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上诉主因在于蔡徐坤于未成年时与前公司签订的合同存在“任何情形下均需支付天价违约金”等诸多不合理之处。
XLZY/文
新浪娱乐讯2月28日,《偶像练习生》人气选手蔡徐坤被曝起诉“老东家”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近日,新浪娱乐从知情人士处获更多案件细节:蔡徐坤是于2017年2月10日正式发律师函提出上诉,而上诉主因在于蔡徐坤于未成年时与前公司签订的合同存在“任何情形下均需支付天价违约金”等诸多不合理之处。我们另获悉,蔡徐坤之前所在组合“SWIN”的另一成员俞更寅也因“霸王条款”而于2月6日起诉前公司。知情人士称,依海公司曾在去年同意改善合同,最终修改一事不了了之,并在今年拟定了更为严苛的合同,这或成为艺人无法忍受接连提出解约的最终原因。
新浪娱乐另获悉,蔡徐坤在依海公司期间属于组合“SWIN”的成员,因当时蔡还未成年,所以暂无“恋爱生子”方面的规定。而组合其他几位成员的合同中则多了恋爱结婚生子需提前半年得到公司书面同意,否则属于违约的条款,并规定了他们“每部电影酬金不高于3万元”“每部电视剧筹集不高于5万元”“每场演唱会酬金不高于2万元”的演出最高收入。
据知情人士透露,公司曾在去年同意为成员们改善合约,但最终改合同一事不了了之,并在今年拟定了更严苛的新合同条款,包括“没有分成”“若和公司解约,三年内不能当艺人”“公司给的结算单无条件必须签”等内容。
面对诸多“霸王条款”,2016年2月10日,蔡徐坤委托律师方正式向“老东家”提出解约上诉。而SWIN组合另一位成员俞更寅也于2月6日提出上诉。(XLZY/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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