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女网红律师直播时法律建议及带货创收的言行,遭到网友投诉“有损律师形象”等问题,以至于女律师称“准备注销律师证”的事情,在法律圈引来不少的议论。(详见《网红女律师直播带货被投诉“有损律师形象”,准备注销律师证?》一文)
对于网络直播,尤其是律师直播,烟语君是有自知之明,敬而远之的,一是自己本就不是律师,出来讲些法律问题,名不正言不准;二是知道既然抛头露面做直播,肯定是想火,不火等于白忙活一场,但火的另一面就是是非多,可以众口铄金、三人成虎的是非。
所以,很多网友想建议本号也开通法律直播,或是提供具体案件的法律咨询业务,都被烟语君拒绝了。真的是,成也直播,败也直播,罗翔不也败走直播了吗?不是担心法律业务不精,而是担心自己也把控不住流量带来的反噬。
据称她的直播内容,主题都是围绕受众最为广泛的婚姻法律业务板块,提供的法律观点,不是仅提供法律规定,而是亲民的告诉大家,如何的规避法律规定,以及司法的现实。
例如,比如法律对女性的倾斜这块,她会直接拿头给你担保,民法典根本无法阻止你索要彩礼;女方出轨离婚也不会影响分财产;净身出户是法盲的臆想,只有男性出轨才会遇到这种情况,女方并不适用;婚前全额房产直接说过有哪些办法将其变为女方财产等等。
如此的直播方式,势必会得罪一部分人的,认为其是在教人不遵守法律规则,逃避法律责任。在法治推进了几十年,还有人在按“包青天”的认识来要求法官,以“辩护律师是替坏人说话”来指责律师,认为律师应该是法律的化身、正义的代言人(有些律师也是这么标榜自己的),出现这样低级而错误的“认为”,本不是意外的事情。
正所谓,人红是非多,网红女律师也是着了这样的道儿。其律师身份以往助长了其的话语说服力,而律师的行业规定也正好给了别人攻击软肋。
例如,《律师法》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如果严格执行以上规定执行的话,身为律师,根本就不能从事直播行业,更别说通过直播接受法律咨询、直营或挂靠带货销售了。
因为,按照以上规定,律师只能从事法律服务,不能从事法律行业之外的业务;律师接受法律业务,必须对外统一以律所的名义进行,并且签订合同,收费入律所账户。这在律师从事的网络直播活动中,不管是收费或接受打赏的提供法律咨询,还是代言商品的带货,根本做不到遵守上述规定。
于是,我们也就看到了,网红女律师面对投诉,“为了不给律所增添麻烦、避免有损同行形象、服从上级管理,准备注销律师证。”那些投诉者,应该不是投诉的什么“有损律师形象”,而是拿捏住了以上律师执业的法律红线,向司法局、律协,进而是向律师所在的律所施加处理压力,逼着女律师就范。
如此的投诉,压根就是“对人不对事”!如果不同意女律师的观点,可以进行反驳,何必动不动的就监管投诉;市场经济,哪个网红的尽头不是带货,何必盯着几十年前的行规让人家遵守?
最近的数据显示,2023年,四川全省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07475件,同比增长3.4%,而同期律师人数达到37959人,较2022年底增长11.9%;截至2023年底,安徽省合肥市共有律师8831人,同比增长14.39%,全市律师2023年办理各类案件171029件,同比增长5.58%......办理案件的增速远低于人数增速,行业竞争愈发激烈。
正是如此背景下,很多的律所、律协、司法局,纷纷对律师从事网络直播、自媒体推荐活动,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背后也是出于现行行业规定严重落后社会现实,允许年轻律师多一条谋生渠道的人文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