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锦胜案」?民间借贷与股东责任案获一审全面胜利原告法院企业注册资本

近日,由本所段永国主任亲自代理的民间借贷及股东抽逃出资赔偿责任案,在经过缜密筹备与激烈庭审后,迎来了一审的全面胜诉。此案涉及原告曹XX与河北XX有限公司、刘XX等多名被告之间的复杂借贷纠纷及股东责任问题,不仅案情错综复杂,更考验着法律团队的智慧与决心。

段永国主任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严谨的职业态度,以及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为本案的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他带领团队深入剖析案情,精准把握法律脉搏,以事实为根基,以法律为利剑,全力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展现了盈锦律师的专业风采与责任担当。

基本案情:

根据上述事实法院认定如下:原告对被告XX公司享有的主债权本金仍应为1090万元,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标准计算)向原告曹XX支付此期间利息。

法院判决

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案情,法院经过审慎审理,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被告一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曹XX偿还本金109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09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年利率24%标准计算;利息以1090万元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还清本金时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标准计算);被告二、被告三应对上述河北XX有限公司债务向原告曹XX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四应在其增资1500万元的范围内就上述河北XX有限公司债务向原告曹XX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保全申请费属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判定河北XX有限公司、刘XX、王XX、刘XX承担保全费5000元。

段永国律师解读:股东责任不可逃避

典型意义

段永国主任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凭借扎实公司法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争取到“一笔借款不但公司承担责任,且多位注册股东因抽逃出资也要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不仅充分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诉讼利益,也为后续的执行清偿问题得到了有力保障。利用空壳公司逃废债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也为保护公司债权人权益提供了重要的判例参考。也希望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保护公司债权人的重视,及作为业内深入研究的方向。加强对股东认缴加速到期及股东抽逃出资问题的司法认定的宣传,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公平、有序的借贷环境。

北京盈锦律师事务所段永国主任及其团队,将继续秉持专业、公正、负责的服务理念,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段永国主任律师

执业证号:11101200810122846

学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学历。

擅长领域:

民商事领域:房地产与建筑施工、公司领域争端、商事金融、企业重组并购、合同纠纷等。

刑事辩护领域:虚开增值税发票、诈骗、非法拘禁、非法经营、挪用公款、行贿、受贿、滥用职权等重大犯罪。

荣誉和社会职务:

·曾获省级“优秀律师”称号

·曾获省级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曾获省级“千名好支书”称号等荣誉

·曾获聘省级营商环境监督员、市级司法监督员、市级公安局法律顾问、区级人民政法法律顾问、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办理过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刑事: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王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2.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朱某某敲诈勒索案,涉案金额达300万元;

3.某某矿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苗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

4.邢台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某国有集团公司财务总监解某某受贿案;

5.某某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某国有金融机构郭某某伪证案;

6.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一案,案值达1亿元;

7.某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孙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值达3000万元;

民商事:

1.苗某某申请仲裁邯郸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达5000万元;

2.杨某某、刘某某申请仲裁邯郸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达2000万元;

3.某某能源集团邯郸某某物流有限公司诉邯郸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纠纷诉讼一案,标的额达8400万元;

4.陆某某申请仲裁某某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借贷纠纷一案,标的额达2亿元;

5.邯郸市某某商贸公司诉某某十局(国有企业)采购合同纠纷诉讼一案,标的额1200万元;

6.常某诉陆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额4500万元;

7.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新兴支行与河北省某某速递物流有限公司保管合同纠纷一案,案值达3800万元;

8.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丛台支行与邯郸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值达1.7亿元;

9.武安市某物资公司与某能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值达2950万元;

10.武安市某物资公司与某能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责任纠纷一案,案值达2565万元;

11.某能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的额达2亿2千万。

THE END
1.董再国董再国律师最高法案例3661:临时机构委托民事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由临时机构的组建机构承担行政责任 临时机构委托民事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由临时机构的组建机构承担行政责任 临时机构委托民事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由临时机构的组建机构承担行政责任 ——王某诉山东省济南市某区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强制案 裁 https://blog.sina.cn/dpool/blog/u/2645433711
2.发表了博文董再国律师案件指导2642:拆违来自董再国律师20-10-29 22:35 来自新浪博客 发表了博文《董再国律师案件指导2642:拆违赔偿把握的两个原则,建筑材料损失是否赔偿的审查判断》最高法判例:拆违赔偿把握的两个原则,建筑材料损失是否赔偿的审查判断不白之衷托之日月;不平之气托之风雷董再°董再国律师案件指导2642:拆违赔偿把握的两个 https://weibo.com/2645433711/JrtO5g0cN
3.微博原文地址:最高法判例:征收范围内房屋被强制拆除后,行政赔偿事宜无需另行通过征收补偿程序解决作者:董再国-律师董律师电话:13501169982(请先发短信)或加董再国律师qq或微信:602302 转发 评论 赞 用户1652440314 2020-9-9 来自 新浪博客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转载]最高法判例:征收范围内房屋被强制拆除后,行政赔偿事宜https://m.weibo.cn/u/1652440314
4.陈姓股民向*ST和展发起索赔赵敬国律师接受咨询*ST和展10月9日消息,新浪股民维权平台今日收到陈姓股民针对*ST和展(3.090,-0.16,-4.92%)(维权)的维权申请,目前该维权咨询已被赵敬国律师接受。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将关注该股民的索赔进程,相关维权持续征集中。 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目前有2名专业律师可代理该公司维权,平台目前已收到2件针对*ST和展的维权。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investvq/2024-10-09/doc-incrxeuc01343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