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广西律师吴良述称为一起民事纠纷案到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立案,出门时一条裤腿已被撕开。
广西律师吴良述被打一事,引起律师界哗然。
6月3日,律师吴良述至广西省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对其代理的一项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登记立案,立案未果后,在索取收件回执时,因被工作人员怀疑用手机录音,被法警强制要求检查手机。吴良述随后与法警发生撕扯,其右腿裤子被撕破,手机屏幕摔裂。据同行律师拍摄的照片,他胸部有红印,手指受伤。
对于事发经过,法院与吴良述各执一词,描述存在出入。据6月3日,青秀区法院官方微博发布的“事情经过”,吴良述立案被拒后于大厅内“大声嚷嚷,情绪激动”,并在接访时承认了录音录像行为。该法院办公室主任在接受采访时否认法警有打人行为。而根据吴良述的说法,两名法警对其进行了约2分钟的殴打,勒住他的脖子,几致窒息,并捂住他的嘴,不让他喊救命。双方在拉扯中,吴良述右腿裤子被拉扯撕破。法警随后对其手机进行了检查,但未发现录音录像。
事发后,由南宁市政法委牵头,联合南宁市中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师协会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并于6月7日发布了调查结果。调查结果称,此事件系律师到法院立案过程中因法警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的事件,事发过程中不存在殴打吴良述的行为;法院申诉场所不能录音录像,但青秀区人民法院法警存在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
“长期以来,律师的尊严、地位、人格没有得到他们(公检法机关)的尊重。”在接受凤凰网采访时,吴良述说。而对于同行们的联名信,吴良述认为,那是他们在多年工作经验中的“感同身受”。而至于事情起因的“立案回执”,吴良述说,青秀区法院仍未出具。
回应法院官方通报:都是造谣污蔑
凤凰网:现在很多律师都在写联名信来声援你。
吴良述:联名信我在网上看到了,这可能是同行对我的声援,也是他们对自己多年工作中的一些遭遇,说严重一点是同仇敌忾,说轻一点就是感同身受。
凤凰网:青秀区法院官方微博发了情况说明,跟你说的情况有部分出入。比如公告上说你在立案窗口前“情绪激动,大声嚷嚷”?
吴良述:不是我情绪激动,而是他们情绪激动。在立案窗口的时候,她(立案法官)也没有认真看过我的材料,说这个不属于他们管辖的案件。我清早四五点就来排队了,你粗略看了一两分钟就给我打发走了,你至少给我认真看一下,告诉我是什么原因。
说我情绪激动,扰乱秩序,这都是诬蔑之词。本身是法院内部人员情绪激动,先开始嚷嚷,官方通报怎么不把这个事情如实的讲出来?
凤凰网:官方通报中说,接访过程中你承认了录音录像?
吴良述:这个所谓的“承认录音录像”,那就是泼脏水,造谣诬蔑,栽赃陷害。我什么时候承认的?我的原话是说,既使是我进行了录音录像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你不能够毫无手续地就来检查我的东西,强令我打开给你看,然后还要删除。拿出法律依据来,我当然可以给你,若发现有录音录像,我还可以向你赔礼道歉,送我去派出所拘留都没意见。当时他们根本听不进,他们自己就做的不合法不合规,怕我们把言行记录下来,发在网上给他们造成不利的影响,否则他们干吗那么着急啊?
凤凰网:法警把你的裤子撕破了之后,说想拿新的裤子给你换,你当时为什么没有同意呢?
吴良述:在殴打结束以后,可能这个事情反应到他们领导那里去了,这个自称法警教导员的人上楼找了一件黑色的,可能是法警的制服裤要让我换上,还说刚才不好意思,扯烂了你的裤子。我说,刚才你们那么有道理,我反复解释你们都不听,现在也没必要拿裤子给我换了,直接把我轰出法院不就得了吗?这条裤子不能说换就换的,这裤子是有故事,有意义的。
回应质疑:这些说法是完全不懂世态炎凉
凤凰网:一些网友,甚至律师群体里也有一些人质疑你在炒作,你怎么看待这种说法?
吴良述:每一次事件大家都有不同的观点,这个也不奇怪。根据我这几天的观察,大部分律师还是支持我的,有一部分人是两耳不闻窗外事,极少部分人是泼脏水的,这些律师可能是缺少社会经验,或者是缺少社会常识,或者是他自己认知的问题。还有一些人是打着律师的名义,因为他们既没有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用的也不是真名。
凤凰网:有一种说法是,被法院如此粗暴对待也有律师自己的问题,你怎么看这种说法?
凤凰网:网上有人举出一份文件,是2014年12月26日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其中第七条规定,“申诉信访场所应配备物品寄存设施…未经允许拍照录音录像,法庭警察应当予以制止删除拍录内容,并可以对行为予以训诫。”这个意见具有法律效力吗?
吴良述:这几天,我也注意到了网上有人拿这个意见来说事。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这个意见不是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范畴,更不属于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或者是有宪法效力的文件。
首先,这个意见我们在网上都查不到,法院也从来没有公开过,只是他们内部实施的一个文件。这个东西我们是不知道的,即使知道了也是从法院内部透露出来的。
所以我不配合他们强制检查,哪怕身体受到伤害,我都紧紧捂住这个手机。他们对我暴力殴打,勒住我的脖子,让我几乎窒息,还捂住我的嘴巴,不让我喊救命,这种暴行只有土匪强盗才会做到,在一个国家的人民法院发生这种事情,是可忍,孰不可忍。
强行搜查只是冰山一角,粗暴对待并非个例
凤凰网:立案难的问题有得到解决吗?
吴良述:两三年之前,在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改还没有出台之前,他们法院已经是这种恶劣的做法了,新规出台后有一些微小的改变。但是像青秀区法院几乎没有任何改变,还是跟以前一样,比如说立案窗口,国家规定八点钟上班,工作人员每一天都是晃晃悠悠的,等到将近九点钟才开始叫号。还有的法院只开了一个窗口,一个人叫号审查立案材料,一大帮人排着队等,让公众看着心里都着急啊,简直是忍无可忍。
凤凰网:这种粗暴对待律师的现象是普遍的吗?还是只是个例?
吴良述:在现行体制环境之下,法院是衙门,在他们的认知里,就觉得老百姓就得听我的,我就是法律。这种情况在网上一搜一大堆,比如说前几个月一个广西柳州市的律师,去的是中级法院,跟我同样的遭遇,也是被怀疑用手机录音,也是在立案庭,立案庭一个副庭长竟然命令法警强行搜查,后来这个律师也是没有办法,被强行搜查了。这个只是冰山一角,我们遇到的情况太多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