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需要准备的材料也不相同,目前,在上海金融法院,可以分为三类情况。
第一类情况:我院已经选定示范案件的情况。
提示:对于群体性证券纠纷,我院建立了示范判决机制,从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证券纠纷案件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妥善化解平行案件。
已经选定示范案件的情况下,本人提起诉讼仅需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等)。
连被告的信息和证券交易情况都不需要提供吗?
是的,我院将从示范案件中调取被告企业公示信息等身份证明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材料,并将根据原告提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件信息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调取交易数据。
好方便啊,可我不知道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如果已经有生效的示范判决,连民事起诉状也可以不用写哦!我院“中小投资者保护智慧舱”提供“无纸化、一站式、交互型”立案诉讼服务,可自动生成民事起诉状。
通常情况下,民事起诉状要写明以下要点:
2.载明诉讼请求,形式为赔偿损失,损失一般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等;
4.落款部分:本人签名署期。
可是,我到哪里可以查询示范案件的信息?
第二类情况是什么?
第二类情况:我院就同一证券违法事实正在进行普通代表人诉讼的情况。
提示:对于群体性证券纠纷,我院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或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哇,这也很方便呢!但是如果错过权利登记公告确定的登记期限,还能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吗?
未按期登记的,可在普通代表人诉讼一审开庭前向我院申请补充登记。如果就同一证券违法事实未能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可以比照第一类情况准备起诉材料。
第三类情况是什么?
第三类情况:就同一证券违法事实没有选定示范案件,也没有代表人诉讼的情况。这类情况下,本人提起诉讼需准备以下材料:
2.原告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等)、被告身份证明材料(企业公示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调取);
3.起诉的证据材料:
(1)原告本人开立的证券账户买卖证券的交易记录(通过证券公司网点调取);
4.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本人胜诉退费账户确认书。
没有示范案件,被告列哪些呢?
根据法律规定,虚假陈述责任人包括如下人员:
1.发行人(上市公司);
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发行人的保荐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
4.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
5.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
委托他人代理诉讼,还需要其他材料吗?
1.如委托近亲属作为代理人,还需提供委托书(载明委托人身份、受托人身份、委托权限等)、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等)、代理人与原告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
2.如委托律师代理,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函、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