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起诉时,律师费的承担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律师费需要依约定承担,即如果双方在发生纠纷前或纠纷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律师费就按照该约定来承担。
2.如果双方没有这样的约定,那么律师费就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来承担,无论最终的诉讼结果是胜诉还是败诉。
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对于合同自由原则的尊重,同时也提醒当事人在涉及法律纠纷时,应提前考虑并约定好律师费的承担方式,以避免后续的争议。
法律快车提醒,医疗纠纷的归责原则主要为过错原则。
这里的过错原则,是指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和诊疗义务,如果未尽到这些义务,导致患者损害,就构成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3.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和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则细化了过错原则的适用情形,包括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以及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且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几种具体情形。
2.也存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此时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对于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如果均败诉,人民法院也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诉讼费用的公平分担原则,也提醒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充分举证、积极应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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