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开展各项工作。在本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在本辖区内依法行使执行权,受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执行案件。法院下设13个部门,包括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含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领导:院长张斌、副院长汤兵生、副院长鲍慧民、副院长蔡新国、纪检组长郝传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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