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条解读:《广东省律师出具律师函业务操作指引》3委托人法律

《广东省律师出具律师函业务操作指引》第九至第十三条详细规范了律师函的起草、沟通、审查、发出及送达流程,确保律师函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委托人的需求,并通过妥善的证据留存,降低执业风险。

逐条解读:

第九条:律师函起草的前提条件

承办律师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材料完整的前提下可以起草律师函。律师可以针对重大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根据委托人要求完成起草工作。这条文规定了起草律师函的基础条件,确保律师函的法律意见具有充分依据,避免风险。

第十条:律师函起草过程中的沟通与建议

承办律师在起草律师函时,必须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听取其建议或意见。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建议,律师应当拒绝并向委托人解释不采纳的理由。这一规定确保律师函的内容既尊重委托人的意愿,也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因不合理要求导致风险。

第十一条:律师函的书面确认

律师函的最终稿应当由委托人书面确认同意后再发出。这条文要求委托人对律师函内容进行确认,确保双方对函件的内容达成一致,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的审查责任

律师事务所需履行审查责任,对拟出具的律师函进行严格审核,并在承办律师署名、律师事务所盖章后发出。这条明确了律师事务所的责任,确保律师函的质量和合规性。

THE END
1.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条件是什么导读: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并没有特定的法定条件,律师函实际上就是提醒或警告对方,比如他人侮辱自身的名誉,这时候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在律师函当中告知当事人不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条件是什么 一、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条件是什么? https://www.64365.com/zs/1444729.aspx
2.律协官方发布:《律师函》业务操作指引为规范我市律师(以下简称为“律师”)对外签发律师函的执业行为,提高法律文书的整体质量,有效规避执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2条 [定义/作用] 本指引所称律师函是指律师事务所基于委托人的委托,指派律师针对特定法律事务,根据委托人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644510966&efid=cCgmoZS6XyJEVJN6_7-g0Q
3.《律师函业务规范指引》为规范律师承办律师函业务,指导律师规范制作律师函,南京市律师协会制定了《律师函业务规范指引》,并经第八届三十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请各位结合自身实际参考执行。 律师函业务规范指引 第一条【基本概念】律师函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指派律师就有关事实、事件或行为进行披露、评价,为实现某种法律效果而出具的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1220/16/2543594_1142465533.shtml
4.律师事务所函件管理制度(9篇).doc律师事务所函件管理制度为规范本所函件管理,防止本所因函件管理混乱,而给本所造成权益损害,切实保障本所及律师执业权利,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本所由主任副主任负责函件,行政内勤和办公室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234558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