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处理程序地点联系方式

(1)医患双方自行和解:医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方案。

(2)人民调解:医患双方在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下达成调解方案。

(3)行政调解:医患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下达成调解方案。

(4)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方案或由法院依法判决。二、发生纠纷后,在与医疗机构谈判时应注意什么?

医疗机构应设置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场所,并有专(兼)职人员处理医疗纠纷。患方代表与医疗机构协商时应在医疗机构纠纷处理专门场所进行,并与医疗机构处理医疗纠纷的人员进行沟通,不能在医生办公室、医院大厅等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地方进行。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三、患者与医疗机构“私了”有哪些好处和弊端?

相对“私了”(双方协商解决)来讲,“公了”途径有耗时长、成本高、取证困难、鉴定机构不中立、诉讼风险等种种不利因素,“私了”解决对专业知识要求低,更能够简便快捷地处理问题。但通过“私了”解决过程中双方缺乏信任、信息不对称,有可能会掩盖事实真相且公平正义得不到彰显。目前,为了规范患者依法、理性维权,多个地方都制定了地方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在医疗纠纷中,若患方索赔超过一定金额,则不得自行协商。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可参照公立医院上述标准和程序处理。

四、与医院签订和解协议后能反悔吗?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协商处理简捷方便,但由于患者在医疗和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医疗机构有可能会掩盖医务人员的责任。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后,原则上是不能反悔的,否则要承担协议中的违约责任。但如果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情形,则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协议。

五、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什么样的组织?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针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的人民调解组织,该组织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建立有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在调解过程中可以有效弥补患方医学知识不足、法律知识欠缺的局限,帮助医患双方更有效地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

六、人民调解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七、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后又反悔,能向法院提出诉讼吗?

患方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但诉讼过程中,法院主要是针对调解协议的履行、变更、撤销来审理,在协议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变更情形又无新的争议事实、证据出现时,法院针对原医疗纠纷内容不再审理。

八、什么是行政调解?

医疗纠纷行政调解是指医患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行政调解由医患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医疗纠纷发生地为直辖市,则向该直辖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九、行政调解与行政投诉有什么区别?

行政调解是卫生行政部门针对医患双方间民事纠纷进行调解,患方对调解不服或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提出的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被告是医疗机构,不是卫生行政部门。行政投诉是指患方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给予行政处理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违法事项和违法情节可以给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患方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投诉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部门处理行政投诉时,其首要工作是查实违法事项和违法情节,而不是处理医患之间的纠纷与冲突。

十、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程序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同时提出行政调解的,由受理在先的部门进行调解,即: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时已经申请卫生主管部门行政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若当事人提出行政调解时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则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并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若法院已经受理,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终止调解,由法院负责审理相应医疗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不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程序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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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解决医疗纠纷?第一种方式是医患双方首先得坐下来,你情我愿地、遵守法律法规地,要在县里那个处理医疗纠纷的服务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请负责人帮忙协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一、如何解决医疗纠纷? 关于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均应遵循自愿、合法以及公正的原则https://www.66law.cn/laws/3311240.aspx
2.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情况是怎样的?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情况: 一、医疗机构内部调查程序 (一)科室调查 职能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后,应尽快将患方的投诉材料转交涉及的有关科室主任;科室领导应尽快组织调查、分析讨论工作。 1、当事医务人员或相关人员,整理有关事件经过,书写病历摘要或诊疗经过。涉及多个科室,应当由各科室分别书写,再由主要诊疗科室负责https://www.64365.com/zs/818141.aspx
3.校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二、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由院办参与、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科提交申请,进行医疗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具有管辖权的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意见,依法做出民事判决。http://xyy.cupl.edu.cn/info/1005/1521.htm
4.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全文)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中,患方(及家属)认为医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https://www.99xueshu.com/w/m718vaefggnd.html
5.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进行处置: (一)及时协调沟通。医疗机构预防与处置医疗纠纷相应机构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介入,认真倾听患方投诉及咨询意见,告知其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途径和具体程序。患方要求协商解决的,推举确定不超过5名代表,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同医方协商解决纠纷。https://www.ruiwen.com/w/490799.html
6.纠纷处理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地点和联系方式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 1、院内沟通; 2、申请淄博市医疗纠纷协调委员会调解; 3、医学鉴定;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鉴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淄博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地址:南西五路与和平路交叉口东南50米 电话:0533—2220117、0533—2220118https://www.fybjsd.com/wap/open/show-3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