;
综上所述,办理长春港澳通行证需经过提交材料及指纹、接收受理回执、审批机构审核决定以及最终领取证件的流程,期间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将被告知补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第十条二、签注的种类有效期和解释
1、种类:
(1)赴港澳的签注种类共分4种:L签注:即团队旅游签注,必须随旅行团进出,G签注:即个人旅游签注,不受跟团旅游限制,可赴港澳自由行,S签注:即商务签注,T签注:即探亲签注;
(2)赴港澳旅游通常选择L签注或G签注即可。开通港澳自由行的城市可申请G签,未开通的城市则申请L签。
2、有效期:
(1)香港G签和L签的有效期都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澳门签注原来也是这4种,但最近取消了3个月2次和1年2次的签注申请,签注规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签注解释:
(1)以1年1次为例,不是表示1年内只能去1次,而是指该签注的有效期为1年,在1年以内往返过港澳后,还可以再次申请签注,申请次数没有限制。如果1年内不去,则该签注过期无效,可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