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依据产生方式不同,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电子化证据材料,系指当事人将线下形成的纸质书证、物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通过扫描、翻拍、转录等方式作电子化处理后形成的电子文件。
第二类为电子数据,系指当事人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或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形成、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等视听资料电子文件也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
常见电子证据种类有哪些
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电子化证据材料有:注册商标证,作品登记证书,作品原图底稿,合同、公证书,票据凭证,荣誉证书,审计报告,生效裁判文书等。
电子证据如何取证
电子化证据材料
纸质文本类证据材料一般以扫描原件生成PDF文件的方式进行电子化处理,对于部分不宜拆开的纸质文本,也可以通过拍摄的方式进行。制作过程应保持内容完整、清晰,符合阅读习惯,避免歪斜、翻转、重复、模糊、空白或有杂乱背景。
电子数据
因诉讼周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电子数据或原始载体有丢失或删除等风险,建议当事人及时向公证机关申请保全证据公证;若时空条件不允许,也可使用第三方存证平台进行取证或自行取证,取证生成的截图、录像等文件应确保内容清晰、完整,未经篡改。
当事人在使用第三方存证平台进行取证或自行取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取证前准备
1.审查第三方存证平台资质
2.检查取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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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性检查:上网记录、缓存是否已清理,访问域名所对应的IP地址、DNS服务器地址、hosts文件等显示内容是否正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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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连接可靠性检查:若使用手机进行取证的,应使用手机运营商提供的移动流量,而非个人W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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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证中操作
在进行取证时,需取证网页所属域名主体备案信息或开发者信息、被控侵权行为发现过程、具体被控侵权行为等内容。
2.如运用手机端对应用程序进行取证,则操作包括从手机应用商店或其他途径搜索、下载、安装、使用、页面检索或查看路径、浏览或播放、支付或下载等全过程。
3.如对网络购物进行取证,则操作包括打开网络购物平台、检索涉案店铺的运营者、被控侵权商品、查看商品详情及商品规格页面、支付购买过程、订单信息、收货过程、实物情况等全过程。
三、常见电子数据取证要点
4.电子发票、支付凭证:电子发票应清晰展示其二维码核校图;电子支付凭证应点击进入支付账单详情页,固定付款人信息、收款账户、金额、电子交易流水号、备注信息等内容。
电子证据如何举证
一、递交渠道
在立案阶段,可通过上述平台的“网上立案”模块进行递交;在审理阶段,可通过“材料递交”模块进行递交。
二、递交格式
文本类电子化证据材料,应当以PDF或JPG格式进行上传。图片应当以JPG、JPEG等格式上传,并附相应文字说明。视频文件应当以MP4、WMV、AVI等格式上传,音频文件应当以MP3、WAV等格式上传,并拟定正确文件标题。文件容量大小不超过100M。
此外,“tsa”等特殊格式的电子数据校验文件,目前暂不能通过上述递交平台进行上传,可在证据清单中注明后拷贝至光盘、u盘等介质进行提交。
三、便捷递交方法
审理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上传电子证据的,可以一次上传多个电子证据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电子证据的递交并不意味着免除出示证据原件、电子数据原始载体进行核对的义务,当事人应当做好留存,并按法院要求进行出示。
电子证据如何示证
一、以线下方式进行举证
应当出示证据原件、原始载体,或使用符合清洁性要求的电脑或手机设备进行电子数据勘验。
二、以线上方式进行举证
2.以异步方式开展的:对于电子化证据材料,应经法院准许后于庭前将原件邮寄至法院或使用外部设备将原件的整体情况进行录像,以视频形式上传至微法庭;对于电子数据,应使用外部设备将电子数据的勘验步骤、结果进行录像,以视频形式上传至微法庭或向法院申请以实时视频的形式进行电子示证。
作者简介
高爽,法学硕士,曾参与制定《徐汇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规范化指引》《徐汇法院区块链电子数据证据真实性审查规则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