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姐却破天荒地收到一了封《律师函》。看了半天才看懂,大概说的是小女儿在外地欠了6千多元钱,没还人家,人家把她给告上法庭了。要想不坐牢,赵大姐就必须要替小女儿把这6千多元钱还了。
赵大姐乘车刚来到镇上,就听到广播站里正在播放《防诈防骗宣传》,听了半天,赵大姐觉得自己今天遇到的好像和广播里说的差不多。“还是先去派出所问下,保险些!”赵大姐边想边迈进了派出所的大门。“请你们帮我看看这个哟,他们说我女儿欠了钱,不还钱就要起诉我们,我急得很!”赵大姐一边掏出《律师函》一边向民警求助。
民警安抚好赵大姐后,便对这份《律师函》起了疑心。随即向赵大姐指出了《律师函》中的种种问题,从正规案件的执法主体、程序规定、称呼称谓、公章等等方面,一一向赵大姐作出解释。“这么说起来,这个还真的有问题也。”赵大姐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下来。
焕廷律师事务所提醒你:
无论骗子的手段如何翻新,甚至带有恐吓性,只有牢记“三不”原则: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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