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宝山路街道法治建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治理水平,宝山路街道拟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为街道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法律顾问工作;
(四)爱岗敬业,严守职业操守,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法学专家或者律师个人担任街道外聘法律顾问的,原则上不得接受超过3家政府单位的聘请;
(六)有3年以上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验者优先。
服务内容
(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二)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为制度建设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研究,为决策制定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四)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评估等工作;
(五)审查合同类文本,参与重大合同、协议的协商,起草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见;
(七)协助处理突发性的社会公共事件,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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