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12月24日报道:谢留卿等63人涉嫌特大诈骗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从辩护律师处了解到,因控辩不平等,部分辩护律师选择站着辩护,并申请审判长及审判员全体回避。
开庭首日,青年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代理律师何兵的新浪微博更新显示:【106名律师齐聚安徽芜湖,力辩民营企业家谢留卿无罪】由安徽繁昌县检察院指控的河南民营企业家谢留卿诈骗集团案,24日上午借芜湖市中院大法庭,二次开庭。虽然部分被告因长期羁押,被逼认罪,但律师们坚信谢留卿无罪,全案无罪。法院预计开庭四天。
另据《财新网》1月4日消息:本次开庭从2019年12月24日始,除中间两日休庭,共耗时九天,于2020年1月3日22时10分左右结束。60名被告出庭受审,3名被告因取保候审被另案处理。繁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骆臣根等5名公诉人出庭公诉,106名辩护律师出庭辩护。
控辩双方均提交了新证据呈堂,并围绕第三次价格认定是否合法、申请物证、证人出庭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等进行了辩论,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整合多日消息,自二审开庭以来,法庭违法严重,程序一塌糊涂。除了法庭内部各种闹剧跌宕起伏,法庭墙外同样花絮不断!
一、律师“站立式”辩护
1、中国律师“站起来了“!
谢留卿案开庭伊始,仅给众多辩护律师每人安排了一把折叠椅,无法正常工作。反观法官和检察官则正襟危坐,形成鲜明对比。而实际场地和条件,并非真的不能安排。
庭审之前,辩护律师就辩护席位的设置与法庭进行交涉,结果被一句生硬的“条件有限”顶了回来。
十余名辩护人认为,法庭没有提供履行辩护职责的基本条件,不接受明明可以摆桌子却以条件有限为由对辩护律师的这种轻视和侮辱。审判长说,你们要站着,法庭也不反对。
13位辩护人站着开庭7个多小时,成为当代司法史上“特殊一景”。
为争取发言机会,徐昕教授一直倔强地举着手。审判长遂表示,法庭已经注意到徐昕律师举手要求发言。然后话锋一转:你要说的内容在昨天的庭审中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表达,你的发言不被允许!
最后,徐昕教授甚至向审判长提出请求:审判长,求求你,你让我说句话吧,就两句话行不行?
后经多日持续抗争,法院终于给律师设置了一个轮值式的公设辩护席。“公设辩护席,值得推广。”人们如此调侃。
2、庭前解除律师
第二次开庭前,有被告人受到法院施压,冉晓捷、张新年、严华丰、王振江几位律师被解除委托。在案件开庭过程中,又有黄思敏、沈亚川、黄佳德、袭祥栋四位律师被先后被解除。
3、庭审第二天:开启疯狂警告模式
接下来的庭审中,审、辩双方就此交锋,开启了全国罕见的警告、训诫模式。
因法庭一直未提供桌子,上午开庭前,李爱军律师站到了审判区辩护席内,法官要求法警把他带离。
徐昕教授举手要求发言,被警告。
何兵教授要求发言,被警告。
其它站着的律师有七八个位举手,被警告——继续举手,审判长让法警把这些律师带出法庭冷静——法警咋啦过去——对峙中——强行推进,公诉人简单宣读了四本新的卷宗。
周海洋举手说应当宣读证据内容,被警告。
李仲伟律申请发言,提醒法庭先处理一下徐昕教授举手发言的事,两次被警告。
谢留卿发表质证意见时,冯延强举手,想提醒谢留卿有律师举手,被警告。
张磊要求先解决程序问题,暂停被告人质证,被警告。
谢留卿女儿一句抗议,被带出法庭,法庭一阵混乱。
审判长说现在休庭,庭上炸了锅,都在抗议野蛮。
范涛法官突然命令法警把抗议的律师带出法庭,说辩护律师冲撞法庭。
律师说现在已经休庭——范涛说还在开庭——法警上来——袭祥栋、黄佳德等律师被带出法庭。
谢本人要求律师先发言,替女儿向审判长求情,审判长让法警把谢留卿带出法庭冷静。
第二被告人刘艳芳继续质证。
徐昕、张磊继续举手,又有四五位律师举手。
谢留卿被带回继续质证。
律师继续举手。
休庭。
一次次警告之声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恣意回荡。自开庭以来,审判长已发出警告几十余人次,就连两位德高望重的教授何兵律师、徐昕律师也未能幸免,其中何兵教授更是和张磊、王兴、冯岩平、杜华程等四名律师受到了法庭的训诫。
4、史上首例“助理证”呼之欲出?
第五天开庭,不允许徐昕教授的助理、知名律师郑晓静老师旁听。
依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25条,《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第3条,可以带律师助理上庭参加庭审,但繁昌法院范涛法官竟连旁听都不让。
休庭时再次与范法官商量,她又表示,你拿出助理证!---中国有律师助理证吗?她还说,我没听过一个律师可以给另一个律师做助理。
郑律师和大量旁听人员正在法庭外等候,情况紧急,当时已向全国律协紧急申请维权。
5、审判长—我没有权利不让说,可有办法让你说不清楚!
在谢留卿案庭审中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审判长范涛毫无征兆地指令技术人员掐断了辩护人周海涛律师质证电脑的PPT输出信号。给出的理由是辩护人不听话没有按照审判长的意思进行质证。
辩护人被迫先用将PPT中内涵的内容解释、叙述一遍,再一次一次高举起手中的笔记本电脑,试图最大限度地将案件的事实呈现出来。原本可以快速直观呈现给法庭的质证信息被肢解。
范法官称,我没有权利不让说,可有办法让你说不清楚!
6、非暴力犯罪嫌疑人带着戒具参加庭审
所谓嫌疑人,只是有犯罪嫌疑,尚未从法律意义上明确其有罪。但站在芜湖中院庭审现场的几十位犯罪嫌疑人,全戴着戒具参加庭审。
7、暗箱操作被揭露
多位辩护人当庭揭露,公诉人借法院的提押票提审被告人,逼迫被告人认罪认罚,遮住文件抬头,让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8、申请回避被驳回
繁昌法院审委会驳回了辩护人申请院长回避的申请,院长驳回了辩护人申请合议庭成员的回避申请。
十余位辩护人申请复议,审判长竟然以最高院刑诉法解释第30条第2款,直接驳回辩护人的回避复议。
9、证据突袭
四月份就取得的证据,公诉人庭前不提交,却在当天当庭出示,搞证据突袭---突袭证据更显示,临产四天孕妇被在看守所刑讯逼供。
审判长只允许有关被告人、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不允许其他被告人和辩护人质证,理由是合议庭认为证据与其他被告人无关。
证据未经质证,二审应当直接发回重审。
10、司法管辖动机:无利不起早?
本次二审,本来由繁昌县法院主审,但考虑到“条件有限”,才改在芜湖市中院大法庭,没想到同样“条件有限”,致矛盾频发。这引出一个问题:没有金钢钻,强揽磁器活?此案本即涉及管辖权争议,为什么非要强行异地审理?
何兵教授此前有“财政补洞”说,若此,则让人唏嘘不已,各种司法笑话花式频出,也自不足为怪了。
11、法官名人名言
举手的律师都警告一次!
中国著名律师算个P啊?在我范涛法官的眼里,他们都是我手下的败将、我不让他们发言,举三个小时又咋的?
他们在法庭辩护还想要桌子?他们还想控辩平等?
不要搞错了,我们这里是安徽芜湖繁昌法院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我想执行就执行,不想执行就不执行,有本事你们就去告我!
不让证人出庭:“律师未提供大师住宅,我们在百度搜不到大师家庭地址!”
12、公诉人经典语录和十大逻辑错误:
我们全安徽鉴定意见都是这样,不需要签名,不需要提供资质,这些属于内部档案,检察院不需要提取。
你们产品放着,不需要宣传才不构成诈骗。---“王婆卖瓜,居然不能夸一夸瓜”?
吴俊律师指出了公诉人的十大逻辑错误:转移论题、逻辑跳跃、自相矛盾、归因错误、倒置因果、以偏概全、双重标准、避实就虚、诉诸不可验证。
除了上述十大逻辑错误,公诉人还违背了法秩序统一原理。
13、庭审第九天
2020年1月3日,星期五,是本次二审的最后一天,106个“辩护座”零零星星闲置着,审判长以温和的口吻提出,“今天大家辛苦一下,加一下班,把庭审开完”。
面对辩护人的步步紧逼,公诉人的指控观点一退再退。起诉书指控中金公司销售假藏品,庭审中公诉人承认中金公司销售的藏品是真的,也不否认案涉藏品是署名作者本人真迹;不否定涉案藏品的进货价格、合同所约定的市场建议零售价;起诉书指控中金公司采用话术宣传欺骗客户,庭审中公诉人承认话术是中性词,中金公司对产品宣传使用的话术无任何问题,而所谓欺骗方法是指起诉书中所涉及的“抢名额”、“承诺回购”、“冒充拍卖行”等销售手段;价格认定结论书是鉴定意见。
仍有几个核心问题未解决:
(1)670万藏品无扣押登记手续、不翼而飞;
(2)公安涉嫌刑讯逼供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以及合法销售的通话录音等电子数据,未能调取到案;
(3)公诉人拒绝提供做出案涉藏品不具备收藏价值的18位“幽灵专家”的姓名及资质。
21:40,第二轮法庭辩论结束,庭审进入被告人最后陈述,倒叙依次进行。
22:11,审判长宣布闭庭,本次庭审结束。
二、媒体“自助式”采访
1、多家媒体“自助式”采访
因为旁听限制的原因,从首日开始,多家视频媒体选择在院外采访涉案人家属、亲友,遭到保安录证和驱离。几经辗转,后以暗访形式对案情进展进行记录。
(视频另行发布)
2、收藏品原创作者、专家对媒体表达看法:
关键词:外行不能干内行的活。收藏品不同于工业产品,除了品牌价值,还有文化价值和历史事件附加值。
3、徐昕律师采访:
关键词:谢留卿、刘艳芳不构成诈骗
程序违法:90%律师站立辩护、不解刑具、限制旁听
4、何兵律师: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和证据突袭
关键词:证据合法性、程序合法性、价格鉴定、真假鉴定、司法定价
5、媒体采访二位经济学教授,关于价格形成的观点:
如今指控的逻辑是:藏品虽真,但其价值低廉,中金公司以高价销售,故构成诈骗!
对此,首经贸大学经济学教授刘业进指出:
影响艺术品价格的因素很复杂,除了材质、工艺以外,创作者的影响力、品牌价值,甚至包括闲谈,传闻等信息传递等,都会影响到交易价格的决定。
中央财经大学新闻系副主任,中经数字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端认为:
三、公开审理不公开
1、公开审理不公开
2019年12月23日开庭前一天,家属领取旁听证,一家只允许一个名额;社会人士、各界律师希望旁听,被繁昌法院明确表示:“法院决定谁旁听谁不旁听”!
从东北、山西、江西等外地闻讯赶来的几十位家属、旁听公民被挡在法院门外,甚至连当事人直系亲属都不让进。而法庭内,将近一半空位。
另外,利用网络直播的形式对外传送开庭实况也是可选方案,但并没有看到法院工作人员口称“应该有的”网络直播。
在第一天因没有被许可参加旁听公民的投诉下,第二天仍然限制旁听,仍然不进行庭审直播。
因为严重违反公开审理原则,属二审发回重审的当然理由。周立新律师提出保障公民旁听权,被警告,训戒......
2、举报无果
2019年12月25日上午,第二天开庭,在大量旁听席空着的情况下,人们去找信访嵇捡监督窗口,要昨天的答复。出人意料的是,芜湖中院信访窗口没有工作人员,只有一个在安检的保安。
四、原作证人难自证
1、二次价格鉴定同样无效
2019年9月4日,繁昌县公安局又委托芜湖市价格认证中心,第二次进行价格鉴定。2019年9月29日,芜湖市价格认证中心做出了《关于瓷杂类、字画类、玉器类等253项物品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芜价认定〔2019〕310号)。但是,该价格认定结论书,不具有客观性,并且也是非法证据。
第一、价格认定的对象保管链条断裂、已经被污染,价格认定结论的客观性没有保障
第二、芜湖市价格认证中心受理繁昌县公安局的价格鉴证事项违法
第三、芜湖市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认定过程违法
第四、适用的鉴定方法错误
第五、价格认定结论书的形式违法,缺少生效必备事项,不能生效
第六、公安机关隐匿了新的证据
2、原作者有没有自证权利?
随着谢案二审,与案中作品有关的专家、作者、大师也齐集芜湖中院要求作证:他们的作品被芜湖繁昌县司法机关鉴定成垃圾!他们要告诉法庭被扣押的艺术品是他们本人亲手创作的,不是赝品!
到场专家如下:
(1)、徐桃生——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副馆长、陶瓷领域专家
(2)、马英民——中国国家博物馆原副馆长
(3)、谷长江——中国历史博物馆原党委书记,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原主任
(4)、张之铸——故宫博物院原副院长
(5)、张国祥——北京电视台、河北电视台著名鉴定专家
(6)、张若古——著名画家
(7)、金玉田——金氏景泰蓝传人
面对这些全部是国家级和国宝级的作者、艺术家和创作大师,芜湖中院范涛法官不让出庭,也不调物证到庭,让大师们不得不在院外拉起横幅表达诉求。
就此,控辩审也曾再起冲突,火药味十足。
范涛法官不让证人出庭的理由是:“你们律师未提供大师住宅,我们在百度搜不到大师家庭地址!”
在各方不懈努力下,芜湖谢留卿案第六日的12月29日,法庭终于允许中国国家博物馆原副院长马英民,景德镇陶瓷博物馆副馆长徐桃生,两位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面对检方离谱的鉴定意见,两位文博大师意难平,直言荒谬,痛斥这是对我国文化产业的侵害。
3、法律要与时俱进
2019年8月15日,司法部发布《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拟提高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记准入门槛,新增对多次违反规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给予从重处罚等规定。
现实情况是,司法鉴定工作领域乱象丛生、准入门槛过低、司法鉴定人员质量良莠不齐等诸多问题,破坏了司法公平正义和公信力。
五、天价藏品下落不明
案中,被公安机关扣押的涉案物品中有600余件藏品不知去向,这些藏品都是真品、真迹,有的甚至价值连城,600余件是天文数字。
家属置疑,多位辩护人强调,有价值670余万的藏品不知所踪,一被告人当庭哭诉,自己私人物品中弟弟的2万多学费至今下落不明。
藏品不会自己消失,不排除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司法人员涉嫌严重犯罪的可能。
鉴于此案影响之大,律师建议安徽省级或公安部立即介入调查,如有司法人员监守自盗,一定严惩。
六、负面新闻“钉子户”
从安徽芜湖法院的庭审表现可以看出,法官对待公诉方是敬重的,对待民众是遮掩的,对待律师是傲慢的,对待犯罪嫌疑人是鄙夷的。
这也难怪,谢留卿案从一审开始就与负面消息相随相伴,对置疑充耳不闻,泰然自若,大有另类“司法独立”的风范。
七、谢留卿家属的院外推动
1、巡视组沟通
芜湖第一巡视组抵达第一天,接待的第一位信访家属,就是谢留卿家属代表谢培。双方整整沟通了2个上午,谢培个人一个上午、多数律师一个上午!沟通中,皆希望芜湖检察院好好整改,不推诿、不掩盖!
2、关于安徽繁昌人民法院范涛法官涉嫌滥用职权罪给“两高”的控告信
控告人:谢培,女,系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谢留卿案第一被告人谢留卿女儿
被控告人:范涛,系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法官,谢留卿等63人诈骗案审判长
控告事项:对范涛法官在谢留卿等63人诈骗案中滥用职权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谢留卿案十四问:繁昌县人民检察院应回应社会关切】
(1)、为何对中金公司价值670万元藏品和价值30万元的两台照相机在繁昌县公安局控制下丢失不闻不问?
(2)、为何一直拒绝向法院移交中金公司服务器和部分电脑主机?
(3)、为何一直拒绝提供本案全部询问和讯问录音录像?
(4)、为何一直拒绝将本案263件物证移送法庭举证质证,拒绝让被告人辨认?
(5)、为何拒绝证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
(6)、为何指控中金公司员工销售虚假产品的基本事实不成立后不依法撤?
(7)、为何在繁昌县价格认证中心的鉴定意见被依法撤销后,仍不依法撤诉?
(8)、为何对63名被告人中多数人反映遭到侦查人员非法讯问、逼供诱供的反映不予重视不予监督?
(9)、为何对侦查机关严重违法的侦查程序不予监督?
(10)、为何在审判阶段非法到看守所胁迫部分被告人认罪认罚?
(11)、为何以无法律效力的文件代替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地方性法规作为指控的依据?
(12)、本案如何发生你们一清二楚,你们真认为本案是诈骗案吗?
(13)、为何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要求置若罔闻?
(14)、近百名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你们是否听得懂?你们是在维护社会稳定还是破坏社会稳定?
4、从希望到绝望,正义仍然在路上
庭审结束,谢留卿女儿谢培对此发表个人评述:
公诉人当庭指控逻辑全线崩溃。
对于鉴定意见,这十几位幽灵专家...预计法院不会当成定案依据。
在爸爸最后陈述中,他说如果能换回这些女孩子回归家庭,他愿意一直在里面。
中国民企的悲剧。
他十多年前开始从事艺术品行业,保证无假货,做大做强民企,没想到因为一个客户被跨省抓捕,和员工一起走到了今天。
一个冤案,被一些幕后立功对象做成今天。
爸爸离开法庭,我一直喊着“爸爸,爸爸...”
回家的路究竟还有多远...
八、律师需要站起来,但法治不能倒下去
谢留卿案二审,虽有徐昕教授、何兵教授一干人等的不懈抗争,但在法庭一边倒的“不可抗力”面前,何兵教授“开庭四天”的善良预期终于“四天梦碎”。有人将谢案戏称为“贵州小河案第二“,恐将一语成谶。
“小河案”庭审现场
此前,中国律师一直为了“站着说话”而不懈努力,但多年未果;这一次,虽然还是为了“真实、客观、全面表达”,却不曾想竟然被芜湖法院强迫“站了起来”!可惜的是,这个黑色幽默并非法治进步,而是从此铭刻在了法治的历史耻辱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