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律师,一位自称以维护弱者权益为己任的律师,却因涉嫌虚假诉讼而身陷囹圄。公诉机关指控,高律师与包工头米某、陈某捏造农民工工资未清偿的事实,以农民工名义起诉,导致法院作出77份错误民事判决,严重侵害了司法公信力。面对指控,高律师坚称自己事前并不知情,是米某、陈某构陷自己。而米某、陈某则选择了认罪认罚。
二、法律辨析:虚假诉讼的界定
在法律的殿堂里,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都需经得起推敲。高律师的辩护人认为,包工头垫付了农民工工资,就享有债权,无论以名义权利人还是实际权利人来主张,都不构成犯罪。然而,公诉人则指出,包工头作为支付主体,其支付行为并非垫付,而是履行合同义务。被告人为要回工程款,虚构法律关系,提起民事诉讼,导致法院作出错误判决,构成虚假诉讼罪。
三、判决结果:正义与惩罚的碰撞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高律师明知农民工工资已付清的事实,仍参与虚假诉讼,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一万元。米某、陈某也因同样罪名被判刑,但缓刑执行。对于一审判决,高律师当庭表示上诉,坚持自己的清白与正义。
四、钱诚,千顺万顺:法治精神的坚守
作为律师,高律师在代理讨薪过程中,是否对案件各方关系进行了充分的梳理与判断?是否对法律条款进行了准确的理解与运用?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法治社会,需要每一位法律从业者坚守法律底线,维护法律尊严,而不是成为虚假诉讼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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