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纠纷在北京市朝阳区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筹款发起人被告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违反约定用途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构成违约,一审判令被告全额返还筹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康达律师事务所唐新波律师及团队代理原告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全案胜诉。
28岁的被告与许女士系夫妻。2017年9月,二人得一子。但是儿子出生后身患一种名为威斯科特-奥尔德里奇综合症的怪病。2018年4月,被告想到了利用“水滴筹”进行网络筹款。被告在水滴筹公司发起了筹款目标为40万元的个人大病筹款项目。共筹集款项15万余元。
筹款期间,曾有人举报被告家有门面房出租收益,被告按照水滴筹公司要求增信,辩解门面房是孩子爷爷的收入,其夫妻二人没有工作,妻子刚刚找到工作。
筹款结束后,被告立即向水滴筹公司提出了提现申请,水滴筹公司将筹款全额汇款给被告。不久被告之子不幸死亡。被告之子去世后的第5天,妻子许女士向水滴筹公司举报称,“筹款那次在医院住院用掉5.3万,其中31500元是之前社保报销的钱付款的,医院里有个基金2万元那时候也到账了,所以水滴筹的钱基本没用……孩子父亲是拆迁户,家里有房,还有店面,并不存在借钱的情况……”。
本所代理律师认为被告违反了与原告的协议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原则,应当通过法律予以矫正。
“水滴筹”平台的目的是为受重大疾病困扰、无力应对的家庭提供帮助,通过网络发动社会力量提供救助。“水滴筹”平台不是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他人善心为自己代付医疗费用甚至谋取不法利益的工具。因此,“水滴筹”平台的用户应当受到更加严格的约束,否则平台将被滥用,沦为欺诈工具。
通过“水滴筹”平台大病求助,被告应当遵循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诚实善良地履行合同,而不是恶意利用平台谋取不正当利益。
原告以及“水滴筹”平台的声誉已经因为类似被告的行为受到严重影响,此类行为甚至已经影响到网络互助筹款行业的整体声誉,对原告在内的多家平台运营者造成了恶劣影响。为此原告不得不起诉,寻求法律支持。
网络互助筹款平台是社会救助的有益补充,已经实实在在地帮助了很多人,其运营秩序应当体现并维护社会公德。
经过本所唐新波团队认真、专业代理,原告诉求完全得到朝阳法院支持,判决被告全额返还水滴筹公司筹款并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本案办理,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加强互联网社区的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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