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近日组织开展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十大优秀案例推选活动,从各地推荐的89个案例中,综合考虑案例的典型性、示范性、影响力以及当地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创新性等多方面因素,选出了十大优秀案例。
天津市某公司安检员工超时工作案
2022年2月,天津市总工会接到一封职工匿名信。来信反映天津某公司存在旅检通道安检人员长期超时工作、劳动强度过大等问题,并详细描述了安检人员主班补班工作时长、工作强度以及休息倒班等有关情况。接到来信后,市总工会及时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程序,发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同时,深入研判、细致分析找准工时制度及执行问题,发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提出安检岗位综合计算工时折算政策适用不妥、工作时长计算缺乏准确性和科学性、履行职代会程序不规范等三方面问题,要求公司整改。收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后,公司高度重视,明确提出并认真落实三项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旅检通道岗位工作实际情况,调整综合计算工时折算适用政策。二是加强人力资源精细化管理,科学准确做好工时核算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规范履行职代会程序,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021年1月1日起,《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正式施行,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迈入了法治化轨道。此案中,市总工会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及时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程序,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深入调查后向用人单位出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切实将监督融入到维权服务工作的全链条,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劳动用工风险隐患,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河北省衡水市开展工资支付专项监督为职工追回工资、保险待遇案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多年来,衡水市冀州区总工会加强组织建设、健全联动机制,通过创新开展联合监督、定期监督、专项监督、综合监督等,将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对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违法行为的,运用“一函两书”监督机制,加强与人社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了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海市推动企业平稳实施改革调整案
2021年8月,上海市某企业因经营需要进行架构调整,拟裁减部分职工。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总工会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刻组织力量上门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由于该企业裁员人数达企业职工总数的25%,街道总工会会同区总工会劳动关系工作指导员以及专业的律师团队,上门就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提出建议、给予指导。该企业根据建议及时调整方案,并加强与职工的民主协商,最终确保企业改革调整平稳实施。
地方总工会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筑牢劳动关系“防火墙”,把劳动关系矛盾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生动展现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地区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一是织密工作网络,形成排查全面、预警及时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预警排查,通过摸排区域企业关停并转等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矛盾隐患,加强预警预防,采取有效措施。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敢于担当、专业过硬的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吸纳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会干部、人事干部等加入指导员队伍,充实监督员的专业力量。三是整合各方资源,实现规范用工、维护稳定的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成效。劳动关系工作指导员、楼宇工会社会工作者、律师等协同配合,在监督过程中从不同层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稳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助力企业发展”的有机统一。
江苏省江阴市某互联网公司及入驻公司平台企业用工“法治体检”案
江阴市总工会以帮助平台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为出发点,抓住用工关系这一主线,通过查验审核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合作协议、企业规章制度等,寻找问题隐患,制作“体检报告”,开出“法律处方”,帮助企业建立完善“法律健康档案”,从源头上、制度上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实现了劳资双赢,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浙江省东阳市总工会维护残疾职工合法劳动权益专项监督案
2022年4月,东阳市总工会在劳动法律监督过程中,发现作为残疾人集中安置企业的某公司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未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残疾职工发放工资等问题线索。通过与检察机关协作,运用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手段查明全市33家用工企业普遍存在残疾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达标、休息休假权被剥夺等违法问题,涉及残疾职工300余人。随后,市检察院向市人社局发送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在全市残疾人集中安置企业开展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市人社局邀请市总工会和市检察院全程同步监督,督促残疾人集中安置企业自查、核查和认真整改,确保全市33家残疾人集中安置企业全部整改到位。
福建省泉州市黄某等25人追索劳动报酬案
2021年10月下旬,黄某等25人到泉州台商投资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反映被拖欠劳动报酬共约96万元。接到投诉后,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和法援律师立即深入企业开展调查。查证属实后,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并指派工会法援律师组织调解。在多次调解无果后,区总工会协助职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区总工会充分发挥“园区枫桥”机制优势,就地组织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等多部门人员,在基地再次对当事人进行裁前调解,经不懈努力和持续跟进,25名职工最终拿到了被拖欠的全部工资。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工会会同法院、人社、司法等单位建立职工法律服务阵地,形成“园区枫桥”机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劳动关系领域的生动实践,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探索和有益经验。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探索多元化解劳资矛盾一体化维权模式,联合区综治办、民生保障局和法院,集中设置“两室两庭一站”,即职工法律援助室、职工劳资纠纷调解室、劳动仲裁庭、劳动法庭和台籍职工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为职工维权提供法律咨询、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服务,促进了园区劳动关系和谐,得到企业、职工的广泛欢迎和好评。
江西省九江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维护职工工伤权益案
山东省青岛市某企业返聘人员权益保障案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退休返聘人员等无法纳入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建议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方式,确保劳动者在发生职业伤害后可以获得有效的补偿救助。青岛市即墨区总工会创新监督理念,打造劳动用工“法治体检”品牌,指导辖区内已经建立工会的单位普遍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通过日常劳动法律监督及时发现企业的“痛点”“难点”“风险点”,“对症下药”,有力推动了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广东省珠海市某公司职工聚集表达诉求案
2021年6月,珠海市金湾区总工会收到某公司职工来电反映,称该公司自2021年3月开始安排100余名职工停工,原定于6月1日复工,但职工按时返岗要求复工时却遭到公司拒绝,导致多名职工聚集公司门口表达诉求。区总工会当即启动劳动法律监督程序,派出维权专员同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员等组成监督工作小组,及时处置纠纷。监督工作小组通过了解职工诉求、听取企业回应等方式了解事实后,对公司安排部分职工停工休假的合法性问题提出监督建议,认为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公司若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订单不足导致停工的事实,将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同时,要求公司在实施停工措施前充分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若需暂缓复工,应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后经多次沟通协调,截至2021年12月底,约10名员工继续留在公司上班,10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其余职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此后再未发生职工聚集表达诉求的情况。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下行、国际贸易摩擦及疫情影响,一些企业面临订单锐减、开工不足等问题,部分企业停工停产、安排职工休息休假,导致职工收入大幅减少,容易引发劳资纠纷,劳动关系面临不少挑战。珠海市金湾区总工会及时启动监督程序,提出精准监督建议,提醒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最大限度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同时统筹处理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推动企业发展的关系,有效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陕西省总工会为新就业形态直播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案
陕西某文化传媒公司是一家全产业链型企业,因公司规模快速扩张,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劳动合同不规范等问题,曾出现因公司与主播之间对竞业限制的对象、期限、违约金等约定不明晰,培养孵化的网红主播“出走”,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陕西各级工会专门组建以工会干部、公职律师、专业律师为主体的“法治体检组”,梳理企业劳动用工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宣讲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对企业的管理运营合规性进行法律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为某文化传媒公司及其他新业态企业开展深度“法治体检”,妥善化解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获得企业和职工好评。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是近年来工会工作的重点。陕西各级工会组建专业化劳动法律监督队伍,通过体检内容“五个一”,即为企业开展一次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体检、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一次法律政策宣讲、为企业提供一次专业法律咨询问答、为企业制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法治体检”报告一次、帮助指导企业按“法治体检”报告规范整改一次,以及调研摸底、实地体检、咨询问答、梳理汇总、整改提高等体检形式“五步走”,为新业态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开展全方位体检,帮助企业合规管理运营、规范劳动用工、解决纠纷争议,有效维护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