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法院立案,需要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户籍地址或者经常居住地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否则视为被告不明确,可能不予立案。
可以试试这10种方式:
1.知道对方姓名和家庭住址或户籍地的
如果知道对方姓名和家庭住址或户籍地,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科调取其身份信息,
2.有对方手机号的
3.有对方支付宝账号的
如果之前通过支付宝转账借款的,可以打95188,向支付宝申请披露对方身份信息。
申请通过后会收到一份邮件。邮件上会有对方身份证的前6位和后2位等信息,之后再至其户籍地公安机关调取其身份信息。
也可以直接可向支付宝运营公司要求协助查询支付宝号所属的个人身份信息。
5.有对方银行账号的
有对方银行账号的,可以向所属银行调取身份信息。
6.知道对方开办公司的
公司注册需要提供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等人的身份信息,知道对方开办公司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查询其身份信息。
7.如果是互联网侵权,可要求平台提供
如果是对方通过互联网平台侵权的,可以向平台申请要求其调取对方身份信息。
8.政务中心查询
某些地方法院会给当事人开具补充通知。比如在广东,法院可以开具《补充诉讼材料通知书》,通过该通知书,我们可以到派出所或政务中心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
9.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
10.通过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通过失信被执行人网站,可以搜索被告的姓名,如果网站上有公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您可以据此向公安机关查询更多身份信息。
11.从对方网络信息获取
12.通过需要身份信息的网络试错获取信息
有些网站,比如高铁购票网,购买车票需要输入完整身份证号,如果知道对方部分身份证号的,通过多次试错获取对方身份证号。
还有很多方法可以尝试,这里不一一列举,要相信一句话,“办法总比困难多”!
由于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通常个人不能查询对方身份信息,需要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委托律师查询
2.法院协查函
因被告信息不明确不予立案的,有的法院允许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协助调查函。凭借协查函,可以前往户籍中心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
3.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当您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也可以请求法院调查收集。如果法院拒绝立案,也可以尝试申请法院调查被告信息。不过法院不是侦查机关,有可能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