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成都市人大代表邓勇
制定《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
推动城市持续高质量发展
2021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成都作为试点城市,负责先行探索城市更新新模式和新路径。截至目前,深圳、上海、北京等城市先后印发城市更新条例,走在城市更新立法的前列。为更好实现打造与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成都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勇建议,成都有必要制定《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这样的地方性法规,从制度层面为城市更新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邓勇表示,制定《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既是破解城市更新深层障碍,推动城市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城市转型升级的需要,更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探索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现实需要。
成都市人大代表胡晓东
主动适应新变化修订《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保护条例》
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2018年12月,成都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1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目前,经过两年多的施行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条例》部分内容亟需进行修订调整。
成都市人大代表薛常忠
完善网上法院系统功能
实现线上诉讼常态化
近年来,成都两级法院大力推进网上法院工作系统,在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立案难等突出问题方面发挥出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疫情封控期间,网上法院系统在立案、证据提交与交换、送达、开庭等重要的诉讼活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虽然经历多轮疫情封控,但成都两级法院受案总数持续保持增长,而结案率仅下降一个百分点左右。
网上法院系统功能发挥的不稳定,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体验与获得感,对此,薛常忠建议,一是要以线上诉讼活动常态化、便利人民群众参加诉讼活动作为目标,提升和完善网上法院系统的软硬件设施;二是要实现线上完成一、二审全部诉讼活动的目标,尽可能将非疑难、复杂、重大的诉讼案件的全部一、二审诉讼活动纳入网上法院系统;三是坚持线上诉讼活动符合法定的工作时效与程序的要求,做好系统维护与后台运营管理等保障工作;四是强化线上诉讼工作的管理与考核监督,确保网上法院系统实现司法便民的工作目标;五是加大网上法院工作的宣传,减少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人员聚集,减轻法院服务窗口的工作压力。
成都市政协委员辜超平
依托天府中央法务区
打造西部涉外法律服务高地
对此,辜超平建议,一是支撑双循环门户枢纽,打造高能级涉外法律服务集群,聚力招引熟悉国际货物贸易、多式联运规则、供应链金融、航天航空、跨境投融资、跨境纠纷解决领域的专业化律师、头部法律服务机构和泛法务机构。二是打造西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孵化基地,依托天府中央法务区,对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行系统的规范和培养。三是打造西部涉外法律服务教育基地,持续深化天府中央法务区与国内知名高校法学院系的合作交流,促进境内合作院校在对标国际规则的前提下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外语的复合型法治人才,支持行业主管单位选派优秀人才赴海外深造,协同带动国际高端人才来蓉聚集。四是打造西部涉外法律交流中心,以天府中央法务区为平台和载体,积极开展与省外、境外的律协和法律机构的涉外法律服务友好合作关系,加强成都涉外律师和境内外同行的沟通交流,提高成都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成都市政协委员蒲虎
加大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
促进基层社区依法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城市治理中较为基础的一环。
为加强对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蒲虎建议,一是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提高认识,依法加强对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协助和备案,不能对存在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二是建议住建、规自、社治、司法行政、法院等单位会同物业管理、律师等行业协会,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全市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三是通过购买服务,助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由于工作内容多、程序强,建议涉及法律程序、财务管理、公证等事项,必要时购买法律、审计和公证等社会服务,避免陷入没完没了的纷争。四是住建、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以及驻社区律师要发挥各自作用,加强监督,预防和化解涉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矛盾纠纷,执法司法机关要加大对小区管理中利益驱动导致的治安事件查办力度。五是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对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力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成都市政协委员王劲夫
构建行政争议全域全链条解决机制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近年来,成都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人民检察院有效推进行政检察监督,有效规范了行政机关公正文明执法,为建设全国一流法治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成都市政协委员、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劲夫从律师执业的视角来看,认为当前部分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能力仍存在一定的问题、短板,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识不够,参加复议、行政诉讼流于形式的现象较为普遍;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程序空转现象较为严重;行政争议解决中行政相对人方的代理律师参与度不够;对滥用权利的行政相对人的规制力度不够。
针对这些现象,王劲夫建议,推动建立市域层面的行政案件矛盾纠纷全域全链条的化解机制:一是将行政争议化解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依托“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立市级层面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二是加强执法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发挥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力争推动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实质化解;四是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发声推动争议化解的效果;五是建立律师代理行政案件激励机制,推动行政案件律师代理法律援助制度的全面铺开。
成都市人大代表许文林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数量激增建议制定《成都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
2023年成都市两会期间,成都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四川原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许文林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制定《成都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的议案。
许文林表示,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成都近年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数量激增,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变化。群租房、违法改造住房等安全、消防隐患难以根除,互联网信息平台的房源发布行为缺乏监管规范,房地产经纪企业存在虚假宣传、吃差价、哄抬租金、捆绑消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操作,承租人被房地产经纪企业及住房租赁企业欺骗、诱导办理高额租房消费金融贷款或高利贷等违法信贷,长租公寓“高收低租”“卷款跑路”等负面事件时有发生……这一切都与缺乏完善的监管和法律体系有关,而原有的《成都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自2008年7月1日实施后,已经实施了14年,有关内容已经明显落后于现实需求。
成都市人大代表王春生
建议建立“立破衔接、审破衔接”机制拒绝滞后破产
2023年成都市两会期间,成都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春生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立破衔接、审破衔接”机制,拒绝滞后破产、强化诉源治理、提升司法效能的建议。
王春生表示,近年来在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共性的问题或者普遍的现象:一是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之日起,到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往往已经经历一审、二审、执行程序,有的甚至还经历了审判监督或检察监督程序,胜诉权利无法兑现;二是在破产实践中,管理人无法通过依法履职撤销不当行为、追回债务人财产,债权人因此蒙受巨大损失却无其他救济途径;三是一些企业在财务危机或经营危机显现初期,未能及时进入破产程序,导致债务雪球越滚越大,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最终无法通过重整、和解程序涅槃重生,被迫破产清算、退出市场;四是破产制度概括执行的集约优势尚未充分发挥,造成司法资源的不合理分配。
滞后破产问题不仅严重制约破产制度僵尸企业出清、困境企业拯救功能的有效发挥,而且造成审执程序空转,司法资源浪费。如果能通过机制创新或制度构建识别早期困境企业,并依法助推其适时进入破产程序,将有利于防止程序空转,节约司法资源,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最大程度发挥破产制度价值。
对此,王春生建议全市两级法院探索建立“立转破、审转破”衔接机制,打造立、审、执、破四位一体的破产启动网格,把破产受理窗口进一步前移,寻求优质高效、标本兼治的矛盾化解方案,不仅应发挥破产审判的兜底功能,还应拓展破产审判的危机预警功能和纠纷前端化解功能。
成都市人大代表李大福
畅通法院沟通渠道
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随着人民群众对司法期待的提高,人民法院在司法服务水平提升方面还存在较大空间,主要集中在当事人、代理人与法院沟通难,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立案难,成都市行政区范围内法院间部分文书要求不统一,民事案件诉前保全难等四方面。
“此外,在实践中,诉前调解制度的一个月调解期限与诉前财产保全后30日内要提起诉讼的期限存在矛盾,部分当事人利用调解期转移财产的情形时有发生。对此建议,对于利害关系人在诉前调解阶段提出的保全申请,人民法院要依法按照诉前财产保全审查,其中经审查不符合诉前保全条件的,应依法作出决定,并畅通保全异议渠道,做到‘该保才保’‘应保尽保’”李大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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