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公室:拟订局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局工作,协调、落实局重大活动和事项;负责公文处理、外事、接待、保密、合作交流、值班、会务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行和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收集整理和报送反馈各类司法行政工作信息;负责大事记、档案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司法警车、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信访、安全生产。
(三)政治处:负责系统内各级党组织的党建、党务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构、职能、编制和干部人事、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系统内政治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和奖励表彰、精神文明创建、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统战、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四)法治调研科:统筹、协调、指导局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司法行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针对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局行政处罚等案件的法制审核、组织听证等工作;负责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工作;负责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数据统计等工作。
(五)受理调解科:负责本区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负责办理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负责本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管理及案件审议工作。
(七)行政应诉协调科:负责拟定本区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管理措施和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本区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协调区政府委托其他单位以区政府名义办理的行政应诉案件;参与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指导推进本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工作。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承担指导、监督本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本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推进街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区人民调解协会工作。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管理、指导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指导本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服务信用信息体系建设;负责局“一网通办”工作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办理局承担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仲裁等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
(十二)律师公证工作科:负责本区律师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负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协助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律师参与社会治理、民主法治建设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协调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开展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区法律服务工作者联合会工作;指导、监督本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日常管理、投诉处理和检查考核,负责本区公证员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本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日常管理、检查考核和行政处罚工作。
领导分工
潘琼同志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治处工作。
陈炳泉同志协助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分管依法治区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分管联系广富林、九里亭、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和松江区法学会。
俞培刚同志负责律师行业党委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科(教育帮扶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和松江公证处工作,分管联系永丰、车墩、石湖荡司法所、松江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和松江区法律服务工作联合会。
陆朝阳同志协助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工作,分管联系中山、岳阳、泖港、泗泾司法所和松江区人民调解协会。
孙禄君同志负责局机关党委工作,分管法治调研科、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政务公开)、政治处工作,分管联系方松、洞泾、九亭、佘山司法所。
莫方正同志协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受理调解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协调科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工作,分管联系新桥、新浜、叶榭和小昆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