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曾经发起组织实施了一个青年律师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培训与示范项目,对象是20多位执业3年以下的青年律师,先请陈瑞华、杨宇冠等著名教授和田文昌、李贵方、张燕生、钱列阳等大律师给大家培训上课,之后我们又在海淀法院的支持下组织这些青年律师办了300多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我亲自指导律师办案,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还和大家讨论,取得了很不错的效果,在当时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当时参加培训的青年律师中,有好几位现在已经成为刑辩界有相当影响力的律师了,比如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娄秋琴,东友律师事务所的邢战涛,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彭逸轩等。
尚权所和衡宁所于我而言,可以借用刚才几位律师的说法——我是看着尚权长大的,看着衡宁出生的,我们相互之间都是很熟悉的朋友。感谢你们举办这个主题活动并邀请我参加。刚才我认真听了大家的发言,了解了青年律师的所思所想,很受启发。
我38岁从政法大学的副教授岗位辞职做了10年专职律师,其后又回到学校教书。今天看到这么多年轻律师,主题发言的13人当中有10名是实习律师,我感到大家都很优秀,也很羡慕你们。你们一出道就有尚权所和衡宁所这么好的平台,这么好的氛围!我当年辞职出来,我们两个副教授和一个博士成立了一家新所,深感创业做律师之难!后来加盟天达所,才慢慢好起来。
刚才迪力亚发言中提到了柏拉图的终极三问,对此,人类迄今还没有找到具有共识的答案,还在不断探索中。今天我想借用这个“终极三问”的句式,针对青年律师特别是还在实习阶段或者刚拿到红本的青年律师的成长、发展问题,从谈心的角度,提出一个“初极三问”。希望大家深入思考并用自己的行动回答好、实践好这三个问题。
第一问:我为什么要做律师?
也许这个问题各位早有答案,但我还是请大家可以再问一遍自己:为什么要做律师?其实我们每个人一生会面临很多选择,比如我92年在政法大学已经是副教授了,94年却辞职出来当律师,不少朋友问过我为什么要辞教从律?那各位又是为什么做律师的?我觉得有两个方面值得我们思考,一个是你做律师的动因是什么?无非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主动选择做律师,也就是本来有从事别的职业甚至很不错的职业机会,但是不去干别的职业,而是想做律师,选择了律师职业;还有一种是被动的选择,可能本来想干别的职业,但各种原因限制没有实现,后来才做了律师。这其实也是一种选择,因为对任何人而言,律师并不是可选择的唯一职业。
不论是主动选择还是被动选择,应该都有一个选择的动机。我个人认为,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为了挣钱甚至挣大钱。恐怕不少人是为了挣钱选择律师职业的;另一类是为了追求理想,维护公平,伸张正义,我知道也有不少人是为此走上律师之路的;第三类是为了“四有价值”而做律师。所谓为了“四有价值”而做律师,一是于己有价值,当律师有不错的社会地位、有施展个人才华的自由空间、还能获得与前两个方面相匹配的经济收入;二是于他人也就是律师的客户有价值,当律师可以帮他人之急需,解他人之纷扰,甚至救他人于水火;三是于社会有价值,当律师可以运用自己之所学和所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于国家有价值,当律师可以用自己之所长报效国家,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也有相当一批人是为了这“四有价值”而选择做律师。
第二问:我想做什么样的律师?
不管为了什么,既然你已经做了律师,那第二个问题就是:我想做什么样的律师?上面说了做律师的三种动机,都是指做律师的内心冲动。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与动机当然有重要关系,但行为与思想有时候会脱节。所以,做一名好律师,不仅要树立正确的动机,还要有良好的行为。所谓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就是指在行动上做什么样的律师。
做什么样的律师,其实也可以有很多分类:
第三问:怎样做一名自己期望的律师?
上面说到做什么样的律师可以有很多分类,我个人认同的是做一名受人尊敬的、能够获得自己心安理得收入的、专业敬业的律师,我相信这也是大多数年轻律师对自己的期望。那么怎么才能做一名这样的律师?刚才大家的发言应该说都是在回答这个问题,我大致梳理一下有以下几点:
第一,要自觉遵守职业伦理,有道德,有理想,有底线。从迈入律师业一开始就守住这些,一定要有道德,有底线,如果这一步守不住,将来迟早会出事儿。
第二,专业精通,技能娴熟。刚才张雨律师的发言,对大家一定有启发。在北京做律师,特别是刚起步的年轻律师,你从一出道就要选择好自己的专业和平台。衡宁所和尚权所都是很好的平台,而且在座各位的教育背景都非常好。紧接着就是选择好自己的执业领域。尚权所是做刑辩的专业所,是不是你到尚权所就不需要选择或没有别的选择了?其实还有选择!我做专职、兼职律师20多年,所办的刑辩案件从业务领域讲也是很有限的,并非什么案件都做。我们要善于发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如果现在还没有,就应该有意识地培养,总之一定要找到你未来发展的空间。律所可以是专业所,也可以是综合所,但律师个人必须专业化,否则你将来往前发展,后劲儿就会不足。就拿我来说,我1994年出来做律师时,律所印的宣传册里不介绍我个人过去学刑法、教刑法的背景,我刻意回避是不想做刑辩,但是最后社会对我的认知和肯定还是做刑辩。因为人家觉得你是学刑法、教刑法的,在刑事辩护方面应该会很专业。
第三,尽职尽责,服务为本。刚才有一位律师说的非常好,律师是服务业,应当以服务为本。律师是通过自己的智力服务,获取自己的生存之本和生存之道。所以律师提供的服务怎么样与律师的生存状况有直接关系,服务为本就是律师对自己的客户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作为律师,我们决定不了案件的结果,但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案件的过程。我们只有在过程当中尽心尽力去做,哪怕最后得不到我们期望的结果,起码人家当事人是理解的,是接受的。如果你连过程都敷衍、糊弄甚至欺骗当事人,那就存在刚才有位律师说的人家要求退费的风险。当然,要求退费有很多原因,有的是当事人的问题,也有律师的问题,比如律师大包大揽,拍胸脯,打包票,或者欺骗人家,为了拿案源,说了很多空话大话,欺骗人家说自己认识这个,认识那个,结果拿到案子以后,什么都不是。所以,说当事人是律师的衣食父母,一点儿也不夸张。律师一定要服务为本。
最后,对青年律师我还有一句话,就是要精益求精,做好每一件事。刚才有位实习律师说得非常好,我们要做好自己的本分,也就是做好每一件细小的事情,对得起当事人的信任。其实对于青年律师来说,你面对的是被选择,不是你选择,而是双重的被选择,第一是资深律师对你的选择,当你还不能独当一面,还没有足够的案源的时候,你的生存靠什么,资深律师、大律师看好你,自然会把你收在门下,你的生存解决了,发展也有希望了;第二是当事人对你的选择。你把这两个选择做好了,未来的前途肯定是辉煌的。