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仲裁前置】应先向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救济】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为两种情况:(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2)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
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浦东新区浦建路1619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地址: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
维权渠道有了
但该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呢?
专
业
法
律
指
引
有
必
1、寻求法律咨询
(1)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全年无休。
(3)前往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小木桥路470号)、浦东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科西路551号)现场咨询。
2、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免收法律服务费的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受理地点:浦东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51号
如果您居住在东明,也可前往东明路司法所(东明路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
地址:浦东新区三林路1466弄82号204室
要想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应该做哪些准备?
收
集
证
据
材
料
是
关
键
起诉或者申请仲裁,需要提交证明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建议您收集如下证据: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等;
2、工作服、工作证、服务证、出入证、厂牌、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加班通知等;
4、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5、工资结算清单、欠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用工单位全称、发包业主单位全称、承包老板或者包工头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农民工欠薪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平
日
学
用
保
障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