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的本质却是与公权力机关对抗!
关系派律师一方面需要公权力机关介绍案子,一方面又与公权力机关对抗,这就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
这样的辩护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吗能使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吗
2.关系派律师的面子大还是公权力机关的面子大
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即使某关系派律师与公权力机关的人脉关系很深,然社会很现实,在法官面前,检察官、警官的面子更重要还是关系派律师的面子更重要
3.没有一个关系派律师可以搞定所有的关系
很简单,不管该关系派律师关系如何厉害,也不可能一律通吃,也会遇到没有关系的时候,这样的案子如何解决其后果不言自明。
4.关系派律师心中:当事人合法权益无所谓,不得罪公权力关系才是最重要的
毕竟,对于关系派律师来说,一旦得罪公权力机关,就面临砸饭碗的后果,而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否得到维护并不影响其利益。
5.当事人及其亲属无法知晓关系派律师
是否出卖其合法权益刑事案件很复杂,究竟如何判决才能公平公正,外行人无法知晓,关系派律师即使出卖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及其亲属如何知道
即使判决最坏的结果,当事人及其亲属也无从得知。也无法知道关系派律师是否出卖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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