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表1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表2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表3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表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表10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表11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四)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传播;
(五)参与地方立法规划研究以及法律、法规、法律解释等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工作,对法治广西建设中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开展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六)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改革、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等评估工作;
(七)组织评选表彰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和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等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八)组织、参与对外法学交流与合作,积极助推“一带一路”建设法治服务;
(九)参与法治宣传,主管主办广西法治日报、广西法学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编辑法学法律资料;
(十)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治人才;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发挥人才库、思想库和智库的积极作用;做好对全区市县法学会、所属学科研究会的管理、监督、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一)做好个人及团体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法学会内设机构2个,主要为:办公室(会员部)、研究部。
(一)办公室(会员部)主要职能:负责法学会机关文电处理、信息处理、机要保密、情况综合、会议组织、党建、人事、宣传、会员组织发展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综合性的文件、计划总结及重要文电的起草;负责机关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和信访、档案工作;负责财务、财产、车辆管理;负责与市县法学会联系,掌握地方法学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情况;指导地方法学会的工作;负责法学各学科研究会的组织发展,参与各研究会的筹建;负责会员发展、联络、管理和服务工作,掌握和分析会员队伍状况,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研究部主要职能:负责制定重点选题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咨询、论证;组织法学学术研讨活动;参与法治宣传和法学教育工作;组织对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和学术研究先进单位、杰出法学家的评选工作;负责组织与各省(区)、直辖市法学会以及区内外有关学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部分:自治区法学会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
(二)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24万元,比2023年7.23万元增加3.01万元,增长41.63%,具体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7.1万元,比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4.62万元增加2.48万元,增长53.68%,主要原因是新增会计审计服务采购。其中:货物类采购2.1万元,服务类采购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法学课题研究
2024年全年预算资金18.4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
按计划完成课题征集选题、确定课题项目、评审、立项,确定项目承接专家并预付70%的课题经费。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内容:自治区级法学研究课题
指标值:≤6个
指标内容:课题合格率
指标值:≥90%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指标值:≤1年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指标内容:自治区级法学研究课题资助经费
指标值:=18.4万元
指标内容:取得基础理论创新成果
指标值:≤1项
指标内容: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