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那点事儿

当时因为“工伤获赔180万,律师费竟高达90万”的标题党新闻被热传,写的这篇小文。

一、风险代理制度的起源及发展

风险代理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工业革命时期,在当时的工业革命的大背景下,在工业革命引起的社会经济大繁荣时期,大量的工伤事故和运输事故的受害者因为无法负担律师代理费用而不能追讨他们的工伤赔偿。因为没有律师愿意办理此类风险高、回报少的案件,所以这些工伤受害者也无法通过法律的手段获取工伤赔偿。正是基于这种社会现象,伴随着大量劳工侵权案的涌现,风险代理制应运而生。律师风险代理开始主要是适用于工伤案件,后来继续发展为个人伤害领域。诉讼的风险从当事人转移到了律师身上,如果败诉的话,当事人也不会有损失。风险代理制的出现既解决了经济困难的人因为无法承担律师代理费用打不起官司的难题,也解决了律师不愿意办理此类风险较高案件的问题。

在日本,律师风险代理制度的适用比在美国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更大。其更大的适用范围主要体现在:在民事案件中,除最初手续费外,大多数情况下的报酬都是胜诉时的成功报酬;在刑事辩护中,则除了最初手续费外,还依照对被告的量刑情况收取不同的胜诉费。

在中国大陆,风险代理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出现,农民工维权律师周立太就采取风险代理方式帮助了大量农民工。但直到2004年《律师执业行为规范》颁布,风险代理收费制度才开始逐步规范。2006年《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律师事务所可以进行风险代理收费,但前提需要告知委托人政府指导价,如果委托人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方可采取此种代理收费方式。

文件名称

发布机构

律师收费暂行办法

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发布

1956年7月20日

1987年6月10日

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

1990年2月15日

2002年8月6日

律师收费规定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991年

1997年3月1日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计划委员会、司法部

2006年12月1日

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

2000年4月4日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12月17日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

2017年8月15日

2019年7月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要求山东等十省再次评估的通知

2019年11月12日

从以上表格中可以看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发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仍有现行有效规定,广为流传的放开律师收费到底放开了什么,下面逐一分析。

三、放开律师收费到底放开了什么

为促进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中明确决定放开律师服务费、基层法律服务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同时明确说明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70号)同时废止。

因此,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与风险代理制度属于不同的概念范畴,上述两次调整改革放开的是市场调节价的范围,而不是允许风险代理

的范围。从山东省等地放开律师收费实际废止的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四、何为风险代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综上,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前置程序是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

综上,风险代理只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严格禁止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案件以及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案件实行风险代理。具体而言:

1.群体性案件

例如裁员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无论代理劳动者一方还是用人单位一方均不可风险代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并未明确界定“群体性诉讼案件”的范围,实践中一般参照律师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加以认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规定,群体性案件是指一方当事人众多(十人以上)、基于同一或类似的事实问题或法律问题而引发的共同诉讼或非诉讼(包括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等)案件。

该规定与风险代理的起源地美国不同,美国大量的群体性案件、集体诉讼都是律师推动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万事和为贵,不鼓励引发争议、诉讼的行为。

2.刑事诉讼案件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在刑事案件代理中禁止风险代理。

之所以在刑事辩护案件中禁止适用风险代理制度主要基于以下理由:第一,刑事辩护律师收费的性质;第二,律师或当事人的利益冲突;第三,缺乏财政支持;第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

3.行政诉讼案件

在劳动用工时产生的纠纷中行政类案件还是比较常见的,例如请求社会保险机构给付社会保险待遇、工伤认定等,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禁止风险代理。

和谐社会不鼓励与政府机关发生争议、诉讼。

4.代理申诉案件

代理申诉案件禁止风险代理是比较新的规定且在最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的文件中没有提到。

除上述类型外,因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案件也是禁止风险代理的,在代理劳动者一方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案件禁止风险代理:

1.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3.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办理除上述类型之外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在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以上案件禁止风险代理可能是因为我们有强大的法律援助体系吧。有观点认为,如果说禁止风险代理,只是影响了一般公民对于诉讼的选择,那么对于穷人而言,风险代理制度的禁止适用无疑是切断了他们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其收入仅能维持生存,根本负担不起诉讼所需要的费用。因此,先办案后交费的风险代理制度就成为了他们进入法院的钥匙。民工律师周立太就是通过风险代理为农民工讨薪,代理工伤案件,累计为民工挽回了数亿的损失,不仅成为了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典范,而且也证实了风险代理适用的必要性。难怪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研究中心李本主任于2007年10月在华中科技大学举办的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研讨会上表示,与崇尚风险代理的美国相比,中国的《律师收费管理办法》中有关风险代理制度的限制有些奇怪。

五、地方性规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代理办法》(川人社发〔2020〕33号)第十九条规定,仲裁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履行代理职责,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对劳动者实行风险代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1〕82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律师不得对涉及财产关系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采用风险代理。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劳动争议案件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不得超过标准收费。律师不得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劳动者劳动争议案件。

THE END
1.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精选12篇(3)若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律师费: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为:先预收 元,剩余的代理费数额按照判决数额的 ﹪收取(不含预收律师费)。 https://www.yjbys.com/hetongfa/weituo/1798615.html
2.风险代理委托合同书(通用10篇)定义:风险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后律师事务所暂不以现有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律师服务费的收取以附加的条件是否实现为收费依据,风险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同承担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托标的:甲方与 就 民间借贷 纠纷(诉讼金额约10万元)一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https://mip.wenshubang.com/dailihetong/409577.html
3.“风险代理”风险到底有多大,从一例律师因风险代理被处罚说起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当事人签订专门的书面风险代理合同,并在风险代理合同中以醒目方式明确告知当事人风险代理的含义、禁止适用风险代理案件范围、风险代理最高收费金额限制等事项,并就当事人委托的法律服务事项可能发生的风险、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应达成的目标、双方各自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进行提示。 https://www.jianshu.com/p/904ca3da8363
4.律师代理诉讼风险告知书律师代理诉讼风险告知书 一、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败诉或部分败诉的风险,这取决于双方围绕事实进行的举证,法庭或仲裁庭对证据的采信和由此查明的事实;取决于法律规定、法庭或仲裁庭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 二、代理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或者案件过程中,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律师的代理工作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https://lawyers.66law.cn/s240212a040d6f_i329822.aspx
5.律师代理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案件操作指引(2020)业务指引第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和代理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案件、劳动行政诉讼案件时应遵守《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代理劳动者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案件的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不能实行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禁止对群体性诉https://www.lawyers.org.cn/info/e998f0636b6241c8a5f783b1fc8f530c/
6.律师诉讼代理风险告知书律师诉讼代理风险告知书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https://www.64365.com/special/lsssdlfxgzs/
7.委托律师风险代理费最高收取30%已下调为最高18%而根据《辽宁省律师收费标准》(八)行业指导价名录下的服务项目,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一般情况下不得高于争议标的额的30%,特殊情况下双方可另议。 由此可知,新规已将最高30%调整为分段计算方式,且最高比例为18% (三)建立风险代理告知和提示机制 https://www.yoojia.com/ask/17-12093309794436781973.html
8.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试行)粤律协〔2023《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试行)》及《___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标准(示范文本)》《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标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签订风险代理委托合同告知书》《风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已经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律师https://www.gdlvs.com/60133.html
9.诉讼风险告知书(精选3篇)三、代理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或者案件过程中,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律师的代理工作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包打官司。 四、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以对法院、仲裁庭可能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进行合理分析或推测,并告知委托人,但上述分析或推测不是代理人对案件结果的承诺。 https://www.diyifanwen.com/word/susongfengxiangaozhishu.html
10.诉讼风险告知书风险告知非常感谢您对我所的信任,拟委托我所律师为您的诉讼代理人。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将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代理人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您能够获得阳光诚信的法律服务,谨慎选择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提前预见可能发生的诉讼风险,现将您参加诉讼可能发生的风险告知如下: https://www.xueyuan.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87&id=538
11.涉案企业合规全流程手册——以深圳地区为例(2023年8月)E. 从事相关服务业务两年以上,具备承担独立监管职责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其中律师 事务所还应当有涉案企业合规及法律风险防控的相关经验,专职执业人员二十人以上; F. 与案件无利害关系。 第三方监控人获得所在行业省级以上荣誉的或者在企业合规领域具备行业领先优势的, https://www.welegal.net/nd.jsp?id=898
12.法律顾问函范文17篇(全文)常见的如:(1)客户已经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仲裁案件,并且已经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出具律师函时,就无需再签订专门的委托代理合同。(2)顾问单位在服务过程中出具律师函,一般也无需签订专门的委托代理合同,当然具体还得看顾问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律师采取的是何种计费方式。https://www.99xueshu.com/w/filei844nijx.html
13.执行风险告知书(精选14篇)7、在案件执行阶段,因受到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因素的制约,也不能确保每一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全部权利都能得到实现。 请贵方在确定律师已告知上述事宜后才签署诉讼、仲裁委托合同。 委托人签署: 年月 篇6:诉讼风险告知书 一、起诉、上诉及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qo13578d.html
14.婚姻家庭案件风险告知书1 婚姻家庭案件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委托 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您的法律事务!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您能更好地了解律师工作,使案件办理的风险具有 可预见性,当您委托本所办理案件前, 律师事务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特对 您做如下风险提示: 第一条 合理预见案件风险 任何案件均具有法律风险,案件https://doc.mbalib.com/m/view/604fd8e6946ace3acef8a374d24f6626.html
15.李兵刑事案件风险告知书注:诉讼风险告知书是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向其提供、让其签字的法律文书的一种,主要针对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但如果接受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则现有的告知书在内容上存在不足,无法针对刑事诉讼的特点向其告知刑事诉讼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一旦当事人的诉讼目的无法达到,有可能会对我们的执业产生负面影响。今年http://www.renminchangcheng.com/news-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