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律师协会发布重要倡议书法律服务郑州市统一

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第十三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

第四十八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第五十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三)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四)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十五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违法行为:

(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同时又在其他律师事务所或者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

(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的;

(三)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二)不按规定对律师执业活动实行有效监督,或者纵容、袒护、包庇本所律师从事违法违纪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二十七条违规收案、收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训诫、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

(一)不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的;

(二)不按规定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和收费合同,统一收取委托人支付的各项费用的,或者不按规定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的;

(三)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规定、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者财物的;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收费协议约定,擅自提高收费的;

(四)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五)不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或者不向委托人提交办案费用开支有效凭证的;

第二十九条具有下列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行为之一的,给予训诫、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

(三)以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第三十七条同时在两个律师事务所以上执业的或同时在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纪律处分。第三十九条律师事务所疏于管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

(一)不按规定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对本所律师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不予监督,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在住所以外的地方设立办公点、接待室,或者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第四十条律师事务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

(四)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或者从事与法律服务无关的中介服务和其他经营性活动的;

(七)为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印制律师名片、标志或者出具其他有关律师身份证明,或者已知本所人员有上述行为而不制止的。

第四十二条律师事务所放任、怂恿或者指使律师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与违法违规律师一并予以相应的处分。

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

第三条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推广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公平和诚实竞争,推广内容应当真实、严谨,推广方式应当得体、适度,不得含有误导性信息,不得损害律师职业尊严和行业形象。

第十一条禁止以下列方式发布业务推广信息:

(五)其他有损律师职业形象和律师行业整体利益的业务推广方式。

第十四条律师、律师事务所不得帮助他人违反本规则。

在为个人、单位、外地律师、外国律师提供服务或者进行业务合作过程中,发现其存在违反本规则行为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告知其本规则的规定,督促其停止违规行为或者停止提供服务、业务合作。

第十五条律师、律师事务所违反本规则发布业务推广信息的,由其所属的地方律师协会管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律师协会应当责令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限期改正,并可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予以查处。

5、《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操作指引》

第二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业务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流程、业务标准、质量控制、风险控制、业务考核、业务监督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和健全业务收案登记和审批制度,对接办业务进行风险审查,建立各类业务档案,保存完整的业务工作记录。

第二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对指派律师的业务服务过程应进行全面、妥善的监督管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持续评估案件风险,并与委托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委托事项的办理进度。

THE END
1.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欢迎您!律师事务所因前款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0、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有哪些? 答:(1)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的执业活动必须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2)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在https://www.hljlsxh.org.cn/html/1/158/565.html
2.理工光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价,所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 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6101900000004_53.shtml
3.原被告代理人是一个律所的怎么办(五)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律师事务所因前款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891433992570154588.html
4.实习合同范本(通用15篇)1、甲方依其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实习进行考核评价,乙方按照实习计划或甲方规定完成实习内容的,甲方给予乙方实习补贴,补贴标准为x元/工作日 ,补贴发放在实习结束时发放。 2、乙方实习期间因从事实习范围内的工作发生的正常费用,经甲方认可后,可凭票据实报销。 https://www.unjs.com/fanwenwang/hetongfanben/20221109220812_5916511.html
5.细化鉴定人保护措施(75条)!①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http://www.ynsfjd.com/h-nd-304.html
6.广东孚道律师事务所2月24日,中共广东孚道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举行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中心内容,对孚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2020年度的党建工作以及支部内党员个人各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总结。中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勇健同志,中山市司法局律管科副科长麦永臻同志莅临孚道律师事务所指导参https://www.fordlawyers.com/perio_view/981
7.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集(精选6篇)2.能兼职从事律师工作的是() A.法院工作人员 B.检察院工作人员 C.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 D.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合作律师事务所必须由() A.3名以上律师组成 B.5名以上律师组成C.3名以上专职律师组成 D.5名以上专职律师组成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04zqj2kl.html
8.执业行为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违反本条规定的,将依照《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违规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违反《实施办法》中“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故意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引导、怂恿当事人和http://zlwdcs.com/mobile/she/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