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得好:“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老祖宗把这两件事放在一起说是有道理的,因为找工作和找对象的最优解是一模一样的。
律师找工作就像找对象,核心就是找最合适的(注意:不是找最好的),这是目标。在具体心法和方法上,我认为最优解就是“理性客观,积极行动”。首先要认清自己,其次要认清现实,然后要主动出击。
首先要认清自己
职业选择的标准方面,我认为“为稻粮谋”对于做哪一行都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这是基础。另外两个重要因素,一是自己是不是喜爱,二是自己是不是擅长。依此标准,我估计90%以上的人都在职业错配中渡过了自己的一生。
律师是许多人羡慕的职业,但做为一个入行20多年的老律师,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律师界的真相却是“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刘桂明老师语录)。律师是不可能长命百岁的,因为律师是要解决问题的,在满足客户需求中不得不吸收大量的负能量。这就是典型的“围城”现象了——里面的想出去,外面的想进来。
所以,羡慕归羡慕,知道真相后你还羡慕那才是真羡慕。这就好比你找到一个心仪的对象,结婚后才发现对方其实是个渣男(女)。如果时光能够倒流,请问你还要不要和TA结婚?
罗曼·罗兰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仍然热爱它。”
“如果实现了小目标,你还有没有动力做律师?”【原文链接:】现在请你对自己诚实地回答这个问题,如果答案仍然为是,那么这是真爱,恭喜你!如果答案为否,我同样要恭喜你,因为你已经排除了一个不适合自己的职业,祝你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真命天子”。
其次要认清现实
如果你适合做律师,那当然最好能找到一家好律所当中的好团队。
上个世纪最后一年,在大西北戈壁滩修坦克的我一不留神通过了律考(后来是“司考”,现在是“法考”。是做律师的资格考试),然后就想出来做律师。当时信息远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我主要是通过《中国律师》杂志考察律所,先是果断排除了一些高大上的律所,因为自己的学历和年龄明显不符合那些律所的入所基本要求。不是不想,只能算了。
此时,云南本地的一家律所发出了热气腾腾的“寻找革命同志”的招聘律师信息,我就向它郑重投出了人生的第一份求职简历,结果一击中的。成功入职后我有幸成为“首届中国律师论坛”的服务者(主要工作是会议资料准备和会务接待),在昆明东陆饭店近距离接触了当时全国最优秀的那批律师,还借此良机有幸获得了时任《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刘桂明老师的亲笔赠言。
左图:时任《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刘桂明给本文作者的亲笔赠言
右图:《中国律师》杂志2001年第10期刘桂明的“主编寄语”
大约2006年前后,已经成为合伙人的我开始接触招聘、培训、宣传等工作,也开始组建自己的团队。在十多年的招聘工作中,我面试过各种各样的应聘者,有些应聘者对于律所情况一无所知,在他向面试官提问环节竟然问出“贵所主任是谁?”这类问题,我真想反问:“来我们所应聘,你是认真的吗?”
在招聘中还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刻意给对方留下好印象,以期增加成功的机率。前不久有位本地律所建工律师兼哥们给我发来一份简历,向我了解一位应聘者的情况(应聘者有在我所工作的经历),我一看直接惊呆了,因为这位应聘者在我所期间建工领域的业绩比我团队全部人马的业绩加起来都亮丽,TA也不是我所其他建工业务较多的团队的核心成员,甚至我之前连TA的姓名都不太熟悉!所以我只好这样回复那个哥们:“对于我不清楚的建工业绩,在简历中看起来都像是真的!”
据了解,有些律师团队招聘律师助理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介绍律师团队的情况是“钱多活少离家近”,应聘者实际入职后发现真实情况却是“钱少活多出差频”。
这就好比男男女女参加“非诚勿扰”节目,个个恨不得对方嘉宾全都给自己留灯,这样自己最后想翻谁的牌子就翻谁的牌子,所以表现得格外优秀。常见的是一方刻意夸大优点+隐藏缺点,更加常见的双方都这样干并且主持人和嘉宾对此都心照不宣。因为这是娱乐节目大家只是图个乐子,这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如果在现实当中男男女女找对象都这样做,那一开始效率确实很高,但是许多情况下木已成舟后才开始上演各种鸡飞狗跳的剧情。
这两个部分重点是讲“理性客观”,律师自己要客观评判,不能自己骗自己,无论找工作还是找对象,坦诚恐怕都是配对的最佳策略。因为即使配对不成功,那也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大家各自再找合适的就是了。如果通过刻意造假而收获了一份工作或者一份“爱情”,今后带来的麻烦可能远远大于表面的“郎才女貌、相情相悦”。
最后,要主动出击
在律师这个行业,我坚持认为,与女律师相比,男律师在获客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不是说男律师陪客户吃饭喝酒唱歌泡澡更方便,而是因为男律师在找对象时通常更主动,小伙子们通过找对象就成功磨练了自己的获客心法和技法,成功“抱得美人归”的伙子的获客能力更是毋庸置疑,“爱情事业双丰收”常常是这类男律师的标配。
那么,“主动出击”的策略是不是同样适合女律师?
首先,我认为在找对象方面同样适合,不过出击时机的把握需要更加精准才有产生实际效果。那就是,对于自己看准了的郎君才主动出击,对于自己还在犹豫的男生则可以正常交往继续观察。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确定“看准了的郎君”?
假设在18岁到36岁之间,你会见到不少可能的伴侣,那你应该交往几个人以后再做决定?
在计算机领域,这是一个典型的优化问题。这个优化问题叫作最佳停止问题(optimalstopping)。
最佳停止问题的场景是你有一系列的可能选择的目标,你可以一个一个地检验,记住它们的特点和优劣,给它们打分。但是你看过了就不能回头了。
你在什么时候做决定,是最佳的选择呢?答案是37%。
也就是说,在你所有的可能的选择中,前面37%不要选,用来积累数据,建立你对选择对象质量的评估标准,让你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
从第38%这个时点开始,你就转变成开放的可以做决定的状态,如果遇到比前面看到的都更好的选项,你就从了吧。
具体说一下37%怎么算。假设你在18岁到36岁之间,每年可以交一个异性朋友,那么你可能一共就有18个人可以交往。在这种情况下,对前面7个人(接近37%),你需要通过交往了解异性,看看交朋友是怎么回事。
在第7个人之后,也就是在你25岁的时候,你要转变策略,再碰到一个合适的就要抓住时机定终身,从此进入人生下一个阶段。
当然,这个计算模型是比较理想化的,它假设你大概知道一共能有多少个选择,也假设选择权都在你手里而不在对方手里。但这个算法的结论被证明是最优的。为什么是37%而不是36%或者38%?有一个比较复杂的数学证明,这里就不详细阐述了。感兴趣的朋友就以自行找资料研究。
从逻辑上看,如果前面看得太少,你的经验不足,还不知道什么样的最好;如果看得太多,有可能最佳人选已经错过了。那么也许有一条该做决定的分界线,也就是最优解。
37%就是那个该做决定的神奇分界线,这就是最优解。
这个最佳停止的问题和答案,被誉为优化算法里最完美的算法之一。最佳停止问题和答案在20世纪60年代被提出来后,已经广泛应用于统计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金融学等领域。
什么时候停止观望,做出选择?这竟然是一个算法问题。
不过,对于找工作来说,如果你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主,37%这个比例对你并没有啥用,但最佳停止问题的核心就是要大胆进行尝试,通过接触熟悉市场行情,同时确定自己的标准。
以我加入大成所为例,那一个,遇到职业困惑的我在确定要换赛道后,就根据自己对于地处昆明市的律所的了解,列出了详细的律所考察项目思维导图,并且通过网络查询、熟人打听甚至实地考察的方式给目标律所一项项打分再加总,由此确定了目标律所梯队和顺序。
当时进入第一梯队的律所有三家,其中包括大成所、我的前东家和另一家律所。我的做法简单粗暴,没有任何预约,也没有通过什么中间环节,有一天就直接闯进大成昆明所马巍主任办公室,开口就说:“马主任,我是孙可,想找你了解一下大成所的情况。”我记得当时在马主任办公室正谈事的还有代晨律师、李小丰律师(现在都成了同事)等人,马主任二话没说直接把行政总监和财务总监叫过来让他们给我介绍详细情况,验证了我的一些想法,也解答了我的一些疑问,前后也就谈了半小时左右,转所加入大成的事就基本达成了一致。大成所对于加盟高伙需要通过办公室合伙人大会表决及中国区评审等环节,加盟高伙需要当场进行几分钟的陈述并且解答合伙人及评委的提问,我每次都有针对性地准备陈述词,上场前提前把陈述词全部背下来……就这样,通过主动出击和认真准备,我再次一击中的。
总结一下,律师找工作就像找对象,最优解都是这8个字——理性客观,积极行动。
【参考文献】
喻颖正著,《人生算法》,中信出版集团,第二部分人生算法十八关之第13关“获得好姻缘的算法”,第243-2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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