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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江西法律服务网是江西省司法厅整合各类服务资源,集成各类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直接面向群众提供普惠性、可选择法律服务的网上服务平台。

第三条本协议的内容包括本协议以下全部条款、江西法律服务网已经公示发布的及将来可能公示发布的各项规则,该等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以下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用户与江西法律服务网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用户与江西法律服务网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本服务协议以及江西法律服务网公示发布的各项规则和公告可由江西法律服务网经营者在确保尽可能减少用户不便的情形下,以提升服务、贴近民生为宗旨,根据具体需要随时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

第九条用户应对账户安全以及对通过账户实施的行为负责,账户因用户主动泄露或因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江西法律服务网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江西法律服务网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江西法律服务网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除另有说明,江西法律服务网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新服务,均受到本协议之规范。

第十一条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江西法律服务网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且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责任。江西法律服务网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江西法律服务网将采取合理行动尽快恢复正常服务。

第十三条江西法律服务网仅作为用户获取法律服务信息的平台,并非中介机构。用户根据自身需求,因自愿与进驻江西法律服务网的法律服务机构或法律服务人员建立委托关系而产生的纠纷,江西法律服务网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江西法律服务网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进驻江西法律服务网的专业性机构或组织、行业协会及其工作人员向用户提供公共法律服务,需收取费用的,由双方自行协商,与江西法律服务网无关,江西法律服务网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江西法律服务网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也不承诺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发布的信息不及时准确、咨询回复的质量优劣及是否正确、用户查询的律师执业技能、用户发布的信息能否准确、及时、顺利地传送等。江西法律服务网作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于用户提供的信息所提供的法律咨询、信息查询、办理法律事务指引等服务,仅供用户参考。对于正处于诉讼程序或者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正在办理的各类案件,以及已经办结生效的各类案件,江西法律服务网不予解答。

第十六条用户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江西法律服务网产品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的使用,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自行承担由于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

第十七条用户不得恶意注册江西法律服务网账户,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注册账户。

第十八条用户在使用江西法律服务网提供的服务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法律服务网注册协议的要求,不得利用江西法律服务网服务从事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侮辱、诽谤、淫秽、暴力的内容;

(二)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三)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四)散布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五)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误导、欺骗他人;

若用户实施了前款约定的行为,江西法律服务网经营者将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注册用户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按照江西法律服务网的账号注销流程,完成账号的注销。

(三)其他江西法律服务网确定的终止协议的方式。

如果江西法律服务网发现或收到第三方举报或投诉,获知用户存在或涉嫌违反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保证或其他条款,江西法律服务网有权依据合理判断,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以减轻或消除用户行为造成的影响,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用户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中所述的“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多项:

(一)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二)冻结或注销用户账户;

(三)其他江西法律服务网认为合理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江西法律服务网无义务向用户或用户指定的第三方披露用户账户中的任何信息,也无义务向用户或第三方转发任何信息。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终止后,江西法律服务网仍享有下列权利:

(一)继续保存用户留存于江西法律服务网的各类信息;

(二)对于用户过往的违约行为,江西法律服务网仍可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用户同意江西法律服务网在运营中收集和储存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自行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以及江西法律服务网自行收集、取得的用户在江西法律服务网的使用信息等。

江西法律服务网有权对用户信息进行分析、利用。江西法律服务网收集、储存及分析用户信息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江西法律服务网可公开在运营中收集和储存用户信息:

(二)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根据行政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

(三)为维护江西法律服务网合法权益所合理必需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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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江西法律服务网提供的情况除外。

第二十八条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江西法律服务网的一项基本政策,江西法律服务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江西法律服务网服务时存储在江西法律服务网的非公开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任一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对条款的解释权及对本系统使用的解释权归江西法律服务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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