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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我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问题,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统一安排,湛江市司法局拟公开招募2名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分别派遣到湛江市法律援助处及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志愿者任务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招募2名青年法律援助志愿者。
1.政治思想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法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有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无不良记录。
(一)收到报名表后,由湛江市司法局审核并确定志愿者名单。
(二)7月1日,被选定的志愿者到湛江市司法局报到,进行集中培训和体检,签订协议。
(三)7月2日,志愿者到服务地法律援助机构报到上岗。
五、志愿者待遇
(一)生活补贴:包括必要的日常生活开支(住宿费用除外)、交通费用等。从到服务地法律援助机构上岗之日起算,每月4000元。
(二)住宿:由服务地司法行政部门安排和解决。
(三)办公:办公条件由服务地司法行政部门予以保障。
(四)保险:由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按照保“10+1”(10万元人身意外险+1万元意外医疗险+住院津贴)的标准为志愿者购买保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