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吴谢宇案二审辩护律师徐昕:我为什么为“坏人”辩护?

徐昕称,二审将会申请对吴谢宇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10月13日,北京律师徐昕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他此前收到了弑母案当事人吴谢宇发来的书面委托,经多方考虑后接受了委托,将介入该案的二审辩护。

8月26日,吴谢宇弑母案一审公开宣判。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新京报记者就接受吴谢宇本人委托的过程、刑事辩护制度的理念等话题,对话吴谢宇案二审辩护律师徐昕。

新京报:介绍一下你接受吴谢宇委托的过程,他是如何了解到你,又是如何联系到你的?

徐昕:吴谢宇在看守所看了我的书《无罪辩护》,写信出来请求我辩护。他在信中表达的意思主要有:一是希望我为他辩护;二是读了我的两本书《无罪辩护》《诗性正义》,结合自己的案件谈了一些体会;三是他表达了希望能活着,用余生来忏悔。书是我们另一个案件当事人亲属寄送的,吴谢宇与这个当事人同监室。

新京报:为什么最终决定为吴谢宇辩护,你的接案标准是什么?

徐昕:因为我认为,吴谢宇案不仅涉及生死、精神病司法鉴定等问题,也有助于思考人性,反思教育和社会问题,以减少近亲相杀悲剧的发生。

刑事辩护被称为律师业务的皇冠,命案辩护则可视为刑事辩护中最重要、最有技术性和挑战性的类型。命案、冤案、奇案、大案,以及自认为有意义的案件,大致算是我的接案标准吧。

我此前近一年没有接案子,近期只接了临沂苏纪峰、苏晓峰案和吴谢宇弑母案两个案子。这两个案件都是命案,而且都是法律援助,吴谢宇案还需要自己倒贴差旅费。临沂案是特大冤案,吴谢宇案不太冤,但有一定的意义。

“维持一审判决概率大,但仍有一线生机”

新京报:你提到吴谢宇案涉及精神病司法鉴定的问题,该案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情况如何?

徐昕:吴谢宇案一审没有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据我了解,原辩护人征求吴谢宇的意见,吴本人不同意申请鉴定。但这恰恰是一种反常,因为包括吴谢宇在内的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吴保命的可能性、甚至可以说唯一可能性是被鉴定为精神病,但吴本人却不愿意申请鉴定。

二审我会申请对吴谢宇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我会争取法院的同意,提示法官至少要避免“杀掉一位精神病人”的批评。我希望海内外知名的精神病鉴定专家能联系我,以专家辅助人的身份出庭,提出专业意见,来研判吴谢宇是不是精神病人、病情严重的程度、是否属于完全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新京报:你对吴谢宇案的二审结果有预期吗?

徐昕: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概率大,但吴谢宇保命仍有一线生机。

新京报:你认为吴谢宇案“有一定意义”,其意义何在?

徐昕:吴谢宇案是一起惨绝人寰的悲剧,这既是吴本人的悲剧、吴家庭的悲剧,也值得全社会思考此类悲剧是如何形成的。我们的家庭教育、中小学教育、大学教育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我们的社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才会发生如此残酷的近亲相杀事件。事实上,近亲相杀事件并不罕见,故此案更值得冷静地反思,以避免或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为何为“坏人”辩护:“程序正义是实体公正的保障”

新京报:你如何看待“律师为‘坏人’辩护”的说法?

徐昕:吴谢宇是个“坏人”。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好”与“坏”并不容易区分,所以现代法治坚持以“无罪推定”为基本原则。如何理解为“坏人”辩护、为杀人犯辩护,关系到如何看待律师职业和律师制度。

不同的人对“坏”的评级不同,所有人都痛恨杀人凶手,有人特别痛恨强奸案的嫌疑人,有人特别痛恨涉黑恶犯罪的嫌疑人。在不少人的观念里,只要被抓了,就肯定是坏人。如此说来,只要律师为任何人辩护,都可能被指责为替“坏人”说话、为罪犯开脱。推而广之,刑事辩护制度将无立足之地。事实上,为“坏人”辩护,或许才是刑事辩护的出发点。

新京报:你说“为‘坏人’辩护或许才是刑事辩护的出发点”,这怎么理解?

徐昕:在法庭上,道德可以成为出罪的理由,却不可以作为定罪的根据。唯一的方法就是等待案件经过法院的终审判决,且必须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在此之前,任何人都应被推定为无罪,无论其道德多么低劣、群情如何激愤,他们都有依法获得辩护律师帮助的权利。即使他们没有精神病,即使他们罪大恶极,也有获得律师辩护、保障其诉讼权利的必要。

程序正义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有做到为“坏人”辩护,才能防止无辜者枉受追究,才能为“好人”申冤。现代法治以人权保障为首要目标,只有律师不区分“坏人”“好人”地为所有“人”辩护,才是所有人的安全、所有人的正义的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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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撰文称甘肃张家川造谣初中生获释是“新浪专栏”今天刊登其专栏作者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题为《从500转刑拘第一案看律师的作用》的文章。徐昕文章称,“这个16岁的孩子,以失去人身自由为代价,昭示了荒唐的法律和执法,重新唤醒了网民的勇气,激发法律的良知。”文章还提到因为“荒唐的执法”,事件引来多个大V关注,“案件的解决,并不是因为法治,而https://www.guancha.cn/politics/2013_09_23_174160.shtml
5.如何评价徐昕律师?我不否认他的确帮助一些人得到过公平,但我亦不认为这种人是值得提倡的律政工作者,甚至让我对律师这个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6881143/answer/98712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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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徐昕:我为什么要打造一部工具性的刑事辩护教科书徐昕,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研究所主任。曾任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现任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兼任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瀛和刑辩学院院长。现已出版《无罪辩护》《庭前会议指引》《论私力救济》《诗性正义》等作品。 肖之娥,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天津外国语大学管理https://www.ilawpress.com/share/material?id=876655112045464064
9.对话"弑母案"被告人二审辩护律师:我为什么给吴谢宇辩护?对于“程序正义”的说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知名刑辩律师吴丹红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也提到过。 吴丹红曾是“杀人女魔头”劳荣枝案的辩护律师,他告诉北青报记者,劳荣枝落网后,劳荣枝的二哥就找到他,希望他能够为妹妹辩护。他也像徐昕一样,考虑了好几天,最后还是决定接受。 https://www.hi.jcy.gov.cn/Wap/WModule/M001/wap_view.aspx?i=723036
10.吴谢宇弑母案二审辩护律师:正申请精神病鉴定澎湃号·媒体据徐昕阐述,在收到信件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在犹豫是否接此案件。徐昕曾与法学教授罗翔讨论是否接此案,罗翔建议他不接,担心他被骂。 徐昕认为,吴谢宇弑母案是一起惨绝人寰的悲剧,为此他犹豫了很长一段时间,其中一个顾虑就是担心为“坏人”辩护不被理解。此外,吴谢宇案的辩护难度也很大,他认为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917679
11.微博昨日晚六点半,一则徐昕教授等13名律师被派出所扣留的消息引发关注。据称徐昕教授等13名律师是到广西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反映一起传销案件存在的问题时,被南湖派出所以扰乱办公秩序为由带走。 今天凌晨03:55,名为“大案 刑辩”的微博发出消息,称13位律师已经离开南湖派出所。以下为文章全文: https://m.weibo.cn/status/JqPEvqO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