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函不管用时,报警能为明星证明清白吗?

搜狐娱乐专稿(庄自修/文)8月4日,何炅、井柏然、范冰冰、包贝尔因为被传卷入吴亦凡事件中,而被迫选择报警自证清白。

主要是经过吴亦凡事件之后,网友对明星的律师函信任度大大降低,网上有关“律师函没用”的发言随处可见。还有人断言明星律师函中常常告网友名誉侵权而非诽谤,是因为做贼心虚。

事实是这样吗?搜狐娱乐联系了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主任易胜华律师,一一做了解答。

易胜华律师直言,律师函确实不具有法律效力,明星在律师函中说的话也不一定都是真的,但不一定明星以名誉侵权起诉网友就是做贼心虚,相反,不管是告名誉侵权还是诽谤,前提条件都是网友有捏造事实的行为。

本来律师函能解决的问题,如今却都需要报警,当这种现象成为一种趋势,司法资源的浪费或已不可避免。

律师函的作用——先礼后兵,双方互相止损

但律师函中说的内容不一定就是真的

在以前,明星一般都是通过律师函来制止网友对他名誉权的侵犯,如今之所以需要报警才能达到同样的效果,是因为网友对明星律师函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律师函,以及它真实的法律效力和作用。

律师函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是采取法律手段的必经程序。

“明星之所以发律师函,是先礼后兵、预先警告,是为了节约双方的诉讼成本,避免争议事项导致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

对于律师函中的侵权人来说,律师函是一个警告,考虑到自己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很多人也许就会主动删除不实信息、主动道歉,避免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比如赔款、比如名字会上判决书之类。

但因为吴亦凡的事情,导致了大众对律师函的不信任。

易胜华律师透露,有些客户确实会在律师面前说一些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话,“律师毕竟不是警察,而且我们在接受委托的时候,也看不到另一方提供过来的相反的证据,只能相信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如果当事人在律师面前不说真话,倒霉的是他自己,就像吴亦凡这个事,如果他跟律师说了真话的话,可能这个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至少律师不会帮他去报警。”

网友因此就否定律师函的作用,易胜华律师认为这样的做法有些以偏概全。

“律师函就像是红绿灯中的黄灯,对于双方都起到一个缓冲作用,是起诉前的一个磋商,如果没有律师函这么一个调节过程,那种小型的诉讼案件量就会激增,对于司法资源也是一种挤占,对于侵权人来说,也错失了一次改过的机会。”

告名誉侵权就一定是做贼心虚?

不是!诽谤和名誉侵权的前提都是捏造事实

除了对发律师函这种行为本身的不信任,很多网友对律师函中的内容经过分析,也得出了一些流传网络的“真理”:如果谣言是假的,律师函中会出现xxx干嘛xxx,如果谣言是真的,律师函中会泛指“不实言论”;如果起诉的是“名誉侵权”,可能网友说的是真的,如果起诉的是诽谤罪,网友说的一定是假的。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答案是:不是!

“律师之所以在律师函中泛指某些不实言论,主要是为了避免二次扩散,比如有的明星被传吸毒,可能有些网友并没有看到这个传言,如果在律师函中强调这点,反而可能导致这个传言进一步扩散,毕竟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易胜华律师说,“这是律师函的一种写作方式吧,就是我只要点出那几个账号的名字,然后用概括的方法写出原由,那几个账号的人是心里有数的,给广大网友传递的意思是,凡是针对我的一些不好的传闻,都是不实的,你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相当于一种警告的性质。”

此外,明星这样发律师函也有一些“难言之隐”,比如如果每次发律师函都针对具体的事项去回应,成千上万网友不同的质疑,明星永远都说不清楚。“也不排除有些明星做贼心虚,不敢把话说透,或者怕自己把话说透之后,会影响到圈内的朋友,这里面有很多因素。”

易胜华律师并不赞同这样含糊其辞地发律师函的方式,毕竟发律师函就是要澄清事实,如果回避关键问题,那律师函发了跟没发一样,反而引起了更大的猜疑,让网友以为他做贼心虚。

至于律师函中常见的名誉侵权和诽谤,并不是说明星告网友名誉侵权就一定是做贼心虚。

“不管是名誉侵权还是诽谤,行为构成的前提都是捏造虚假信息。如果你说的是真话,那就不存在名誉侵权。从法律角度来说,名誉侵权和诽谤只是情节的严重程度不一样而已,名誉侵权是承担民事责任,诽谤是承担刑事责任,告名誉侵权很容易,就算你用小号说某明星吸毒,只有几个浏览量,那也是一个名誉侵权的行为,但想告对方诽谤,浏览量就需要达到一定的量级,而且法院和公安对于诽谤类案件的受理都非常谨慎,难度比较大。”

“报案”=升级版的律师函?

明星还能自证清白吗?

当律师函无法让明星自证清白时,他们选择了报警。

为何报警会比律师函更有信服力呢?

因为律师函没有法律效力,而明星报案之后,会经过受案、立案和侦查等程序,任何人报案都应当属实,报案时也会被告知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如报假警,所告不实,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将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

除了报警,明星还有其他方式来应对这种危机吗?

“他们也可以直接去起诉,但起诉流程太慢了,对于明星来说,他们是靠名誉吃饭,如果靠起诉来自证清白,等到水落石出的时候,可能名誉受损已无可挽回。”易胜华律师说,“所以当律师函不起作用之后,明星就只能通过报警来表明自己的姿态,他们拿到的受案回执单,其实就是升级版的律师函,只不过以前是律师帮他们背书,现在是警察。”

当明星接二连三去报案,并且当这种现象成为一种趋势时,司法资源的浪费或许已经不可避免。

况且,明星报案未必就一定能够自证清白,毕竟吴亦凡就是在报案之后,依然被拘留的人。

“有的人在面对警察的时候,也有可能不会全面真实地去讲述情况,但毋庸置疑,不管是面对他们谁,说假话都如同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找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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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星被诽谤律师函有用吗明星被诽谤时律师函有一定作用。 (一)从警告震慑方面 1. 律师函明确传达出明星对诽谤行为的关注并已采取法律行动的信号。它告知侵权者其行为已涉嫌违法,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如停止传播诽谤性言论等,这对一些不明法律后果或心存侥幸的侵权者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可能促使他们主动停止侵权行为,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https://www.66law.cn/laws/3062084.aspx
2.当律师函失去公信力之后,明星扎堆报警能行吗?范冰冰何炅微博律师函警告,为何失效? 但随着越来越多的明星加入“报警阵营”,也说明了网友对律师函的公信力早已打上了问号,一方面,是因为司法流程的漫长过程导致律师函的威慑效果逐年下降,另一方面,也源于明星打脸自己的案例实在太多。 比如在吴亦凡事件中为其发声的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都美竹事件发酵之前,就为吴亦凡代理过五起https://www.163.com/dy/article/GGUUQ37U0517HHN8.html
3.吴亦凡让律师函“失灵”,明星维权还得靠报警?明星的律师函警告似乎“失灵”了https://36kr.com/p/1345771237971977.html
4.鹿晗律师发涵再警告造谣自媒体娱乐在我们发出上述声明后,‘关爱八卦成长协会’不仅未停止侵权行为,反而通过其微博平台继续挑衅,映射明星隐婚生子一事,鉴于行为恶劣,发出警告函。” 鉴于上述侵权行为的手段及影响极其恶劣,鹿晗先生和我们特此委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与我们联名发出本停止侵权警告函。全文如下:https://www.hnr.cn/hnr/3g/3gyule/201507/t20150710_2054532.html
5.关于明星的那些律师函律师声明究竟是什么?警告类:旨在制止或防止危害行为、侵权行为的发生或者继续扩大。如明星发表律师函要求停止名誉权的侵犯等; 征询类:旨在沟通、询问、了解相关事实,要求相对方给予答复、答疑或解释,如工程款结算及审计的进展、合同报批手续的进展等。 #05 律师函和律师声明与实际不符,律师要承担责任吗? https://m.gmw.cn/2021-08/25/content_13025106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