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名年近七旬的农村文盲老妪来讲,“无罪判决”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性质完全一样。但对于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阆中法院”)来说,从“公审农民工”到“汪德芳盗窃案”,却在法治的进程中迈出了一大步。
2019年12月10日,阆中法院对“汪德芳盗窃案”做出“免于刑事处罚”的一审判决,这是一份给阆中市公安局、阆中市检察院、被告人汪德芳三方一个台阶下的“抹稀泥”判决。虽然汪德芳没有提起上诉,但并不表明这份判决是一份公正判决。
“领导”给予盗窃案“政策”
汪德芳家住阆中市凉水镇(现合并至石滩镇)凤古寺村,是一位儿女均在外务工年近70岁的空巢老妪。
2018年6月,凤古寺村搞所谓的庭园经济,出资2000元在本村5社安德芝处购买了一批树木,每棵树的价格为40元;将树木运到该村曹礼清老院子院坝加工成木条,然后将木条做成栅栏,再分发给公路沿线的村民使用。
在加工栅栏的过程中,时任村支书曹礼清、村主任侯兴洪及其家人,使用摩托车、三轮车往家里托运。由于村干部带头在拿,汪德芳也拿了一些,放置在曹礼清老院子杨兴茂及付菊华家(注:两家人外出务工,汪德芳帮其看家)的猪圈和卧室里,以备修补猪圈、牛圈之用。
2018年7月26日,侯兴洪向凉水镇安办主任黄裕报案,称用于庭园经济的木条和栅栏被盗。黄裕向阆中市公安局二龙派出所报案之后,并配合二龙派出所的民警查看了“盗窃现场”。
四年前公审讨薪民工
后来,村委会写了一张收条,将汪德芳“盗窃”和院坝中存放的栅栏和木条收走。阆中市公安局二龙派出所则将所谓的“赃物”拍摄了一张照片,让曾在二龙场镇杨永猛家具店工作过的工人杨聪“目测”,阆中市价格认证中心根据杨聪“目测”的结果,“鉴定”汪德芳“盗窃”的木材价值为7200元。
木材成本价2000元,阆中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7200元,这种“鼻子大过脸”的鉴定结论,已经成为阆中民间的一种笑谈。
“案”发一年以后的2019年8月23日,二龙派出所办案民警程子龙等人,在凉水镇政府办公室给汪德芳做了讯问笔录,并通过执法记录仪做了同步录音录像。整个过程基本上是在办案民警程子龙“自问自答”的方式进行,所有问题根本不是汪德芳自己回答的,同步录音录像的内容与卷宗的讯问笔录内容南辕北辙。
在阆中市检察院以汪德芳涉嫌“盗窃罪”,向阆中法院提起公诉的前一天(2019年9月24日),公诉人卢开均及汪德芳聘请的阆中本地律师侯××,给汪德芳做了一份《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2019年12月10日的庭审中,汪德芳曾向法庭陈述,她“被”做完《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公诉人卢开均曾威胁她“别在法庭上乱说”。
“鉴定”结论成定案依据
汪德芳“盗窃案”于同年11月7日在阆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汪德芳重新聘请的律师做了无罪辩护。辩护律师认为:“庭园经济建设本属于惠农项目,村民自取少量本村自制木板用于生活生产,符合村民利益,没有刑法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不但汪德芳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而且曹礼清、侯兴洪等人的行为虽然属于以权谋私,但同样不构成“犯罪”。
辩护人还认为,阆中市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认定,无鉴定人签字,也无任何鉴定人的鉴定资质证书,更没有制作查验或勘验记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的证据基本形式要求,也不符合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发布的《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的要求。
休庭之后,阆中市检察院应办案机关二龙派出所的要求,对此案进行补充侦查,并于12月10日继续开庭审理。庭审结果表明,二龙派出所补充侦查的证据证实了曹礼清、侯兴洪及家人都拿了木条和栅栏,但他们拿这些木条和栅栏是给时任村书记曹礼清打了招呼的。
在12月10日庭审当日,阆中法院即判决汪德芳“免予刑事处罚”。阆中法院作出这份判决的主要依据是阆中市价格认证中心所作出的“7200元”的价格鉴定。
公开的资料显示,阆中市价格认证中心是一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开办资金15万元,其主要职能是“对公、检、法及纪检监察案件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
肩负着对阆中公、检、法及纪检监察案件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阆中市价格认证中心,即便没有依据《刑事诉讼法》、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行为规范》要求,所作出的违法鉴定,阆中法院肯定不敢给予否定,一旦被否定其曾经所有的鉴定结论完全有可能牵出一系列的冤假错案。
二龙派出所从立案当天即对汪德芳办理了取保候审,她没被警方羁押过一天,所以对她做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与“无罪判决”的实质完全一样。
村级贪腐不查处成阆中常态
凤古寺村曾是阆中远近闻名的“省定贫困村”,因阆中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该村才不得不摘掉“省定贫困村”的帽子。
凤古寺村也是村级贪腐问题比较严重的一个村,老百姓多年因此而上访,凉水镇党委、政府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村上的账务问题进行审计之后,才不得不于6月20日宣布停止曹礼清的凤古寺村村支书、侯兴洪村主任的职务。
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表明,凤古寺村仅由曹礼清经手的“白条子”账目就达290余万元。同时发现,曹礼清、侯兴洪均有三联单重复报账,有做假账、不入账、虚报工程款(村道造价竟然100多万元一公里)等贪腐情况。
曹礼清、侯兴洪的这些贪腐问题,本应该移交司法机关查办,但原凉水镇党委、政府利用合并乡镇的契机,将凤古寺村的账目封存。现在,凉水镇已经合并至石滩镇,原来封存的账目就成为无人问津的往事,但凤古寺村的老百姓一直没有停止向阆中市纪委等有关部门反映。
值得一提的是,凤古寺村曾经有16名村民实名向阆中市纪委举报曹礼清、侯兴洪贪腐问题,而汪德芳即是实名举报者之一。为了打压老百姓的举报,所以原村主任侯兴洪在曹礼清的支持下,才报了汪德芳“盗窃案”。
有关“领导”本想通过治罪汪德芳,来平息凤古寺村的上访问题,但在法治方面已有进步的阆中法院,却判决汪德芳“免予刑事处罚”,致使凤古寺村老百姓依然在揭该村贪腐问题的盖子。
凤古寺村的贪腐得不到查处,在阆中不属于孤立事件。该市治平乡(现已合并至飞凤镇)治平村村主任李映泉,一直以“法人”身份自居。近几年来,村上所有的项目都是他唱一言堂,而且所有的账目都未公开过。
2016年,治平村有一条村级公路,李映泉私下承包,承包合同一直没有公开过,到现在村道的很多路面都已经垮塌,成为典型的“豆腐渣”工程。
村民联名向阆中市纪委举报之后,李映泉因“扶贫造假”和“扶贫项目实施不达标”,而被“延期入党转正一年”,老百姓所反映的贪腐问题没有得到处理,李映泉依然是该村的村主任。
较普遍的村级腐败问题得不到查处,会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农民在脱贫之后完全有可能重返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