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陕西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温馨提示:网上申请时选择的“申请地”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及后续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城市。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2024年7月17日至1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申请地点:
西安市凤城八路189号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一层西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预约方式:
方式1.
方式2.
温馨提示:为减少人员聚集,只接受线上预约办理,预约通道和预约事项(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审查)于7月15日16:00开通。
三、现场提交材料内容
温馨提示:申请人无需提交证件照片。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统一印制。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我市享受放宽政策为周至县,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二)进入政务大厅请保持肃静,不要大声喧哗,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自觉按照取号顺序办理。
2024年7月8日
主办单位:中共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单位:西安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