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您在2024年1月15日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作为您的法律顾问,在此致函提醒您,您有权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商家提供合乎合同约定的产品或服务,并要求商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卖方售出商品后,商品的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保证引起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退货、退款或者要求维修、更换;消费者选择修理、更换、退货的,以自己通知商家的方式为有效通知。
我们希望您能及时采取行动,并且随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为您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指导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拨打我们的24小时咨询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