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分户怎样处理,假离婚分户的处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离婚手续的处理,二是户口分户的处理。一、离婚手续的处理假离婚,虽然实质上并非真正的离婚,但在法律程序上仍需按照正常离婚流程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
假离婚分户的处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离婚手续的处理,二是户口分户的处理。
一、离婚手续的处理
二、户口分户的处理
申请人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租房或者没有独立的房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分户的。
申请人需要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并到户口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等材料,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
审核通过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办理新的户口本。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假离婚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旦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那么双方就不再具有夫妻关系。因此,在处理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时需要特别注意。
离婚可以分户,具体如下:
2、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自己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分户是子女成年或成家后,从父母户口独立出去,自立。在法律上,公民虽然同居,但经济独立,或者分居或者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然后另立户籍档案。
分户口需要如下证件和材料:
1、分户申请;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拆迁假离婚分户的处理方式是:迁出原户籍地,办理迁入手续,并提供入户申请书、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以及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和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法律分析
拆迁假离婚分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离婚迁户口需要提供: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拓展延伸
拆迁后的房屋归属及分配问题解析
结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