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陈女士入职上海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人事专员,在岗期间,她兢兢业业、履职尽责。
2023年10月,单位在陈女士怀孕期间,向其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明确拒绝支付绩效工资。
2023年11月,陈女士向嘉定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绩效工资并恢复劳动关系。
至此,陈女士孕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维权之路似乎告一段落,但是新的劳动纠纷已在悄悄酝酿。
2024年6月,陈女士休完产假回到公司上班,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其安排具体工作,且未足额发放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
在明确陈女士的诉求后,才律师积极帮助陈女士与单位沟通,力求通过调解的方式妥善解决。
2024年11月,在嘉定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协调下,经过才律师的多番争取,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单位向陈女士一次性支付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49200元,单位当场履行协议,陈女士顺利拿到所有款项。至此,本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4年12月,受援人陈女士特意送上一面印有“法律援助伸援手,为民维权暖人心”的锦旗,表达了其对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的感激之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