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为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与另一方的婚姻关系。起诉方是原告,被诉方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也是民事案件,所以起诉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有自己的特点: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属于被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属地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起诉离婚案件时,起诉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副本。投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现住址;
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此案,离婚诉讼随即开始。
(2)审判
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后,从诉讼程序开始到判决终结所进行的全部调查的总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分为庭前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判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者应诉条件的当事人,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者先行支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者和解的协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对该协议进行备案,一般不出具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将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日期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开庭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法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法官是否回避;之后,启动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其陈述;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阅读审讯记录。随后,法庭辩论开始,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各执一词。
(3)判断
根据审理情况,应当再次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将立即宣判。人民法院应当公开进行审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如果定期宣布判决,法官
2.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入;
4.因继承或赠与而取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和赠与而取得的财产。继承所得是指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未实际占有,只要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哪些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开庭前,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等诉讼材料必须随身携带。
在辩论阶段,一定要全神贯注于对方的陈述,不要被对方不好听的话所迷惑。
把对方说错的要点记下来,然后继续听。反驳的时候要有条不紊的反驳自己的想法。很多当事人答辩的时候,往往会把对方犯的错误一一纠正,作为辩论的提纲。其实这是不合适的。他们要有自己的想法,不要按照对方安排的路径走,以防落入对方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