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由新浪财经主办的315投资者保护论坛召开,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高慧律师出席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
以下为内容全文:
感谢新浪财经的邀请,有机会与各位律师同仁探讨注册制下的如何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我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高慧,是来自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我做了14年证券业务,2018年起创业板开板以来我就开始做证券辅导上市的业务,可能跟下面的很多律师不一样,我就是被压实的中介机构之一。
第一个是如何理解注册制的本质,作为中介机构来讲,我们知道新的证券法也好,全面注册制也好,中国证监会从原来的事业单位改革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实也是监管的归类,从法律角度来说更明确了自己全面监管的职责。
我们一定要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怎么理解真实、准确、完整呢?中介机构放一桌子的资料,我可以告诉你有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拉了几大卡车的过来,这么多东西放都放不下,没办法审,为什么?大家做企业上市辅导这一块,无论是审核制还是注册制,中介机构的责任压力是非常大的。过去一直以来主要的原因还是法规的体制,还是监管的制度不健全,监管职责不明确,尤其是中介机构之间的责任,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权责利边界不清晰。通过这一次制度的改变,保荐人要牵头负责整体的信息披露。
我们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要专业的,对自己专业领域的事务要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审核要负责,律师事务所要对自己的法律合规负责,但是这里面一定会有交叉。比如说我们讲虚假上市,提供了一家银行的存单,这存单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也需要律师事务所,一份合同,会计师事务所要看应收账款存在的风险,律师也要看合同的真实性,所以会所和律所在某些领域是有交叉的,所以大家要各自归位,这一点上我觉得未来在全面注册制时代,各自一定要明确各自的权责利边界和范围,在专业领域负责,这是我们讲的第一个观点。
第二个,中介机构要正确面对证券市场的惩罚机制。新的证券法修订以来,我们讲有两个重大的变化,一个是惩罚机制,一个是赔偿机制。也就是说对中介机构的压力来自两个,一个是惩罚机制,一个是赔偿机制。
先说惩罚机制,从交易所到证监会,有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监管措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比如说市场监管,对中介机构压力最大的是一旦有了警示函和监管措施,对中介机构来讲职业生涯就结束了。从业人员领到了警示函,市场自然就会进行淘汰选择。因为你没有勤勉尽责,这个律所甚至这个团队,不管是律师还是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还是注册会计师,都有可能终身禁入,整个惩罚机制现在非常健全。
不仅是从监管的角度,没一罚十,很多券商还是有这个能力的,但实际上也是很难的。像平安证券,很多券商因为欺诈发行上市或者因为没有勤勉尽责损失非常严重。可能一单业务就结束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这个过程中还没有到新的证券法,整个中国资本市场虽然证券法已经实施三年了,还没有哪各机构因为新的证券法实施,按照新法去处罚中介机构的案例。之前都是按照原来的旧法,在整个资本市场来说,对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压力非常大,从审计的角度来说,因为律所和会所、券商各自的职责范围是不太一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整个上市过程中的作用更大一点,大家看所有的虚假陈述、欺诈上市、财务舞弊,大部分与财务机构有关。不光中国,美国也是一样,大家其实很少看到律师事务所在整个资本市场服务过程中,因为这件事情导致它破产或者终止职业生涯,相对是比较少的,说明律师在整个资本市场服务的过程中对合规的要求还是非常高的。
接下来大家也看到像中国证监会发的关于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都是在督促和尽最大可能的让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更加明确,包括司法部也在制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管理办法的修订,原来的文件是比较早的。
全面注册制之后,无论是券商还是会计师事务所,还是律师事务所,压力都是非常大的。不光是有外部的惩罚机制,赔偿机制,还有问责机制,风险的隔离机制,包括保荐人,不光有职业评价机制,白名单、黑名单,甚至有退出机制,你赚了钱还要退出来,包括所有执业人员的钱,未来是全方位的监管。
第四个观点中介机构要正确面对证券市场的合规教育,我觉得新浪财经组织的这个活动非常好,现在最缺的是合规教育。我个人觉得虽然这是一个闭门会议,但是律所律师参与的程度非常高,这里面我认为会所的人参与得非常少。实际上应该由会所、律所、保荐机构一起参与。过去在审核制下我们经常会看到证监会会组织保代培训,保荐代表人的培训,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的培训,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的培训非常重要。
这次证监会发布165个文件规章规则,这些文件律师看了都觉得头大,如果不做证券这块业务的,做投资者保护这一块的,反过来看觉得非常吃力。会计师也要看这些东西的,他本来就不是学法律的,他要把这些东西看完以后要归纳出来他在哪些领域要勤勉尽责,这是非常吃力的,一边忙着业务,一边忙着学习,必须要有合规教育的培训体系。
包括案例警示的培训,新证券法实施了以后,我们虽然没有看到对中介机构比较大的处罚,只是监管,真正的处罚还没有落地,现在已经属于新的证券法实施以来,科创板也有这样的案例。即便是在这样的严刑峻法下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那说明我们投资者合规教育这一块还是个短板。
第五个是中介机构对证券市场要有敬畏之心,这也是证监会一直在提的,无论对保荐人也好,对会计师事务所,对律师事务所来说,只要从事这个行业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一方面做的好是灯塔效应,做的不好就是警钟的效应,这是从敬畏的角度,从合规文化培训的角度来说也是需要中介机构时时刻刻保持警钟效应和灯塔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