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普法?广东天穗许益豪律师作客《城市·社区》,解读近期热点事件

广东广播电视台城市之声频道(FM103.6)

《城市社区·社区法律顾问》节目

每周三9:30-11:00为群众排忧解难,伸张公平正义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节目通过主持人王小敏、梁隽蔚

与我所专业律师访谈方式

进行法律实例解读,

为听众提供实用的法律指引

话题3:强制转发被判违法,你离“朋友圈自由”有多远?

“挖呀挖”视频一夜爆红,谁是原创?谁在侵权?

最近火遍全网的,除了淄博烧烤,还有一首魔性的儿童歌谣“挖呀挖”。据了解,从4月下旬开始,“桃子老师”“音乐老师花开富贵”等账号陆续发布“挖呀挖”短视频,这些视频均搭配了手指游戏以及周杰伦《听妈妈的话》的伴奏。其中“桃子老师”的视频点赞量已经超过941万。

1.谁享有视频著作权?其他模仿拍摄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律师解答】

判断一个短视频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需看其是否具备独创性。林女士首次将“挖呀挖”童谣、手指舞以及周杰伦的歌曲作为背景音乐进行组合,可以理解为具备“一定程度的独创性”的表演创作,应当享有著作权。

但这并不意味着后续的“模仿者”们一定构成侵权。判断其他拍摄者是否构成侵权,除了考量双方视频内容的一致性,也需综合考虑拍摄者的主观目的。如果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模仿拍摄,或将视频作商用,则其行为可能构成侵权。

2.如果在直播间翻唱,是否构成侵权?

只要使用他人作品而不符合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情形,都构成著作权侵权。如果纯属自娱自乐,也没有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这种情况属于对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3.“网红”可能触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3)涉黄行为:网红主播如果涉及淫秽、色情内容,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4.若遭遇网暴,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遭遇网暴,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

近年来,从“拉面哥”到“大衣哥”,从“糖水爷爷”到“煎饼奶奶”,普通人一夜间成为“网红”被过度围观而陷入困境的现象已经多次上演。一哄而上的各路主播没日没夜地强势围观,不仅使当事人无法正常工作,还导致附近道路交通陷入“瘫痪”,严重干扰公共秩序。

热度来得快,散得也快,待流量潮水退去,这“大V”、那主播可以拍拍屁股走人,那些被拽入流量旋涡的当事人却很可能要长期承受“被网红”带来的负面效应。

承重墙被砸造成1.65亿元损失

该由谁埋单?

近日,哈尔滨松北区一小区楼一栋31层高的楼,因有租户在3层私自拆改房屋承重墙,导致楼体出现裂缝,200户左右居民被要求紧急疏散撤离。

如此野蛮装修的后果,究竟该由谁来负责?租户、装修公司、业主、物业又各自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1.野蛮装修的后果,究竟该由谁来负责?

在本次事件中,主要责任人应为租户和施工方,房主和物业公司作为产权人和管理方,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此次事件中租户聘请的施工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则施工方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我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当中都有提到,需要经过原设计单位或者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给出设计方案之后,才能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公司作为专业机构理应了解具体的程序,也知道拆除的危害性。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在业主的要求,还是自己给他人设计,仍然实施了拆除行为,显然过错很重。

在此次事件中,责任人将面临因违规违法施工导致的行政处罚;如果事故认定其危害到公共安全,还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而针对民事赔偿的认定,则要请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受损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其出具的房屋加固设计方案和对应造价,来提出赔偿;对于房屋受损后产生的住户临时安置费用或商户暂停营业的损失,也要进行赔偿。

2.如果当事方确实赔不起,

应如何解决呢?

有专家分析,大概率业主会吃哑巴亏。一方面,责任方可能没有足够的财力赔偿这么大的金额,即使被强制执行,恐也无力偿还。另一方面,业主们要想获得合理的赔偿,需要经过漫长的诉讼过程,而且还要先行承担诉讼费用、鉴定费用等开支。此外,业主们还要面临房屋无法使用、贷款无法还清、生活无法正常等困境。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此外,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具体而言,责任方将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并被限制高消费及禁止出入境,还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尽管如此,对于无辜利益受损的业主们来说,得不到赔偿,其他的一切就都毫无意义。建议业主们尽快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寻求政策支持和补助,并与租户和施工方进行协商和调解,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野蛮装修是否会追究刑事责任?

(1)从《建筑法》的角度看,建设单位(装修人或者承租装修人)、建筑施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四十九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从《刑法》的角度看,一般情况下,构成犯罪的情形、构成要件,无外乎:人员伤亡和财产巨大损失。本次事件中,施工人是行为实施人,应当构成此罪。其他涉事人如没有主观故意,不构成此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如何在装修合同中规避

法律风险和冲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合同的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合同的内容、条款。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要求,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便于施工管理和维护使用。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或者承包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质量标准,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并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因设计、材料、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解决民事纠纷;协议的内容、效力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适用法律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自行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仲裁裁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强制转发被判违法,你离“朋友圈自由”有多远?

1.公司强制员工发朋友圈,违法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时所签署的岗位职责范围以内的活动。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要求都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2.转发别人朋友圈的内容违法吗?

如果转发朋友圈没有涉及到商用,就不会涉及到著作权侵权。在“朋友圈”发表他人作品,可能涉及侵害著作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这里主要探讨信息网络传播权。

咨询热线:020-6680329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北塔第32层01-08单元

THE END
1.峰峰矿区“三点”发力走心普法宣传峰峰新闻如,得知孙庄村李大爷需要关于合同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志愿者便及时走进家中为其提供准确有效的咨询,真正做到了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从而实现服务与普法的有机结合。截至目前,界城镇普法宣传活动线上发布微信等法律图文信息1500余条;线下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悬挂条幅百余条,开展普法课堂30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20余http://ff.gov.cn/ffxw/ffxw_27185/202412/t20241224_2089353.html
2.直播间里的普法宣传原标题:平鲁:直播间里的普法宣传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维护自身权益,平鲁区井坪司法所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直播平台,将法律知识以更加生动便捷的方式送到居民身边。 “各位粉丝大家好!欢迎来到‘井坪司法所’直播间,大家有什么想问的问题可以在这里问我……”直播中,司法工作人员引经据典http://sx.news.cn/20241220/88f20c89a6a947b19f7464acf61ad319/c.html
3.吹响集结号,律师公益服务再出发——江西律师行业以高质效法律服务律师还积极参与“有法帮你”助农、纠纷化解安农、法律服务护农、法律援助惠农、普法依法治理育农等5大行动,扎实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活动,通过设立助学金、结对帮扶等各种方式和途径,对生活困难学生进行捐助,帮助其圆梦,并常态化参与红十字会、慈善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公益组织的公益活动。https://www.acla.org.cn/info/5259521daefc4b94b9f2b382da8326a3
4.宪法日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总结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法办法〔2023〕33号 )要求,12月4日上午,组织干部职工在网上集中收看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全区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直播。 总之,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对普及宪法知识、引导群众https://fanwen.aixue.net/a/642bdae1c208fe35910eb7de.html
5.2012年锦天城新闻锦天城动态来自塘桥街道的17名调解干部旁听了此次庭审。庭审结束后,不少干部对张华律师和王炜嘉律师专业的业务素养表示肯定,展现出我所律师优良的精神风貌。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今年已举办5次。开放日活动使市民对法院工作流程和诉讼流程有了更直观生动的认识,对普法宣传有重要意义。积极参与普法活动,不仅源于我https://www.allbrightlaw.com/CN/10481/90d156ef385009b5.aspx
6.2021年度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出炉在浙江的镇街、村社及相关行业组织,随处可见“共享法庭”,它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软件模块,具备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功能。2021年来,浙江法院把“共享法庭”作为建设法治社会、打造法治乡村的最小单元,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735309026820357
7.宪法宣传周成都律师在行动成都律师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在市律师行业“党建引领 助企惠民”公益活动号召下,聚焦“进解优促”“立园满园”,把党建工作与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发挥党组织、党员律师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示范带动全市律师直达企业、面向群众,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https://www.cdslsxh.org/387/1145/1819697
8.努力做好法治宣传与文化建设——我所合伙人李坚律师荣获司法部李坚律师于2007年入职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在恪尽职守完成律师本业的基础上,2010年加入西安市律师协会文化与体育委员会,先后带领我所事业合伙人唐龙森、郝圆圆、吴静等多名青年律师,在历次律师行业文化活动中均有积极表现。 2022年,李坚律师受聘担任西安市司法局法治西安直播间主持人,响应组织号召与指示,配合开展法治主http://www.xianlaw.com/List/piclistDetail?chin=30&id=858
9.北京瀛和(沈阳)律师事务所瀛·生态|瀛和律税律师团队为企业诊断把脉 我所与沈阳市南安商会携手开展 企业法律问诊调研活动 以法为媒,相约六月。为有效开展和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依托沈阳市工商联会同沈阳市司法局精心组织、有效搭建的“商协会&律所”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基地,我所与沈阳市南安商会携手开展http://yingshenlawyer.com/index.php?m=cn&c=Ibase&a=view&id=445
10.沈楚雄律师应邀赴芜湖新闻综合广播参与节目直播开展普法宣传民警使用辣椒水警棍等是否合法?当事人因民警的违法行为受到侵害,可以向有关部门索赔吗?该事件中王女士及其家人是否存在过错?直播全程近一个小时,沈楚雄律师通过线上直播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创新了法治宣传方式,实现“线上、线下”互动交流,使广大听众对于法律的规定及具体应用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https://m.055110.com/wuhu/dongtai/107.html
11.蕴诚风采丨我所杜雨薇律师做客“安晓法”普法直播间作普法宣讲蕴 诚 信 息YC2024年 第101期 总第339期蕴诚风采丨我所杜雨薇律师做客“安晓法”普法直播间作普法宣讲金桂九月,一群莘莘学子即将步入大蕴 诚 信 息 YC2024年 第101期 总第339期http://www.gzyclaw.com/NewsDetail/5158565.html
12.法学院/律师学院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响应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2024年“宪法宣传周”的活动安排,法学院/律师学院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举办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学院团委学生会,法律援助中心http://www.law.gxnu.edu.cn/2024/1209/c9917a306249/pagem.htm
13.青春e普法2023网络普法进物博暨大学生“青蓝接力”优秀直播本场活动还邀请到了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的胡娜律师。胡娜律师从业多年,有着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系无锡市律师行业“六优”党员律师、无锡市滨湖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无锡市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无锡市“律护蓓蕾”法律服务团团员,有着多年法律实务经验,也经常走进社区和学校进行公益普法宣传。此次她带来的一https://www.wxrb.com/doc/2023/10/22/316045.shtml
14.律师直播间是普法吗律师直播间是普法吗 2小时前 律师直播间是否是普法,这个问题涉及到直播内容的性质和目的. 一,直播间的性质与普法定义 直播间作为一种传播媒介,其内容取决于主播的意图和观众的期待.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直播间分享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法律知识的传播. 普法,即普及法律知识的活动,旨在提高公众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2129646511269388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