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新律师事务所是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于2001年3月由国资所改制为个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执业律师14人,律师助理1人,行政人员3人。本所地处
天津市开发区广场东路滨海金融街E座7508号
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快捷便利,确保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本所律师均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具备过硬的法律功底,多年从事建设工程、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各类民商事法律事务,为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特别是在房地产、建设工程、银行业务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本所现有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二十多家,服务领域涵盖房地产、金融、海事、港口、工程、贸易、商业、食品卫生、科研机构、街道办、村居委会等企事业单位。
本所律师在业务上既各有擅长又注重全面发展,以满足社会各界对法律服务的不同需求。本所律师善于理论研究与经验总结,并努力将最新法学研究成果应用于司法实践,为委托人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法律服务。几十年来,多次获得区司法局“优秀律师事务所”及“优秀律师”的表彰。
二、业务专长
1、金融保险业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①各种方式的贷款清收:办理打包资产处置、债转股等产权重组,破产及各种情由的停业清算、拍卖等法律事务。
②各种经济合同(贷款、担保、委托、保单等)的审查、代签,以确保所签合同内容、形式合法有效。
③贷款放出的前期审查,对借款人的资质实力调查,以利防患于未然。
④各类贷款、同业拆借、融资租赁、担保、抵押、质押、信用证、信用卡、电子货币、票据业务、信托投资、各类保险、索赔、理赔等法律事务。
⑤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决策,为客户把好法律关。
⑥代理各类存款、贷款、票据、信用卡业务等经济纠纷的诉讼及仲裁。
2、建设工程领域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
①为建设工程的工程承包企业提供投标咨询,审查有关招投标文件,提供招标见证服务,并为评标等事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③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供咨询意见,协助进行方案策划和论证,代为起草和审查有关法律文件,参与或代理合同谈判;
④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供“履约”全过程法律服务,为项目管理及施工签证等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